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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考試評價方案

發布時間:2020-12-31 06:42:38

1. 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試行)的評價方式

綜合素質評價應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教師、家長參與。教師要全程指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引導學生客觀、公正開展評價,促進學生的相互交流和學習,使評價過程民主、真實、和諧;家長要積極參與評價過程,公正客觀評價自己的孩子。
學生成長記錄是對普通高中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學校要引導學生以事實為基礎做好成長記錄,如實反映學生在基礎性發展目標上的各方面表現,其中應重點包含學習情況的記錄,如選修課的修習及所獲學分的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加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社會實踐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等基本信息。要特別鼓勵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和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真實、准確地反映學生的成長歷程。學生成長記錄應主要由學生自己收集和整理,引導學生在收集成長記錄材料的過程中,看到自己的進步,形成正確的自我評價。 1、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
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的評定採用「合格」(記為H)、「尚需努力」(記為S)形式呈現。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具備一定的交流與合作能力的,應評為 「合格」。有嚴重違反《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基本要求,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可評為「尚需努力」。
2、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評定採用 「優秀」(記為A)、「良好」(記為B)、「合格」(記為C)、「不合格」(記為D)四個等級呈現。凡符合相應標准、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可評為「優秀」等級;凡符合相應標准、表現較為突出的,可評為「良好」等級;凡基本符合相應標准,可評為「合格」等級;凡不符合相應標准,應評為「不合格」等級。
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評為「優秀」的,應有充分的實證材料。評為「尚需努力」或「不合格」的需註明原因,應有相關證明材料。

2. 如何應對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 指導思想:
根據省教育廳《關於印發xx省2015年初中畢業與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
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精神,以《xx縣教育局關於2015年初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為指導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二、 基本原則:
體現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所要求的綜合性,發展性、過程性原則,把形
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思想品德及多方面潛能發展的過程。
三、 評價組織機構:
為保證學校評價工作的有序實施,貫徹評價原則,學校成立評價工作領導委員全及相關機構,負責2015屆初三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有關工作,具體如下:
(一)成立學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
1、組長:冉xx
副組長:石xx 等人
成員:劉xx等人
家長代表:董xx張xx
2、職責、負責制訂學校綜合素質評定實施細則,組織審核,培訓確定評價程序,接受和處理各界人仕的咨詢、申訴,糾正評價中的錯誤,查處違規行為,班級評定小組成員的確定,評定結果審定和爭議仲裁。
(二)成立學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監查小組:
1、 組成人員:組長:王雙那
組員:李竟惜 張光輝 王志英
初三學生代表:冉廣源 學生家長代表:陳新。
2、職責:監控評定過程,接受咨詢和投訴,保證評價工作的透明,公正和規范。
(三)成立班級評價小組:
1、組成人員:組長:班主任成員:教師2人學生4人。
職責:負責對本班學生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按學校布置對學生家長進行認真宣傳和培訓,按時完成各項工作,包括本班學生原始數據的收集和整理分項評價及結果合成,為學生做出綜合性評價,收集篩選學生證書、資料歸檔。接受家長的咨詢,接受家長來訪等,班主任要按要求,妥善保管好原始資料。
2、產生辦法:校評委會提名三分之二以上學生認可可當選,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審定,公示一周。
四、評定內容、方法、程序
(一)、評價內容:對能反映學生綜合素質的七個方面,進行綜合評定。

(二)、評定方法: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本人平時表現,依據綜合素質評定各個方面的要求,根據自己在初中階段的發展情況,對照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進行自我評價。自評包括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和等級評定。
2、同學互評。每個學生按照評價標准及說明要求,從七個評價維度對全班同學進行等級評定。在保密的前提下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3、班級評價小組評價。班級評價小組要以學生日常表現為依據,通過觀察、訪問和查閱學生成長記錄袋等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和公正的評價。對七個維度的評價內容,評定小組應該參考學生本人,學生同伴及從其他相關人員提供的信息綜合考慮。班級評定小組評價分為描述性評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與以整體描述,要突出學生潛能和努力方向)和等級評價兩方式。
各班級評價小組的教師,在這項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要對學生、家長和學校負責,對學生一視同仁。要以學生的實際表現為依據,客觀公正評價學生,絕不允許徇私舞弊的粗心大意。
4、綜合素質評價(即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的七個維度評價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與不合格D四個等級。給予不合格D等級的評定時要慎重,一定要有充分的理由或依據。
5、學生自評、同學互評與班級評定小組評價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所佔的權重分別為10%30%60%
6、對評價的結論(包括描述性評語與評價等級)班級評價小組成員之間存在分歧,根據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成員可保留個人意見,允許向學校評定委員會反映)。對於原則性重大分歧,應該提交學校評價委員會,經過更為廣泛深入的調查,討論後做出決定。
7、學生、家長和教師對評價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可以向學校監察小組舉報投訴,學校監察小組負責調查與處理,並在接到投訴後一周內給出答復。
8、優秀比例30%,標准細則目標每班一份參考,評價結果完後各班級評價小組要認真進行復查,確定無誤方可定論並對優秀者進行公示,個人結果只給本人。
(三)、評價程序和操作日程:
1、4月20日一30日完成評價組織機構的建立(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
評價監查小組,班級評價小組),制定實施方案並進行日程安排。
2、 4月1日一7日將學校評價組織機構各成員名單公布一周。待學生、
家長無異議後上報教育局備案,並開展工作。
3、 4月8日一15日:
(1)組織相關平定人員學習《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准》及《宏
潤中學2015年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定實施方案》
(2) 組織學生自學《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准》,班級評定小
組認真給予指導。同時對學生、家長進行誠信教育。在同學之間的互評中,做到客觀公正,在自評中做到實事求是。家長要幫助學校與學生做好評定工作,不為學生提供虛假證明,不得影響學校的評定工作。
(3)下發《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准細目表》《學生自評表》《學生互評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報告單》
(4) 指導和協助學生建立、整理成長記錄袋。
4、4月13日下午:
(1)組織學生集中學習《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准》,班級
評定小組成員到場輔導、答疑。
(2)組織學生自評,寫出描述性評語(200字左右),評出等級並當場
回收自評表。
5、 4月15日一16日:
(1) 組織學生回家互評,評出等級,注意保密。
(2)組織回家學生填寫初中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學生基本情況、愛好特長、獲獎情況、學生自評描述性評語、家長評語)
(3)整理成長記錄袋。上述三項工作學生應於5月4日完成並於5月5日上交班主任。
6、4月17日一23日:
(1)學校分班組織學生上機操作,將自評、互評的等級輸入計算機。
(2)班級評價小組依據學生的平時表現,以及學生的自評、同學互評、成長
記錄、家長評價等相關信息,在集體討論、研究、合議的基礎上,分別對學生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班主任寫出綜合性評語並給學生評出等級,小組其他成員討論通過。並分別輸入微機,與學生自評、同學互評結果自動生成七個維度的評價等級。
7、4月24日一30日:
(1)、 班級評價小組將評價結果告知學生本人及家長,並公示個人維度的優
秀學生名單。
(2)、評價結果發布一周,期間對有異議的評定結果,要在評價委員會指導下
進行復評,並最終認定評價等級。
8、5月5日一9日:
(1)校評價委員會對每一位學生評價結果進行最終認定評定。
(2)班級評價小組將公示後的最終認定結果(綜合性評語和各維度等級)
填寫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
9、5月10日一13日:校評價委員會審定,蓋章,歸入學生檔案。

五、評定內容操作的相關說明:
1、學生成長記錄袋的建立:
由評定小組中的教師成員指導和協助學生整理《成長記錄袋》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主要包括:
(1) 獲獎情況:將學生有關獲獎的證明材料復印件袋入成長記錄袋。
(2) 愛好特長:好的研究性學習報告,發表的文章書法、美術、音樂、電腦制
作,科技小發明的文字資料等。
(3)《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創新實踐成果及學業考試評價報告單》
(4) 綜合實踐活動材料,三年來參加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技
術,和信息技術等的記錄與考評情況(並有學生參加綜合實踐活動的有關學校或
社區的證明材料。
2、《基礎性發展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准》的組織學習。學校組織有評價人員的學習,班級評價小組學生學習,網上公布《基礎性發展素質評價內容及評價標准細則表》班內張貼一張,學生先自學三天,集體學習和答疑時間一課時。
3、學生自評:在學生充分學習和領會評價內容和標准後,下發三張表格《學生自評表》《學生互評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創新實踐成果及學業考試評價報告單》其中學生自評一項,統一時間,當場填寫。班級評定小組成員要現場指導學生,評出自己各要素得分,平均出各維度得分,並當場收上《學生自評表》,《互評表》《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學生帶回家三天後上交。
4、班級評價小組對學生的評價
依據學生的平時表現,個人對學生的了解,結合學生的自評、互評、成長記錄袋、家長評語等信息,班主任組織小組成員在集體討論研究、合議的基礎上給出每個學生的等級,及綜合性評語,遇有異議的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也可上報學校評價委員會做出仲裁。
5、評價結果的呈現:
(1)綜合性評語,應該突出學生特長,個性、潛能及努力方向。
(2)等級評定:
分值:學生自評分X10%+互評分X30%+班級評價小組打分X60%
等級:全體學生綜合得分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前30%為A級,D級指有重大問題或違法行為的學生並要有充分依據。
6、評價結果的公示:
班級評價結果呈報校綜合素質評定委員會審核後,將評價結果告訴學生本人,並將各項等級為A的學生名單在班級公布一周。
期間:(1)由學校設立投訴電話-------6619253,接受投訴與提出復議,專人負責做好記錄。(2)在校內設立意見箱,每天開箱一次,對有異議評定結果,由校評價審核委員會組織專人調查,決定是否復議,並做好解釋或各項工作。
7、評價結果的審定和歸檔:
經過一周公示和復議期後,校評審委員會對每一位學生評價結果進行評定,由校長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袋學生檔案,供高中錄取時使用。其它原始資料如學生自評表、互評表、班級評定資料等一並移入德育處存檔,評價結果一旦歸檔,原則上不予以變動。

xx中學 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

3. 中考改革內容

沈陽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
(徵求意見稿)

為全面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積極推進我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根據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和進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見》(教基〔2008〕6號)和省教育廳《關於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實施意見(試行)》(遼教發〔2002〕7號)文件精神,在總結我市近年來初中生畢業、升學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層次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環節,是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重要措施,也是推進各類高中教育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要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在保持教育發展大局穩定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招生考試的正確導向作用,不斷更新教育觀念,深化教學內容方式、考試招生制度、質量評價制度等改革,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力求科學體現考試的信度和效度。
二、基本原則
(一)基礎性原則。初中作為義務教育階段,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根據開齊開足課程的要求,引導各地各學校認真執行新課程計劃。將個別科目下移到初二年級課時計劃完成後考核,構築科學的課程框架,體現義務教育的公共基礎性特徵。
(二)導向性原則。積極利用考試引導社會科學地評價學校和學生。引導初中面向全體學生,轉變教學方式,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引導小學畢業生理性地就近進入初中就讀,促進初中教育均衡發展;引導高中摒棄「唯分錄取」,注重錄取素質優秀的人才,更好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三)發展性原則。關注學生的成長過程,既注重學生科學文化素質的評定,更注重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定。把終結性評定與過程性評定相結合,更加註重過程性評定,引導學生健康、主動、全面發展。
(四)創新性原則。既要繼承過去一些好的做法,又要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實行畢業和升學考試兩考合一、外語口語聽力採取人機對話測試,在考試分值的確定、內容的選擇和考試形式上體現新課程的理念和要求,促進基礎教育的課程結構、內容、教與學方式的進一步變革,進一步體現新課程理念,促進新課程的實施。
(五)整體性原則。保持招生大局的穩定。改革既要兼顧普通教育,又要兼顧職業教育;既要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又要促進高中辦出特色,辦出水平;既要滿足社會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又要積極引導防止出現盲目擇校的現象,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和招生行為,以有利於高中階段各類教育資源的優化和利用,使高中教育整體效益得到充分發揮。
(六)公平性原則。在尊重學生個體差異的基礎上,通過多次考試、取消指標到校分數限制等措施,滿足學生多元選擇需求,體現教育更深層次的公平。
三、初中畢業生考試與評價改革辦法
(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從2013年開始,初中畢業生實行畢業和升學考試兩考合一,以升學考試取代畢業考試。從2014年開始,實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其目的是全面、准確地反映初中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內容為初中階段學習的所有學科。所有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學業考試。凡不參加學業考試的均作為輟學,納入當地年輟學率計算之中,不頒發畢業證,同時不得報考高中階段學校。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包括以下兩部分內容:
1.關於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考試。具體方案如下表:
考試科目 分值 考試時間 考試形式 成績呈現方式 成績使用
語文 120 初三結業 閉卷 分數 計入總分
數學 120 初三結業 閉卷 分數 計入總分
外語 120(含聽力口語20分) 初三結業 閉卷+人機對話測試 分數 計入總分
物理 85
65 初三結業 閉卷
同場合卷 分數 計入總分
化學
思想品德 40
60 初三結業 開卷
同場合卷 分數 計入總分
歷史
生物 50
40 初二結業 閉卷
同場合卷 分數 計入總分
地理
體育
與健康 60 初三結業 實際操作 分數 計入總分
總分 760分
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滿分760分。外語考試增加聽力口語測試,滿分20分,成績計入總分。
考試組織:以上學科(不含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市教育研究院統一組織命題,由市招辦統一組織進行。對於成績不合格的學生,由市教育研究院統一命題補考,學校自行組織。體育與健康考試將由目前的區縣(市)組織逐步過渡到由市裡統一組織。
考試形式: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採取人機對話形式。思想品德與歷史採取開卷的方式。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生物與地理均實行同場合卷。
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每年6月份最後一個雙休日。其中體育與健康考試時間與方案另行制定。生物、地理學科的學業考試在初二結業時由全市統一組織進行。因故未能參加初二年級生物、地理考試的學生,應參加下一屆學生的生物、地理學業考試,成績計入總分。
命題原則:以課程標准為依據,降低試題難度,試題難易程度不超過課程標準的要求,難度適中,具有一定的區分度,兼顧不同學生的學習實際和不同學校對錄取新生的要求。試題的難易程度低、中、高三檔試題的比例為7:2:1。
命題要切實體現素質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學生的實際並貼近學生的生活,要盡可能地以學生學習經歷作為問題的背景,引導學生重視學習過程的積累,注重對學生運用所學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要有利於學生創造性的發揮。
要減少機械記憶的內容。注重考查學生思維過程,減少客觀題的數量,增加主觀題目。不出偏題、怪題,不出人為編造的計算、證明過於繁瑣的題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題目。
成績使用:以上學科考試成績作為升學依據時,以分數制呈現;作為畢業成績時,以等級制呈現,即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凡經補考合格的考生,不論成績如何,均以合格畢業。
2.關於考查科目、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成績評定工作。
(1)信息技術考查。從2012年開始,信息技術考查安排在初三上學期進行,由市教育研究院信息中心統一組織兩次考試,學生對第一次考試成績不滿意者,可申請參加第二次考試,以最好成績為准。此項考查採取等級制評價,分別為合格和不合格。成績作為報考的前置限定條件,不合格者不得報考省級示範性高中和省級重點高中。
(2)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從2013年開始,理化實驗操作不再由全市統一組織進行考查。各學校在開齊開全課程標准規定的實驗教學課的基礎上,在教育部門的監督指導下自行組織理化生實驗操作考查。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和教育技術裝備部門要加強對學校日常教學中實驗教學開課情況、儀器設備配備和使用情況的隨機指導檢查。同時,在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中加強對理化生實驗能力的考核,實驗題目的分值占試卷滿分值的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
(3)音樂和美術的考查、綜合實踐活動及地方與學校課程的成績評定。以上學科的考查和評定工作由初中學校在教育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成績用A、B、C、D四個等級表達。
(二)綜合素質評價。
1.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以《遼寧省教育廳關於印發<遼寧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遼教發〔2008〕29號)中提出的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創新與實踐、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方面的基礎性發展目標為基本依據,採用學生自評和教師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法,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初一、初二、初三各科學期成績納入綜合素質評定。
2.綜合素質評價的方法。綜合素質評價由各區縣(市)教育局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市和各區、縣(市)成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各校成立由校長負責的校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學校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工作委員會由校長、中層幹部、教師、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評價工作每學年進行一次。各學校必須為每個學生認真填寫《遼寧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全面客觀地對學生初中三年的成長過程進行評價和認定。每個班級綜合素質評價認定小組,由班主任、教師代表3人以上組成。教師代表對該班學生授課的時間不能少於1學年,對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備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時,應採用學生自評和互評相結合、班主任與任課教師共同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包括「綜合性評語」、「項目評定等級」及必要的「過程記錄」。各學校應將評價學生的內容、方法、程序向學生和家長做出解釋和公示,評價結果應通知學生本人和家長。
3.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運用。學生綜合素質確定為A(優)、B(良)、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作為畢業重要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為A、B、C檔的學生准予畢業,同時獲得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資格,得D檔者不得報考高中階段學校。
(三)藝術體育特優生考試。
從2011年開始,對藝術特優生美術項目進行全市統一集中測試。進一步規范體育、藝術特優生專項素質測試的程序和辦法,逐步實現對體育、藝術特優生全部項目的統一測試。
四、高中招生錄取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繼續實行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分配政策。保持指標到校占公費生70%的比例不變,從2012年開始,取消指標到校考生錄取的最低分數限制。
(二)科學確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從2011年開始,在目前普通高中280分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基礎上,逐年適當提高分數限制。
(三)進一步優化招生考試服務。調整中考報名辦法和形式,進一步提高中招信息化管理水平。從2011年開始,全面推行中考網上報名、網上填報志願、網上咨詢、網上指揮(含網上同步指令)、網上巡考、網上查詢、網上評卷、網上錄取,實現中招全過程的數字化管理。
(四)逐步擴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自主權。在確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鼓勵優質高中積極探索自主招生、初中優秀畢業生推薦保送等多樣化的招生辦法,進一步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均衡發展。
(五)加大學業考查、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中招錄取中的權重。支持招生學校對學生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等設置個性化要求,逐步改變單純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標准和招錄標準的做法,促進學生全面而又個性化地發展。
(六)積極引導中等職業教育的科學發展。加強宣傳引導,不斷提高職業教育的吸引力,確保職普比大體相當。鼓勵中等職業學校積極探索自主招生、注冊入學制度,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不含五年制高職)招生自主權。
五、切實加強對深化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的組織領導
(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政策對教育發展導向作用大,同時也涉及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各相關部門和各校要科學研製實施方案,優化完善工作措施,認真周密部署實施,確保改革方向正確、措施得力、實施平穩。市建立專門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市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工作的協調和指導。
(二)完善相關工作機制。1.建立誠信機制。凡涉及學生、家長和社會關注的重要環節,都要體現公開透明,嚴格實行公示制度、舉報、申訴和仲裁製度。通過簽訂誠信協議等措施,加強過程管理和全程監控,杜絕違規行為發生。加大對違規辦學和違規招生的監管查處力度,營造規范、公正、和諧的制度環境。
2.健全評估監督機制。開展好周期性評估和經常性督查。建立市、區(縣)、校三級督查制度,各地、各學校要對保障改革推進的制度建設、具體改革項目的方案設計、綜合素質評價的規范化運作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自查。市教育局將對改革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3.強化技術保障機制。充分發揮基礎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招生考試管理系統的技術保障功能,確保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系統、體育考試管理系統、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及畢業生驗證系統的全面對接。開發外語口語聽力人機對話設備和軟體系統,避免人為因素干擾,確保聽力口語測試平穩進行。
(三)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正面引導作用。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路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全面准確宣傳深化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的重要意義、工作部署和政策規定,努力營造有利於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改革順利推進的良好氛圍。
六、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方案
1.沈陽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與健康學業考試實施方案,建議由體衛藝處和市招辦負責。
2.沈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外語聽力實施方案,建議由市教育研究院和市招辦負責。
3.沈陽市初中畢業生信息技術考查實施方案,建議由市教育技術裝備中心和市教育研究院負責。
七、進一步徵求社會意見
此方案報市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討論。上網公布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市人大、市政協、教育行風監督員等社會各方面意見後,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批准後發布。

4. 教育畢業論文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一、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意義
(一)把施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初中畢業與高中招生制度變革的重要打破口,強化素質教育導向。將根底教育課程變革進一步推向深化,全面貫徹國度的教育方針,全面施行素質教育,全面進步教育質量。
(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增強和改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立的若干意見》,全面評價學生綜合素質,改動以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獨一錄取規范的做法。
(三)在理論中探究和完善綜合素質評價方法,樹立健全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構成素質教育施行與保證的長效機制。
(四)經過施行綜合素質評價,面向全體師生特別是學生家長和社會進一步倡導素質教育,宣傳根底教育課程變革實驗,促進全社會教育觀念的更新。
二、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思想和根本准繩
(一)指導思想
有利於推進根底教育課程變革,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施行;有利於全面客觀表現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個性專長的開展情況;有利於構建促進學生全面開展的評價體系,構成施行素質教育的長效機制。
(二)根本准繩
1.開展性准繩
綜合素質評價要用開展的目光來對待學生、評價學生,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和生長過程。
2.公平公正性准繩
評價前公開評價的內容、規范、辦法、程序、人員組成和有關制度;參與評價人員包括學生和教員都應堅持規范,要對評定的各個維度、www.bfblw.com 畢業論文網 要素和關鍵表現精確把握,重實踐、重根據,全面權衡評價;對一切學生厚此薄彼,停止精確的描繪,確保評定結果和學生表現相分歧,真正做到公平、公正,腳踏實地,不以偏概全。
3.標准性准繩
綜合素質評價是直接關繫到學生升學乃至學生出路的工作,必需做到操作標准,要樹立公示、監視、申述等必要的制度,標准操作程序,保證評價工作公正客觀有效,具有較高的信度。
4、導向性准繩
以新課程變革作為評價理念,注重對學生綜合素質的全面考察,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道德情操,構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養成良好的習氣,培育學生的理論才能、入手才能,發揮學生在評價中的主體位置和作用,把評價的過程變成學生自我教育,促進學生全面開展的過程。
三、評價工作的組織指導
由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指導小組及其下設的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擔任2011年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施行計劃的制定及施行工作的全面指導。
學校在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指導下成立校評價工作指導小組,由校長、教員代表、家長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士組成,主要擔任:①肯定學校詳細評價計劃,制定詳細的評價程序;②指導成立班級評價小組,組織並監視本校評價工作,處置評價過程中的糾葛,對評價結果停止認定;③承受社會各方面監視,對評價中呈現的分歧予以廓清和仲裁。
學校評價監察小組主要擔任監控學校評價工作指導小組的工作,承受本校有關投訴,停止調查並予以處置。假如不可以處置,應及時上報市評價監察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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