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現在的蘇州草橋中學在什麼區
在平江區,平江新城 江星路
更多草橋中學資訊,建議參考蘇州奧數網重點中學頻道,希望能幫到你哦。
B. 蘇州平江中學好還是草橋中學好
果斷是平江好 你去看看他們的普遍分數就知道了
草橋太混亂了 不讀書的人太多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C. 蘇州市草橋中學和蘇州市平江中學哪個更好
果斷是平江好 你去看看他們的普遍分數就知道了
草橋太混亂了 不讀書的人太多
D. 蘇州市草橋實驗中學的學區范圍
新村:蘇錦新村、蘇錦一村、蘇錦二村、大觀名園、桔子國、天築家園、北城花園、新天地家園(北區、南區)、薈萃花園、華恆花園(清金路)...
路:創新路、青年路、蘇錦路、新星路(虎丘山東北)、金光路、平川路、平和路、平泉路、江日路、江天路、江星路、江月路...
其他:白楊村、東升村、繁榮村、花蓮村...
E. 有沒有平江中學或草橋中學的新房
平江中學和草橋中學附近是沒有新房在售的,而且新房都是期房在售,期房都是沒有學區劃分的,只有交付後教育局匯按就近原則進行學區劃分。
F. 蘇州平江中學和草橋實驗學校兩所學校,其中哪所好
我CQ的
其實老師都只是外因
自己用功才是重要的
環境的話草橋好點,因為原址是蘇州市第二高級中學,周圍交通也比較便利
現在都沒有擇校生了,都按照地段劃分了
都是相當嚴格的學校
進去要收骨頭的
G. 2008小升初,草橋中學提前報名嗎新區園區的其他中學分別是幾號報名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和《江蘇省中小學管理規范》,按照《蘇州市深化素質教育,豐富校園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三項規定》(以下簡稱《三項規定》)(蘇教辦〔2007〕5號)等文件精神,提出2008年蘇州市區小學升初中入學工作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義務教育公平性原則,圍繞「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的目標,堅持依法免試就近入學,完善(公辦中小學)施教區公示和學位告知程序;以逐步「擴大優質中小學施教區范圍,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比例」為優質均衡發展目標,進一步滿足老百姓對優質教育的需求;積極推進免費政策,確保每個適齡兒童都有免費義務教育學位。
二、入學原則
(一)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依法保障每個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就近免試入學的權利;為每個適齡兒童(包括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口子女)提供屬於自己施教區的免費公辦學校學位。
(二)市區小學升初中入學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統籌、協調。吳中區、相城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虎丘區各自負責本轄區內適齡兒童(包括外來人口子女)的初中入學工作,各區的初中入學辦法經市教育局批准後實施。因行政轄區調整、城市改造、學校布局調整等涉及初中施教區的變化由市教育局與相關區協調解決。
(三)小學升初中入學工作必須依法保證地段生即合法固定住所所屬學校施教區的小學畢業生免試升入該校就讀。小學畢業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確定其就近入學的依據。
施教區的劃分由所屬教育部門在去年施教區的基礎上,根據本年度初中學校布局、辦學規模和生源分布情況,以保持相對穩定為基礎,作必要調整後確定。調整以逐步「擴大優質初中施教區范圍,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比例」為原則。
(四)根據《三項規定》要求:任何學校任何機構任何個人不準組織任何形式的入學選拔考試;民辦學校不得採用筆試或變相筆試的方式選拔學生;公、民辦學校不得舉辦各種形式的「重點班」、「快慢班」和「實驗班」,經批準的藝術班與體育特色班除外。
(五)外來人口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按照國家、省、市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吸納為主」的基本原則。戶口雖不在本市,但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與本市常住戶籍居民同等對待;戶口不在本市,無合法固定住所且流動性大的,根據「相對就近,集中安排」原則,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進入公辦初中。
所有公辦學校都要充分挖掘潛力,積極吸納外來人口子女入學。外來人口子女就近入學的不得收取捐資助學費,同時要按規定積極落實免費義務教育政策。2008年,各地公辦學校吸納外來人口子女的比例不得低於70%。
(六)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控制學額,嚴格控制「擇校生」比例。各中學應根據本校施教區,對確有困難要求跨施教區入學的必須從嚴控制,經學校調查核實,市招生部門批准後,學校方可發給入學通知書。對無法滿足跨施教區入學要求的學生,由市招生部門統一分配到學額有餘的學校就讀。
(七)加大幫困助學工作的力度,對貧困家庭子女繼續採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幫困助學的辦法,確保每個貧困家庭的子女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本市常住戶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進入蘇州市覓渡中學校、蘇州市三十中學校分別舉辦的「成功班」就讀;外來人口子女可以申請進入蘇州市十二中學校、蘇州市二十中學校分別舉辦的「光彩班」就讀。
(八)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各初中校要切實保證具有學習能力的殘障兒童平等享受九年義務教育的權利。進一步做好小學畢業生中殘障少年的初中入學工作,按初中校施教區實行隨班就讀。
三、入學對象
(一)凡具有蘇州市區常住戶口或合法固定住所、年齡在16周歲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學畢業生,全部就近免試升入初中,由有關中學在8月10日前發給入學通知書。
(二)凡具有蘇州市區常住戶口或合法固定住所,雖年滿16周歲但尚未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提供必要證明後也可就近免試升入初中(同第1條);年滿16周歲且已經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小學畢業生,中學不再發給入學通知書。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其它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後,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對象招生。
(三)凡非本市戶籍的,在蘇州市區公、民辦(含經批辦的外來人口子弟學校)小學的畢業生以及外地來蘇的小學畢業生,在提供相關證明並經確認後,可根據「相對就近,集中安排」原則免試升入市區初中。
四、報名辦法
小學畢業生升學報名分為信息採集和個人報名兩個階段。
(一)學生信息集體採集:
在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虎丘區所屬小學的畢業生,由所在畢業小學集體辦理學生信息上報手續。小學畢業生信息集體採集,繼續採取電子信息與紙質信息相結合的方式。時間為6月22日~24日(辦法另行通知)。
(二)公、民辦初中同時報名:
小學到教育局將畢業學生信息集體上報後,於7月8日採取公、民辦初中同一天報名,具體操作如下:
1.公辦初中報名:
(1)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根據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產證或房卡的住所)到所屬施教區初中報名登記,報名時攜帶房產證或房卡、戶口簿、小學畢業證書、素質發展報告書和小學畢業生登記表副表存根聯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指無房產或無房卡房)的,到戶口所在地所屬施教區初中報名登記。
以上「初中報名登記」時間統一為:7月8日。
(3)非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不參加公辦初中報名。由所屬市、區教育局根據「相對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則,於7月底前統一分配到有關公辦初中就讀。
2.民辦初中報名:
蘇州立達中學、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振華雙語實驗學校、高新區文昌實驗中學和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等六所體制改革學校,7月8日報名,每位學生限報一所。報名時攜帶以下材料:小學畢業證書;素質發展報告書;各類獲獎證書;小學畢業生登記表以及副表存根聯等材料。
參加民辦學校面試,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市、區教育局根據小學畢業生採集的信息,按照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分配至所屬公辦初中就讀。
(三)其他入學對象報名:
1.戶籍在滄浪區、平江區和金閶區的外地(五個區以外)小學畢業的返蘇生,持市區戶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畢業證書、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六年級成績單)及1寸照片三張等到市初中招生辦公室(暫設在市教育局基教處,地址:公園路198號)辦理報名手續,報名時間為7月1日~7日。
2.戶籍在工業園區和高新區、虎丘區的外地(五個區以外)小學畢業的返蘇生,分別向工業園區和高新區、虎丘區教育局(文教局)報名(時間、手續同上)。
3.非本市戶籍的外地小學畢業生,如要求在市區初中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持原籍地戶口本、暫住證和居住證明、小學畢業證書、小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六年級成績單)、經市勞動人事部門鑒證或備案的勞動合同或其他合法經營的相關工作證明及1寸照片三張等,於7月1~7日到初中招生辦公室審核後辦理報名手續。
五、有關事項
(一)繼續嚴格執行省、市關於實施免費義務教育的有關規定,繼續認真細致地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免收學雜費、課本費和《義務教育證》的發放、領取、使用等工作。
(二)繼續完善施教區公示和學位告知程序,優化招生入學咨詢服務。
施教區公示與學位告知:公辦初中校統一於5月15日起,將2008年本校施教區范圍、登記手續、入學政策、免費教育相關規定和咨詢熱線電話號碼,同時在學校網站主頁醒目處和校門口公示欄公布。讓社區內以及學校附近的家長了解初中施教區范圍,知曉孩子免費義務教育初中的學位。
開通咨詢熱線:我局和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工業園區和高新區、虎丘區教育行政部門以及各公辦初中校統一於5月15日向社會公布、開通咨詢熱線電話。
(三)學生所屬施教區的確定:
1.學生的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學生本人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
3.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每處合法固定住所均是其入學的依據。原則上以有戶口,居住相對穩定的合法固定住所為主要依據。
4.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產權房」或無「房卡房」,由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監護人及其學生實際居住情況,統籌安排初中校就讀。
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產權房」或無「房卡房」,父母長期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並為唯一居住地的,子女就讀學校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為准。
5.學生戶口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在施教區內無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小學畢業生,可憑相關證明在其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①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②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③父母雙方戶口都不在市區;④孤兒。
6.根據「就近入學」原則,因改善住房條件人已遷新居,但戶籍由於客觀原因尚未遷移的,施教區的確定以新居住地為准;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的,原則上以新安置的住房為准;若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由所屬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一安排地段學校。
(四)蘇州市覓渡中學、蘇州市第三十中學舉辦的「成功班」面向市區招收家庭經濟困難的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實施免費教育。兩校各招1個班,每班招生人數不超過50名(詳見《2008年「成功班」招生啟事》)。
(五)蘇州市委統戰部、市教育局決定自2008年秋季起,由蘇州市第十二中學和蘇州市第二十中學分別與蘇州市光彩事業促進會聯合舉辦「光彩班」,面向市區招收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非本市戶籍的外來人口子女,免除學生學習費用。兩校各招1個班,每班招生人數不超過50名(詳見《2008年「光彩班」招生啟事》)。
(六)蘇州市第六中學、蘇州市第二十六中學繼續面向市區各招收2個藝術特色班;蘇州市第十中學體育苗子、蘇州市第三中學女子籃球隊、蘇州市田家炳實驗中學乒乓球隊、蘇州市第十六中學國際象棋隊和蘇州市振吳中學,按所報學校的招生簡章,參加專業測試後由學校提前錄取。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的可進行藝術、體育專業加試,不得舉行文化課考試和測試。以上學校的有關招生簡章報我局審核後公布。
上述學校在2008年7月上旬完成特長生的錄取工作,錄取名冊7月12日前報市初中招生辦公室。被錄取的藝術、體育特長生原則上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民辦學校的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六、關於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
(一)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納入市區初中入學統一管理。市區各民辦學校應在市教育局指導下,在規定范圍內實行獨立招生,按省教育廳和我局批準的范圍招生,收費按省、市財政與物價部門批準的標准執行。按照《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以及《三項規定》要求:「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民辦學校不得採用筆試或變相筆試的方式選拔學生」。
(二)立達學校、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振華雙語實驗學校、高新區文昌實驗中學、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蘇州國際外語學校、通才實驗學校、蘇州外國語學校和新草橋中學等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工作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指導與管理。民辦學校應依法並根據有關規定發布招生簡章和招生廣告,明確招生原則、報名和錄取時間、報名條件與手續、招生計劃與范圍、收費標准以及錄取辦法。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先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民辦學校不得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招生廣告。
(三)上述十所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初中學校,應在統一的時間范圍內完成獨立招生工作。即:發布招生簡章或招生廣告的時間一致、報名時間一致、錄取時間一致、並在規定的日期內完成招生工作。
(四)民辦初中學校的報名人數等於或少於招生計劃數的採取等額錄取的辦法;報名人數多於招生計劃數的可以通過面試錄取的辦法。其中,立達學校、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振華雙語實驗學校、高新區文昌實驗中學和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等六所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體制改革學校只能選報一所,不得兼報。
(五)立達學校、平江中學、草橋實驗中學和振華雙語實驗學校等4所學校錄取工作採取「面試」與「推薦」相結合的辦法;工業園區星海實驗學校面向園區小學組織推薦工作。
(六)民辦初中學校應在規定日期內到市初中招生辦公室報送錄取名冊:錄取的市區(五個區)的小學畢業生,經市初中招生辦公室審核後領取《2008年市區小學畢業生情況登記表》;錄取市區(五個區)的小學畢業生,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審批並報送市初中招生辦公室備案。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無錄取手續的學生不能取得初中學籍;招生結束後不得招收無轉學手續的學生。
H. 蘇州市立達中學,平江中學,草橋中學,振華中學有沒有搬遷,現在新址,有人知道嗎
平江中學搬了。蘇州市平江中學
新址:蘇州市平江區東環路1555號(三星路三星橋)原蘇州市20中學地址,蘇州市平江實驗學校分校對面
草橋中學搬了。在江星橋那裡的原虎丘實驗中學。
振華中學和立達中學還沒有搬、
I. 平江中學和草橋中學那一個比較好
草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