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初中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鹦鹉
“叨叨”和“乖乖”是我家养的一对鹦鹉的名字,那是大伯送给奶奶的礼物。
叨叨是只雌鸟,她的脾气非常暴躁,对人十分不友好,特别爱啄人。乖乖是只雄鸟,他的性格却十分温顺,你用手摸他,有时他一动不动的,有时他还会用嘴轻轻地啄你,好像在给你按摩,一点也不疼。
叨叨脾气不好,不仅对人类,对她老公也是一样。每次吃食,总是她先吃,要是乖乖跑过来,她就会狠狠地啄他。一次,我实在是看不过去,就用一根小木棍把她撵到窝里去,让雄鸟先吃,可等我走后,她就开始疯狂地报复雄鸟,啄得他在笼子里上下乱蹿,无处躲藏。
当然了,大多数时间他们相处的还是融洽的。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照到窗台,我便会把鸟笼子挂到窗外。这时,雄鸟忘记了自己被雌鸟虐待的痛苦,迎着明媚的阳光为她纵情歌唱,雌鸟也展现出少有的温柔,时不时地为雄鸟理理羽毛,有时还跟着合唱一曲。
有一天雄鸟自己打开鸟笼门飞走了,我疑心这是他蓄谋已久的事了,屈就她就是为了等待这一天的到来。奇怪的是雌鸟却没跟着飞走,想必她还是留恋这种饭来张口的惬意生活吧。
老公离家出走后,叨叨落寞了一阵子。有时她从笼子里飞出来,飞到梳妆镜前顾影自怜。对着镜子中的自己,头一上一下地动着,嘴里还念念有词,不知是在忏悔对前夫的暴虐行为,还是在为自己的将来引吭高歌。仪式结束后,她飞回笼子,钻进窝里,过起了隐居生活。
奶奶见她可怜,就又买了一只雄鹦鹉,这下叨叨又恢复了活力。她主动去亲近新郎,吱吱喳喳地哼着婚礼进行曲。有时还跳到吊环上,做一套自认为是高难度的动作,想用曼妙的身姿吸引新郎的注意。我猜想叨叨可能是位女权主义者,她的主导思想是:“我的地盘我作主。”
新婚蜜月期结束了,叨叨又显露出她那暴戾的性格,可怜的新郎又重蹈着前任的命运。吃、喝依然是叨叨领先。每次我去添水、喂食都是速战速决,因为叨叨随时会冲过来狠狠地啄上一口。我是很怕她的。一次,安子琪来我家玩,我忘记提醒她叨叨的“险恶”,结果安子琪把手指刚伸进笼子里,就被她啄破了。我决心为朋友报仇,用小木棍使劲地捅她,她并不害怕,而是勇敢地迎上前死命地啄着木棍,一副誓死捍卫领地的英雄气概。
后来他们有了爱情的结晶——一对小鹦鹉出世了。其中的一只在孵出的第三天就夭折了,结果只剩下一只。叨叨一点也没有那种当了母亲的兴奋神情,每天依旧只管自己吃喝,很少去照看小宝宝,倒是鸟爸爸给小宝宝送去了无限的父爱。
小鹦鹉长大了,长出和妈妈一样漂亮的绿色虎皮羽毛。不久,他会自己吃食了,但他很难吃到食物,鸟妈妈经常啄他,好像他不是自己亲生的似的。奶奶说小鸟长大了就该自己独立生活了,于是我们给小鹦鹉重新安置了一个家。没过多久,小鹦鹉在一场意外事故中死了。鸟爸爸一连几天地哀鸣,呼唤着他的孩子,最后鸟爸爸在悲伤中死去。
叨叨又成了孤家寡人,可她的脾气一点也没变。我依然不喜欢她。有一天晚上十点左右,我和妈妈正在床上看电视,叨叨突然走了进来,我们感到很奇怪。一般来说鸟儿到了晚上是很安静的,可她却这时跑了出来。她从地上一跃飞到床上,歪着头看着我们,目光中充满神秘。我试着去抚摸她,她竟然很温顺。她跳到我的手心里,用嘴在我的手心上来回蹭着,似乎想告诉我们什么。临睡前我把她放回笼子里。
第二天起床后,我看见她直挺挺地躺在笼子里,身子已经僵硬。一下子,我明白了她昨晚的古怪行为,原来她是向我们作最后的道别的。
② 我最喜爱的动物 作文
我喜爱的动物
说到我最喜欢的动物,那我想应该是小白兔阿朵了吧! 它是我在夜市中买来的:全身雪白,没有一点杂质;白色的毛整齐而柔软。你可别看它平时老是一动不动,要是它真的跑起来,那可就应了“飞毛腿”这个词。
那是一个晚上,刚刚带阿朵到草地上“散”完“步”回家,准备去给它拿放在花园里的笼子,刚刚拿着笼子,正用小跑的速度跑到阿朵的身边。可是.....我看到了什么?木地板上以前阿朵“站”的地方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一滩水,而肇事者呢?逃之夭夭了!
“阿朵!阿朵!”我不停的大喊。
向周围扫视一圈——没有。先走进我的房间——没有。在走进妈妈的卧室——没有。在走进厨房——没.....呀!它在这儿!是不是肚子饿了?我把它放进笼子,把它的“残局”收拾好了,妈妈就回来了。这件事到现在她都不知道。
另外,我发现阿朵经常啃咬硬物:
有一天,我把它带出去玩 并随身带了胡萝卜、白菜,把它放在地上,让它吃东西 可是过了半天,发现胡萝卜、白菜没怎么动到时看见了一块有磨痕的石头。于是回家我就上网查阅了资料“家兔的门齿是终生生长的恒齿,必须啃咬硬物借以磨灭(磨短),才能避免过长,保持长短适中。为此,要定时向笼舍中投放一些可食的硬物如竹子、树枝之类,以满足需要。 ”网上有这么多小白兔的资料!我一定要多看资料,养好我的小白兔——阿朵。
我的小白兔又调皮、又可爱,但是自己的老习惯还是改不掉。你们觉得我的小白兔可爱吗?
③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中学生700字
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这大概跟我属狗有关系吧!
大前年,我家养了一条哈巴狗。它来到我家的时候刚一个月,对这里
的环境很陌生。哈巴狗刚出生爱喝牛奶,于是,我就专门找了一只小碗,
再倒了一些牛奶给它喝,站在旁边看,可小狗直直地盯着我看,防备着,
看似我要伤害他似的。于是,我假装走开了,它看到我走了,就快速喝
起来,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它喝饱就睡了,我轻轻地把它抱起来,比
一比,刚好比我的手大了一点,毛软绵绵的,很舒服。我再看看它,它早
已进入了香甜的梦乡。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小狗也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慢慢的变淘气
起来。每当我放学走进家门,它就飞快地跑过来,围着我转,好像在欢迎
我的到来。有一次,我和爷爷奶奶出去了,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里乱七八
糟的,不用说,就知道是小狗“杰作”了。
这就是我的好伙伴――小狗。虽然,它不是一个人,但是,它很通人有
性,我叫它趴下,它就趴下,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呢!小狗真可爱,我真喜欢
它呀!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去年夏天,姑姑给我买会了两只小兔子,有长长的耳朵,红红的眼睛,八字形的嘴巴,身上的毛,雪白雪白的,摸上去毛绒绒的,尾巴又小又短。好看极了。
我平时一放学就拿着新鲜的菜叶给它吃,它们被我喂的可胖了,跑起来一溜烟就不见了,它的两只耳朵,有一张三瓣嘴,四条短粗的小腿,一条毛茸茸的尾巴像有人把一条长棉花揉成了一个小团,一双红红的眼睛像得了红眼病。
有一天下午,我发现有一只小兔子的肚子鼓鼓的,我连忙抱着她去问很了解兔子的奶奶,奶奶笑着告诉我,说是它怀上了小兔子,我高兴极了,我想,我们家又要多出几只小兔子了!我在它身上用红墨水做了个记号,这样我一回家就可以认出它了,还有,我照顾她比照顾其他兔子认真多了,没几天,它就生下了两只小兔子。
小兔子一天天长大了,我给他们起了个名字,分别叫平平、安安,代表着它们可以平安,健康,没想到这个名字真管用,在它们长大的过程中没有受到疾病的袭击,而其他的小兔子也都健康的成长着。
但是好景不长,妈妈为了不让小兔子影响我的学习,就咬紧牙关,把小兔子送到了我的小姨家,从此,我们家就没养过什么小动物,兔子虽然走了,但我和它们一起嬉戏游戏的那一段美好时光,我永远都忘不了。
④ 作文~我喜爱的动物
我喜欢的抄动物是国宝--憨态可袭掬的大熊猫。每当我想起它那可爱的样子的时候,都忍不住想笑。
熊猫的耳朵黑黑的,像两个半圆。还有它的四肢,也是黑色的。最可爱的就是它的眼睛了:眼睛外面长了一圈黑黑的绒毛,就像一个八字。假若熊猫失去了“黑眼圈”的话,一定会少了一半的稚气。
熊猫有肥壮的身躯,每一个动作都显得十分笨拙。它是不是应该减肥了呀?这一愚蠢的想法马上就被我的意念否决了。如果熊猫减肥,变成了“麻杆”人们还会喜欢它们吗?
它要是高兴了,就开始翻跟头,活像一个毛茸茸的大皮球从竹林里滚了出来,逗的你捧腹大笑。它玩儿累了,就四肢一展,躺在了地上,全然不顾自己国宝的形象。
熊猫吃得很多。想吃了,就一下子坐下,抓起鲜嫩的竹叶就往嘴里送。人们哈哈大笑起来。而熊猫却不以为然,继续“忙碌着”。
有的时候,它在草地上走来走去,好像在思考人生哲理。这时候,人们也不笑了,他们要给熊猫一个安静的环境,让它思考完它的“熊生哲理”。
我永远忘不了它们那胖胖的身躯,短短的四肢,憨态可掬的样子,圆脸上八字形的“黑眼圈”和笨拙的动作。我真喜欢熊猫。
望采纳,谢谢
⑤ 我最喜欢的动物 初中作文
同学们,你们喜欢蹦蹦跳跳的小白兔吗?我最喜欢小白兔了。
小白兔长着两只长长的耳朵,可灵敏了,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在东张西望,尾巴短短的,还长着雪白光滑的绒毛。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到新湖公园玩,到了儿童乐园,见到一个围栏,里面的白兔真多呀!有的一动不动地睡在竹叶旁,有的正在找食物。我在周围找到了一些嫩嫩的叶子,走进围栏里,小白兔一闻到了叶子的味道,争先恐后地跑过来,抢着吃叶子。它们吃叶子的样子很可爱,用脚按住叶子,从另一边吃,怕别的兔子抢着吃。不一会儿,一片片的叶子就被小白兔吃完了,没有了食物,又去别的地方找食物,可以猜想到,它们还没有吃饱,我便又找了一些叶子,喂它们吃,小白兔吃了很多叶子,吃饱了然后就睡觉了。有时候,它们几天没吃食物了,还会咬我手呢!
每次去看小白兔,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一首儿歌:
小白兔,白又白,
两只耳朵竖起来,
爱吃罗卜爱吃菜,
蹦蹦跳跳真可爱。
我喜欢小白兔那活泼可爱的形态,更喜欢小白兔。
⑥ 初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狗,形状大小各一;颜色、品种都很丰富;而且生性灵活,是惹人喜爱的动物。
狗的五官也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毛的颜色五颜六色,品种更是多的不可计数。狗毛的颜色以黑、黄、白为主,还有的黑黄、黄白、黑白相间……据说,狗毛的颜色与其本性有联系的:黑的紧守家门,凶猛如虎;黄的貌似流浪,来去自如;白的纯真活泼,言听计从……根据多年统计,狗的品种约占世界动物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中,"沙皮狗"便是我们大沥的名牌狗种。约有500个家庭领养了此种狗……
狗的生性灵活。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不爱吃也不爱玩的。然而,狗的反应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狗便展示其自身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们的"五指山"。
狗的食量不大,但却很挑剔。狗每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的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往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微细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friend……
狗--人见人爱,聪明伶俐的好动物。
⑦ 我喜爱的小动物作文
我喜爱的小动物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叫白白。
白白长得可漂亮了:一双红宝石似的眼睛,镶嵌在毛茸茸的头上;一双长长的大耳朵非常迷人。它最爱吃苦菜了,只要一见到苦菜,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样子可爱极了,人见人爱。不过它也有调皮的时候。
有一次,白白把家里的东西弄得乱七八糟,我见了,气得抡起拳头就打它,只见白白连忙跑到我身边,用头蹭蹭我的腿,可怜巴巴地望着我这个小主人,我顿时心软了,抱起白白,心疼地对它说:“白白,以后不要再这样了。”说完,我把东西都收拾起来了,这是为了让白白脱出困境。白白高兴地在原地打转转,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呀!我今后一定不会再惹祸了。”
可是有一次,我和白白出去玩。不一会儿,白白跑到一个拐角处的草丛里,我怎么找也没找到它,以为白白失踪了,就伤心地大哭起来。白白听见我的哭声,马上跑了出来。我见了,立刻停止了哭声,抱起白白边哭边问:“白白,你跑到哪里去了?以后不要乱跑了。”白白点点头,好像在说:“对不起,小主人,让你担心了,我以后再也不乱跑了。”我和白白又出发了,白白在前
,我紧跟在后,怕白白又走丢了,可又过了一个转弯,白白又不见了。我想:“完了,白白真的失踪了,怎么办?突然,我晕了过去。
从此,我再没有见到我那可爱的白白,我真想再抱抱你啊,白白!
⑧ 写一篇《我喜爱的动物》的作文要700字的
记得那时是中预下半学期的时候,期中考试前,我在家对面的花鸟市场里与她第一次邂逅,刚看见她时我就深深地被她洁白而又柔软的毛,红宝石般晶莹透亮的眼睛和可爱的竖起来的长耳朵吸引了。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与我为伴。
由于过几天就要期中考试了,于是我抓紧复习,为了得第一,为了得到老师的奖励,也为了那只我梦寐以求的兔子……
三天后,考试成绩下来了,我心里真的好紧张。当我得知我考了281分,年级第一,我激动万分,因为我做到了,我为了自己的心愿努力后有了结果而感到高兴。
下午放学,我立即掏出钱买下了那只让我成功而功不可没的兔子,并给她取名为乌龙茶。
别看乌龙茶长得挺清秀的,像个大家闺秀,但实际上她可调皮了,在我抱她回家的路上,她在我身上一个劲的蹭,真是太好玩了。刚一到家她可能还没适应过来,到处乱跑,像个落荒的难民,让我忍俊不禁。
刚开始时,我新鲜的劲头还没好,于是在长假里没事就和乌龙茶一起玩,别看乌龙茶那么瘦,可她还挺能吃的,而且很馋。每当我坐在沙发上吃零食时,她就会闻香而来,“扑哧扑哧”地往我这边跑来,用两只可爱的小爪子蹭着我的脚,这实在让我吃不消了,就只好“施舍”给她一些好吃的咯~
但就是由于我和乌龙茶的关系太好了,奶奶认为这是过分亲密,于是想把我们隔离开来。正好有一次考试,我没有考好,于是奶奶就这个借口硬是把乌龙茶给搬家搬在了楼下的草丛里。这时正值军训,我也没有多管,一周军训回来后,我无不时想着乌龙茶,连写信都问的是乌龙茶的近况。
回家后,我第一个看的就是乌龙茶,确认她健康无恙后我才放下心来。后来我和乌龙茶快乐相伴的度过每一天。
直到那一天,那个悲剧的开始。上课时,我的眼皮不停地跳了起来,好像预示着有什么悲剧要发生。直到放学,我去看乌龙茶的时候才发现她住的窝里空空,只有几根兔毛在那里。于是我发疯似的找她,后来我才知道,乌龙茶走了,她到天上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直到现在,看见这张照片,看见超市里的乌龙茶,看见可爱的白色兔子,我都会情不自禁的往天上看看,想起我曾经最喜欢的动物朋友——她,乌龙茶,不止现在,从此以后我会把这个名字,这份最真挚的友谊深深地刻在心里。
⑨ 中学生作文 我最喜欢的动物
夸夸我家的小狗
狗,是许多人喜欢喂养的一种宠物,我家养过许多宠物,如:活泼可爱的小金鱼,善解人意的小猫,快活的小鸟和活蹦乱跳的小兔子,其中我最喜欢我家那只聪明、乖巧的小狗了。
它长着白色的羽毛,棕色的小耳朵,嗅觉灵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可爱极了,它就叫波比。
波比可贪吃了,一天到晚不是吃饭就是睡懒觉,不是睡懒觉就是吃饭,吃饭时,如果有人接近它,它张嘴就把它咬住,让人觉得他很坏。睡觉时,咕噜咕噜,特别吵人。可是还是觉得很可爱。
波比刚满月的时候就很逗人开心,给他一个皮球,一块棉花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它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再跑再跌,它也不怕疼。
说来也巧,我和波比曾发生过一件让人异想不到的事情:星期天,我在家玩及该起床了,小狗跳到床上用爪子来叫我起俄床,我一起床,波比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似的,在我身边叫着,我带着波比下楼了,我走着走着发觉的自己的发夹丢了,我赶紧找,波比也在帮我找可还是找不着,正在我束手无策,垂头送气的时候,从我身后传来一阵叫声,我一回头,原来是波比帮我把我的发夹找回来了,我高兴得抱起波比想:“狗通人性,是呀!”我真高兴,我在这夸夸我家的小狗,波比特别聪明,我让他叼什么,它就叼什么,从来没有违背过我的命令,真的呀,狗通人性。我家的波比就是这样聪明可爱。
波比很聪明,也很乖巧,特别听话,我真喜欢它!
⑩ 《我最喜爱的动物》450字 初中作文
《我最喜爱的动物》作文
要说我最喜欢的动物,是去年夏天我家养的两只小兔子了----白白和灰灰。
那是去年夏天的一天,爸爸给我买回来两只小兔子,我喜欢极了,高兴的一蹦三尺高。两只小兔子可爱极了,一只小兔子的毛是白色的,一只小兔子是灰色的,我给这两只小兔子分别起了个名字,白色的叫白白,灰色的叫灰灰。白白全身的毛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杂色,白的像是洁白无暇的汉白玉,圆鼓鼓的脑袋上长了一双又长又大的耳朵,总是竖起来,眼睛是红色的,好像两颗闪闪发光的红宝石,嘴是三瓣的,吃起东西来蹭蹭蹭......的,最有趣的是鼻子了,进常一上一下的,好玩极了,它的前肢短后肢长,跑起来一蹦一跳的,小巧玲珑的尾巴像是挂在屁股后面的小绒球,总是上下摇晃。灰灰全身都是灰色的,也有一双又大又长的耳朵,眼睛和白白的眼睛可就大不一样了,灰灰的眼睛和我们人类的眼睛一样,黑色的。灰灰和白白非常胆小,稍微听到一点动静就竖起耳朵来,然后就快速地跑回窝里了。灰灰和白白特别聪明。如果它俩要是饿了,就会跑到家门口,站着不动,仿佛在说:“我的肚子饿了,我要吃饭。”如果我不给它俩喂芹菜或萝卜,它们就会从门缝里钻进来,跑到沙发下面,我不得不拿芹菜或萝卜把它们引出来。这就是我喜欢的两只小动物----白白和灰灰。
秋天的一天,灰灰生病了,灰灰的生病让我再也见不到它们了-----灰灰死了、白白送人了,我伤心极了。
记得那天阴沉沉的,中午放学了,我回到家,看到灰灰卧在院子里一动不动,我问爸爸灰灰怎么了?爸爸说:“灰灰病了,已经找兽医给吃过药了。”我连忙跑到院子里,来到灰灰身边,轻轻的扶摸着灰灰,心想:“灰灰你快点病好了吧,好了以后,我们又能在一起玩耍了,我天天给你喂芹菜或萝卜”。到了吃饭时间,爸爸叫我吃饭,我还是爬在窗户上看着灰灰。过了一会,灰灰不知怎么了,突然,到处乱窜,一会跑,一会跳,一会儿又一动不动了。爸爸出去一看,回来说:“灰灰死了”,我一听伤心的哭了。就这样,我哭了整整一个中午。下午我上学走的时候,爸爸说:“天气冷了,不能再喂了,把白白送给别人吧。”下午放学回到家,我看到白白不在了,就问:“爸爸,你把白白送人了。”“是的”爸爸说,我又问爸爸:“送给谁了。”爸爸说:“下午来了一个收废品的老爷爷,我送给那个收废品的老爷爷了。”就这样,我在也没有见到白白和灰灰。
我喜爱这两只活泼可爱、讨人喜欢的小兔子。我要告诉大家,我们不能伤害动物,我们要爱护、保护动物,如果动物全都灭绝了,那么我们赖依生存的地球将失去生态平衡,人类将无法生存。
蚂蚁,这个动物世界的“小不点儿”,也许鲜为人知。可是作为我,一个喜爱蚂蚁的人,对它的感情可就不一般了。
蚂蚁个儿的确很小,但却能举起比它自身大数倍的物体,这是多么了不起啊!这还不说,蚂蚁还有许多人们意想不到的特殊本领,如触角传递信息等。但我这里所要介绍的是--蚂蚁团结一致的精神。我想蚂蚁能给我们一些启发,有人也会因此改变对小蚂蚁的看法吧!现在,还是让我先叙述一件我亲眼所见的普通平常的小事吧!
记得那是一个炎夏,我在大树下看见一只大甲虫被两只小蚂蚁紧紧地咬着,可是力量太悬殊了,两只小蚂蚁要对付眼前这个“庞然大物”显然是“鸡蛋碰石头”。在这种情况下,只见一只蚂蚁用触角碰了碰另一只蚂蚁,然后便匆匆忙忙地离开“战场”。另一只蚂蚁会意的继续顽强地与大甲虫搏斗,那只小蚂蚁干什么去了呢?原来,他去搬救兵了。只见他来到离大甲虫不远的一块大石头下,不一会儿,一群群,一队队的蚂蚁就像纪律严明的军人似的,一个个踏着整齐有力的步伐向“战场”奔去。他们开到“战场”时,一直与甲虫搏斗的那只小蚂蚁已经奄奄一息了。这时,只见“蚂蚁部队”就像有人命令似的,忽地像潮水般涌上前去。大甲虫在这番猛烈进攻下慌了手脚。蚂蚁真是好样的,他们在“战场”上个个英勇作战,没有一个畏缩不前或后退的,黑黑厚厚的一层全是蚂蚁,蚂蚁勇士们毫无顾虑地心情发泄着他们对敌人的愤恨,直到大甲虫再也不能挣扎为止。蚂蚁战士最终得胜了,战后,他们埋葬了战斗牺牲的同伴,又迈着整齐坚定的步伐走了。看啊,这就是集体的力量,这就是团结的力量!
从上面这件小事中,你难道看不出“团结就是力量”的真理吗?你难道还不为蚂蚁勇士的这种无畏精神喝彩吗?他们,是一种具有多么高贵品质的动物啊!他们,不愧为我最喜爱的动物。诚然,我喜爱他们,但我更喜爱他们的那种顽强不屈的精神!
我有一个可爱的“小伙伴”,它是一只非常可爱的小狗,叫莉莉。
莉莉是卷毛的小白狗。那个白劲儿,真像冬天里洁白的雪;那种美丽就像童话世界里的灰姑娘一样迷人。
莉莉虽然不会说话,但却能听懂人的语言,并能用它那条小尾巴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每当它得意洋洋的时候,尾巴就翘得老高。
莉莉十分老实。它可以整天像个毛绒玩具似的趴在某个角落里睡大觉,而决不会打扰你。你若认为这就是莉莉的天性,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当你看到它那一嘴尖尖的细牙时,肯定就会改变你的看法。
为什么这样说呢?当它着急的时候,也会像同类一样豪叫撕咬,向人们证明它的兽性。莉莉虽凶却不恶,也许用“忠厚”来形容它更为公平些。每当我遇到危险时,它总会毫不犹豫地来帮忙。
有一次,当我练习仰卧起坐,爸爸帮我按住双腿。当我累得起不来,嘴里发出痛苦的声音时,莉莉以为爸爸在打我,就猛扑到爸爸身上,拼命把他往一边拉。
更让我感动的是在大家都熟睡时,只要有一点声音,莉莉就会立刻跳起来,尽职尽责地保护主人安全,这才是莉莉的天性,也是我喜欢莉莉的真正原因。
我想,如果所有的人都具有莉莉那样的——忠诚善良的心,那该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