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7年轉學新規定
一、實施細則相關規定
(一)中小學生因家庭遷移或其他正當理由,可辦理轉學。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接收未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轉入的學生。
(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轉學和普通高中學校之間轉學均不得變更就讀年級。
(三)小學、初中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和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第二學期的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學。
(四)普通高中學校之間的學生轉學以學校等級相同、年級相銜接為原則。高一上學期和高三年級不接收轉學學生。
(五)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學校,需有我市戶籍、當年參加我市中考,且中考成績達到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分數線。原則上,高二第一學期後,不再受理中職學生轉入普通高中。
(六)由外省轉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學生,須具有我省戶籍,並持有轉出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我省戶口本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二、辦理要求:
(一)嚴格控制班額。申請轉入學生擬入讀年級的平均班額在班額設置要求(小學≤45,初中≤50,高中≤55)內的,由各學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接收;已滿班額的班級原則上不得再接收轉入學生。
(二)申請轉入的學生原則上按戶籍(居住地)就近入學。若戶籍(居住地)所屬學區的對口學校學位不足,由各鎮(街)中心小學根據學位情況全鎮(街)統籌安排。
若所屬鎮(街)的學位不足,由各鎮(街)中心小學提出申請並報鎮政府後,由教育局根據全市的學位情況,進行全市統籌安排。
(三)學校受理轉學申請時,要做到公平、公正、合規、合理,對於接收的轉學學生,要指導督促
及時辦理轉學手續;對於未能接收的擬轉學學生,學校必須要有明確的理據,並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
(四)學校要嚴格審核申請學生的學籍資料,不能隨意接收存在「問題學籍」學生的資料登記,如出現有問題學籍的學生必須先處理好學籍問題再申請轉學。
(五)學校要嚴格按照相關的學籍管理規定執行,及時完成學籍系統上的轉學辦理手續。學校不能接收未經市教育局審核同意的學生。
(1)2017北京中學轉學規定擴展閱讀:
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預計將於2013年秋季學期實現全國聯網並試運行。該系統將為每名中小學生建立全國唯一的、跟隨一生的學籍編號,從小學一直沿用至研究生教育乃至繼續教育。
並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學生轉學、升學等動態跟蹤管理,對解決農村「控輟保學」、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留守學生等教育熱點、難點問題提供有力支撐。
系統將涉及全國1.9億名中小學生,遵循「一個也不能少」的原則,實現全國各級各類學校的全面覆蓋。系統同時實行動態管理,包括對全國范圍內的學生注冊、學生信息維護、畢業升級、學籍異動的信息化管理,及時跟蹤全國的學生流動。
全面掌握全國中小學生的真實情況,為教育管理和決策、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學生資助等提供幫助。
Ⅱ 跨省初中轉學流程2017規定
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
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入學未滿一學期的;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2)2017北京中學轉學規定擴展閱讀:
轉學學籍要求規定:
1、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2、學生轉學或在基礎教育階段升學時,學籍檔案應當轉至轉入學校或升入學校,轉出學校或畢業學校應保留電子檔案備份,同時保留必要的紙質檔案復印件。學生最後終止學業的學校應當歸檔永久保存學生的學籍檔案,或按相關規定辦理。
3、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Ⅲ 高中轉學流程2017規定
(一)學生轉出程序:
1、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出具轉學證明。
2、初中學生轉出版,家長持轉學權證明及該生戶口,到基礎教育一股辦理轉出手續,將轉學回執送交該生轉出學校,並提取檔案。城區中學之間不準學生轉學,只辦理去外地就讀的轉出手續。
3、城區小學生在本市內轉學,必須持該生戶口、父母房產證和轉學證明到基礎教育一股辦理轉出手續;鄉鎮間小學生轉學直接到中心校辦理手續。
(二)學生轉入程序
1、由家長持轉學證明、戶口和父母房產證到基礎教育一股辦理轉入手續。轉入鄉鎮的小學生直接到鄉鎮中心校辦理手續。
2、由外地轉入本市的初中學生,持當地教育局簽發的轉學證明,到基礎教育一股辦理手續,並提交該生學籍檔案。
3、轉入城區的初中、小學學生,按照父母房產證所在的學區安排學生入學,無房產證的按戶口所在街道分配到班額相對較小的學校就讀。
4、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按哈市教育局規定可持暫住證和轉學證明辦理入學手續
Ⅳ 2017高中轉學需要什麼條件符合規定
轉學學生需准備資料:
⑴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函》和《學內生素質評價手冊》或容《成績單》
⑵《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⑶戶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⑷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計劃生育證明 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Ⅳ 高中轉學流程2017規定
1.
首先需要轉學學生監護人提出轉學申請;
2.
轉出學校,審核同意辦理,列印《版普通中小學轉學證權回執》;
3.
轉入想要轉進的學校的審核同意辦理,《轉學證回執》蓋章;
4.
轉入學校所在地市教育局的審核辦理,《轉學證回執》蓋章;
5.
轉出學校留存一份《轉學證回執》,列印《普通中小學轉學證》《轉學證》上蓋章並網上申請;
6.
轉入學校所在地的地市教育局的審核同意辦理和《轉學證回執》的蓋章;
7.
轉出學校所在地市教育局的審核同意辦理和《轉學證》蓋章並網上審批;
8.
轉入學校的《轉學證》蓋章並網上申請;
9.
轉入學校所在市教育局的《轉學證》蓋章;
10.
轉入學校所在地市教育局在《轉學證》蓋章並網上審批。《轉學證》由轉入學校和所在市區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11.
轉出學校所在地市教育局進行網上異動的更改;
12.
轉入學校所在地市教育局進行網上異動的更改;
13.
轉學手續完成。
Ⅵ 2017年初中轉學新規定
轉學學生需來准備資料:自
⑴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函》和《學生素質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⑵《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⑶戶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⑷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計劃生育證明 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Ⅶ 2017年轉學新規定
在原校開學籍證,交到新學校就可以啦
Ⅷ 2017年轉學新規定高中
(一)學生家長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校申請(因戶口遷移轉學的應出示辦理版了戶口遷移權的家庭戶口簿,因居所搬遷的應出示一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戶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轉學的應出示有關證明),原校同意轉學時,發給學生家長「轉學聯系表」請其填寫,原校在表上簽署同意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二)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系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入地區或新居所所在地區管片學校聯系;接收學校同意時,在「轉學聯系表」上簽署同意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三)學生家長將「轉學聯系表」送回原校,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Ⅸ 2017北京高中轉學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版
(3)監護權人持轉學聯系單和相關材料到本區教育局聯系;
(4)區教育局核准後安排接收學校,接收學校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
Ⅹ 高中轉學流程2017規定
高中的轉學流程,2017年的規定。具體規定如果你要轉學,一定要到你們教育局的官方網站上去查詢,或者直接去咨詢才可以好轉學。因為轉學牽扯到學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