① 吳江青雲實驗初級中學在什麼時候開始招生
::吳江市青雲中學(青雲實驗學校)2007年度招生簡章::
青雲實驗學校以「教好每一個學生,對每個家庭負責」為庄嚴承諾;以「愛心育人」為辦學特色;以嚴格管理、校風優良、質量一流而贏得社會各界的信賴和贊譽,是一所令莘莘學子嚮往的學校。
一、招生對象:
招收2007年應屆小學畢業生。
二、招生名額:
招收初一新生共420名,其中360名分配到各建制小學,60名為外縣市。
三、收費標准:
初中每學期學費不超過5000元,具體以物價局批文為准。
四、獎學金:
初中每學期對前50名、100名、200名分設一、二、三等獎學金。一等獎每人獎勵2500元,二等獎每人獎勵1500元,三等獎每人獎勵800元。
五、報名、招生時間:
各鄉鎮小學畢業生報考青雲實驗學校必須到青雲實驗學校或指定地點報名。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小學畢業證書;素質教育報告書;三好學生證書和各類獲獎證書。報名截止日期為07年6月25日。以前已報名的必須重新報名。
青雲實驗學校初一新生招生錄取截止日期為07年7月5日。
六、錄取辦法:
青雲實驗學校依據去年每所建制小學擇校青雲中學的人數和今年報名人數,將招生人數分配到建制小學。由青雲實驗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教育局、各建制小學領導依據學生的小學學業成績(語文、數學、英語)擇優錄取(各類特長在總分中最多可以加10分)。被錄取的學生將在7月5日前接到錄取通知並交納第一學期的學費。
本簡章解釋權歸青雲實驗學校。
招生聯系電話:0512—63861642
網址:www.wjqyzx.com
聯系人:金老師、沈老師
② 2019吳江中考擇校生能參加分配考試嗎
公辦普通高中招生分為統招公費生和擇校生,取消自費生。統招公費生要版占公辦普通高中招權生計劃的70%且100%實行定向招生,即定向指標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擇校生實行按考生志願、擇優錄取的辦法,繼續嚴格執行「三限」政策。擇校生招生比例不得超過當年本校招生總計劃的30%。為避免以往出現的大班額問題,今年招生學校要申報招生容量,市教育局進行審查,班額不準超過56人。同時,我市還出台文件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一律禁止「擇校」。初中階段擇校生中考不享受定向待遇,教育行政部門給學校下撥定向指標時,擇校生不佔分配基數。
③ 吳江青雲中學高中部可以對外招生嗎
我就是那裡畢業的,擦~~~~說富二代多 是有富二代但是沒那麼誇張,現在又個幾百萬的根本不是富二代好伐, 真的有錢青雲有,家產20多個億的我都認識,只是真的都錢的人,不會怎麼高調的,高調炫富的都是那些稍微有點錢臭屁的人,青雲不是最好,但是在3星高中是最好的,這個沒人會否認的吧,至於學費是看分數的,你的分數是要開後門的,青雲的學費是按分數的,你的分數進去沒獎學金,每學期7800的學費和青雲初中時一樣的,其它各類的雜費,你第一個學期准備個1W5的學費(加學雜費)是差不多的,但是去青雲你送禮是肯定的,我進去的時候我媽媽就是從校長送到所有的任課老師,還有請吃飯,這在青雲很正常的,以後只要你不惹什麼很大的事,老師多少都會關照點你的,不會把你怎麼樣的,花點錢還是值的 ,現在估計普通班都快報完了吧,國際班的話第一年1W5一學期,第二年轉為普通班學費7800
④ 吳江實驗小學愛德校區2014招生條件
關於認真做好2015年蘇州市吳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的通知
各小學,初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等法律法規,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要求,參照《2015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蘇教〔2015〕5號),結合我區實際,現就認真做好2015年吳江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央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要求,圍繞《蘇州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樹立「教育就是服務」的理念,推進「學有優教」品牌建設,區域整體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堅持標本兼治,落實均衡舉措,穩步推進改革,體現義務教育的普惠性、公益性、公平性,大幅提升義務教育公平度、適切度和滿意度。完善和優化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入學服務措施,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就近、按時入學,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各學校要依法保障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的基本權利,確保每一個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享受相應的公辦學位。根據《區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吳政規字〔2014〕2號)文件精神,新市民子女參與積分管理並達到積分入學要求後,享受相應的公辦學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新生入學一律按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二)堅持義務教育「兩個為主」原則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的原則,依法保障符合規定的新市民子女入學機會公平。各學校應進一步加大公辦學校吸納力度,確保公辦學校吸納比例逐年增長。
(三)堅持按需供教和幫困助學原則 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大幫困助學工作力度,關心、關愛每一個特殊適齡兒童少年,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和殘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普通中小學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障兒童(包括肢障、智障、聽障、視障等)隨班就讀,為殘障兒童少年學習、康復提供必要的個別化教育服務和康復幫助,完善融合教育措施,提高隨班就讀質量,確保特殊群體入學機會公平和教學過程均等。
三、入學辦法
(一)入學對象
1.小學
(1)凡200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區常住戶口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適齡兒童。
各小學不得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並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轄區內擁有已取得產權證的合法固定住所(含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非吳江籍適齡兒童。
(3)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達到入學積分要求的新市民適齡子女。
2.初中
(1)具有本區常住戶口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學畢業生。 年滿16周歲(199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已接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初中不再發放《初中入學通知書》。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轄區內擁有已取得產權證的合法固定住所(含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非吳江籍小學畢業生。
(3)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達到入學積分要求的新市民小學畢業生子女。
(二)報名時間 1.小學、初中集中報名時間均為2015年5月23日、24日、25日以及8月10日。 2.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取得積分入學准入卡的,按准入卡上規定的時間到准入就讀學校報名。
(三)報名辦法
1.小學 具有本區常住戶籍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
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已取得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的非本區戶籍新市民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以下有效證件到施教區學校報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
2.初中 具有本區常住戶籍的適齡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學籍卡(從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列印,畢業學校蓋章)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 擁有合法固定住所(已取得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的非本區戶籍新市民適齡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以下有效證件到施教區學校報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產權證(或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的購房合同及契稅憑證)以及學生的學籍卡(從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列印,畢業學校蓋章)。
3.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並取得積分入學准入卡的,持卡到准入就讀的學校報名。
四、施教區認定細則
1.學生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學生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2.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其中一處合法固定住所相關證明。原則上以相對穩定、具備長期生活條件的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如果多處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積低於18平方米的住房,則該住房不再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4.除學生父母(夫妻)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之外,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
5.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按照屬地管理和就近入學原則,由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居住地等情況,統籌安排公辦學校就讀。 6.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父母及其子女戶口地和居住地長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並為唯一居住地的,按照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原則,學生施教區的確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
7.戶口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監護人在施教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可憑相關證明在監護人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孤兒。
8.因改善住房條件、地塊改造等原因而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但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區的確定以新居住地為准;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確定其施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准。
9.新市民在本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含購房合同註明交房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的期房),以其合法固定住所為准就近入學。新市民在本區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根據《區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吳政規字〔2014〕2號)文件精神,須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達到積分入學要求的,入讀對應的公辦學校。
10.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除 外)。從2014年9月1日起,對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將予以登記,同一合法固定住所每五年認定一名學區生。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除外。
五、工作要求 各義務教育學校在今年新生入學工作中,要進一步認真學習《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深刻領會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文件精神,正確解讀政策,創新工作機制;堅持標本兼治,落實服務舉措;穩步推進改革,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一)確立全局觀念 要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出發點,按照國家、省、市政府「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指標體系」的總體要求,均衡教育資源配置,科學預測事業發展,認真制定入學工作的事業計劃、實施方案和操作辦法。
(二)推進教育均衡 要將初中、小學入學工作作為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抓手。結合行政區劃調整、新城區建設、城市綜合改造,科學合理、積極穩妥地調配公共教育資源。加快中小學布局調整,通過老校改造、新校建設、資源重組、品牌輸出、施教區共享等治本措施,進一步放大優質教育資源,發揮優質學校的輻射帶動作用,逐步縮小校際差異、區域差異,有效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控制辦學規模 根據蘇州市教育現代化小學、初中辦學標准,學校事業發展規模應與辦學條件相適應,保證生均佔有教育資源的數量和質量基本均衡。在滿足施教服務范圍內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剛性需求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班額。
(四)規范入學行為 堅決落實省「五項嚴格」和蘇州市「三項規定」,嚴禁任何公、民辦學校採用筆試或變相筆試的方式選拔學生;學校不得以各種社會培訓證書、各種榮譽證書為依據錄取學生。堅持實行均衡編班、平行編班,嚴禁以「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等名義違規分班。學校要嚴格遵守小學、初中入學日程安排和工作紀律,嚴禁公民辦學校組織各種形式的入學宣傳,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行為。 (五)堅持兩個為主 根據《區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的通知》(吳政規字〔2014〕2號)文件精神,各校要擴充公辦學校資源,挖掘公辦學校潛力,進一步提高公辦吸納比例,切實保障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享受同城待遇。要擴大公辦學校容量,鼓勵社會力量辦學,購買民辦學校服務,加大對接收新市民子女學校的支持力度,滿足新市民子女入學需求。
(六)加強學籍管理 按照《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招生入學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蘇州市中考認真執行考籍與學籍對應的規定,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
(七)關愛特殊兒童 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障兒童(包括肢障、智障、聽障、視障等)隨班就讀。隨班就讀人數超過5人,學校應依據《蘇州市普通中小學附設特教班辦班標准(試行)》設置特教班,並為殘障兒童學習、康復提供必要的個別化的特殊教育服務和幫助。進入特殊教育學校接受十五年免費教育的殘障兒童應由監護人提出申請。對極重度殘障兒童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提供送教上門服務。
(八)落實免費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免費義務教育政策並免費提供教科書。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與本地戶籍學生享受同等免費義務教育待遇。
(九)優化服務措施 各校要牢固樹立「教育就是服務」的理念,以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為宗旨,完善服務措施,優化服務項目。認真做好電話咨詢、施教區公示、來訪接待、學位查詢告知等服務工作。義務教育學校統一於2015年5月20日起,將本校施教區范圍、入學政策、報名登記手續等相關規定和入學咨詢服務電話號碼,同時在學校網站主頁醒目處和校門口向社會公布,並認真做好來訪接待,來電咨詢等服務工作。
(十)其他工作要求
1.根據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教育部《關於印發〈關於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相關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僑文發〔2009〕5號)精神,各校應認真做好華僑子女回國接受義務教育的相關工作,積極支持、幫助在蘇華僑子女進入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外籍華人子女來蘇接受義務教育,參照上述文件規定執行。
2.我區引進的領軍型創業創新人才、高層次緊缺人才、外商投資企業和市外投資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軍轉幹部及港澳台商子女的入學(園)問題,按吳政辦〔2012〕23號文件執行。
3.根據《省衛生廳、省教育廳關於做好 2007 年全省學校衛生工作的通知》(蘇衛疾控〔2007〕12號)的規定:「兒童在入園、入學時,要查驗預防接種證」,各小學在入學報名時,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工作。
4.中小學新生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必須由學校蓋章於8月15日前送達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⑤ 吳江市實驗中學08招生 急!!!!!!!!!!拜託
打114查那學校的電話
找那辦公室咨詢下咯
那學校貌似不用考
貌似分班才要考
⑥ 2020年吳江區青雲實驗中學小升初怎麼報名
2020年吳江區青雲實驗中學小升初怎麼報名,
目前還沒有公布。
估計和往年是一樣的。
往年是在吳江區義務教育招生平台報名。
可詢問吳江區教育局。
⑦ 吳江屯村實驗小學招生需要什麼條件
吳江屯如果實驗小學招生的話,招生的條件還是劃片兒招生的,這種情況下,是正常。
⑧ 吳江長安小學招生標准
(一)具有本區常住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戶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產權證(含宅基地證,下同)或購房合同(交房日期在2014年8月31日前)及付款憑證(含交房契稅憑證)、嬰兒出生證(小學)、預防接種證(小學)、小學畢業證書(初中)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
(二)非本區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暫住地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非本區戶籍外來人口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就讀學校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原戶籍地戶口本、身份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本地公安部門辦理的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有效居住證件(2013年8月31日前辦理),有效居住證件上的住址應與實際租住地相符。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居(租)住證明。居(租)住證明是指房產證、購房合同(交房日期在2014年8月31日前)及付款憑證(含交房契稅憑證)、與有效居住證件地址相符的住房(提供房東房產證明用以登記攝錄)租賃合同等。其中具備房產證、購房合同(交房日期在2014年8月31日前)及付款憑證(含交房契稅憑證)的,報名時應交材料同本地戶籍(見上一款)。違建房屋、車庫或其他不適宜家庭租住的建築不得作為入學依據。
4.父母務工證明或其他合法經營的相關工作證明。務工證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有1年或1年以上的連續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准(2013年8月31日前開始繳費),社會保險項目以區人保部門公布的為准。其它合法經營證明以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有1年或1年以上的有效合法經營證照為准(登記注冊時間在2013年8月31日前)。
5.計劃生育證明材料為:獨生子女應出示戶籍所在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鄉級計生部門獨生子女證明;非獨生子女應出示戶籍所在地縣級計生部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6.嬰兒出生證、預防接種證(小學);小學畢業證書(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