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廣東省學業水平測試的考試具體內容
大文大理的基本模式是:學生要參加高考,需要先通過學業水平測試。學業水平測試是區別與以往3+x模式的理基和文基的一種考試,是高考模式里的重大改變。
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內容如下:
考試科目
視學生所選讀的學科而定。學生如果是讀文科(即歷史、地理、政治),那麼學業水平測試應考的科目即為理科(即物理、化學、生物)。反之選讀理科的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即為文科
成績要求
考試分為四個成績等級:24分及以下不給等級,25~49分為D,50~69分為C,70~84分為B,85~100為A。高考對水平測試的成績要求是:
(1)具備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2)具備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3)具備第三批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4)各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5)各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報名時間
1月份考試:大概在前年的11月份
6月份考試:大概在當年的4月份
考試時間
學生有兩次參加學業水平測試的機會。第一次是在高二第二學期(6月中下旬,接在高考開始後的第3天),第二次是在高三(於1月報考,2010年及以後的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另行通知)。即是說,學生在第一次學業水平測試中如果成績不理想,可以在高三進行補考。每科具體考試時間長為1小時30分鍾。
具體各科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讀文科:
化學 8:30-10:00 生物 10:40—12:10物理 15:00-16:30
讀理科:
政治 8:30-10:00 地理 10:40—12:10歷史 15:00-16:30
考試內容
文科生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生考試科目為歷史、地理、政治。每科目一張試卷,卷面分為100分,內容全部為選擇題。具體考試范圍如下:
政治科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與哲學》的內容。
歷史科包括歷史(必修Ⅰ),歷史(必修Ⅱ),歷史(必修Ⅲ)的內容。
地理科包括地理必修1、2、3的內容。
物理科包括物理必修1、2,選修1-1的內容。
化學科包括化學必修1、2,化學與生活或化學與技術(由考生在試卷上選擇)的內容。
生物包括生物必修1(分子與細胞),生物必修2(遺傳與進化),生物必修3(穩態與環境)的內容。
成績公布與查詢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學業水平考試評卷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考生答卷採用計算機掃描評判。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評定、分數統計、等級轉換和統一公布,考試成績由市、縣(區)招生辦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後規定時間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復核或復議。 學生可在大約八月下旬,在網上憑借准考證和出生日期查詢成績了。
⑵ 廣東學業水平考試等級的劃分在哪個網站看看
我記得我以前就是直接查這個的時候,我記得是直接在微信公眾號上面就可以直接查詢,或者是簡訊發簡訊就可以直接查詢了,你可以問問看你們班主任朋友,會教你們怎麼查成績的?
⑶ 廣東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科目少選一個怎麼辦
到時候確認簽名不簽,重新報名就好了。
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學業版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0門:語文、權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3)廣東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擴展閱讀
首次報名的考生,須在24- 26日持身份證、戶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現場報名確認手續,包括採集核對身份證基本信息、採集指紋或頭像基本信息、交驗資格認定材料、核對報名信息等。確認報名資格。未到報名點確認的首次報考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非首次報考考生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可由報名點集中列印發給考生核對後簽名確認,不需要到報名點現場確認。
⑷ 2017廣東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哪些,時間如何安排
除了音樂,美術,體育
其他的學科都要通過考試
學業水平測試不分文理科的
⑸ 2016年廣東省初中生地學業水平考試
你這題目有點多了。第22題,衛星離地面這么遠,當然是晴天才能觀察得到。內24題,大堡容礁是那裡有很多海藻和珊瑚,海藻對溫度特別敏感,溫度上升導致海藻大量死亡,珊瑚就沒有了營養供給,也死亡了,於是大堡礁白化了。
⑹ 廣東省學業水平測試考什麼,有什麼規則
學業水平考試就是高中畢業考試。
也可以說是高考預選,成績不合格,是不能參加高考。
所考的內容就是所學的內容即九門課都要考。
⑺ 廣東高考考試科目與分值
2010年廣東新高考改革方案主要內容
一、科目設置:
3+文綜(或理綜)。「3」指語文、數學(分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外語;文綜指政治、歷史、地理,理綜指物理、化學、生物。各科考試內容為必修+選修(以考試說明為准)
二、科目組合:
考試科目組合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文科類(含外語類,下同)專業、理科類專業、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含音樂和美術,下同)專業科目組合。
文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理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
體育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理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專業選考科目為體育術科。
藝術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文科)、外語,指定選考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專業選考科目為音樂術科或美術術科。
外語類專業及對外語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需加考口語,口語分A、B、C、D四個等級呈現。
三、成績處理:
各科以原始分呈現,語數外卷面滿分各150分,文綜(理綜)卷面滿分300分,四科卷面總分750分。其中理綜分值構成為物理110分、化學100分、生物90分。文綜目前有兩種方案在討論:一為政治110分、歷史100分、地理90分;二為各科100分。
四、考試日程及時間
2—3月: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
4 月:外語口語
6月7日:上午語文(150分鍾), 下午數學(120分鍾)
6月8日:上午文綜/理綜(150分鍾), 下午 外語(120分鍾)
五、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科目:近期文科、藝術生考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體育生考政治、歷史、地理,中期所有考生語數英政史地理化生九科全考
2、考試內容: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內容90%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05]7號)中指定的選修內容10%,全部採用選擇題形式,由全省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閱卷。
3、成績處理:卷面分100分,得分結果分A等(90-100)、B等(75-89)、C等(60-74)、D等(59分以下)。
4、考試安排:目前全省有兩種意見在徵求:一為在每屆高中的第三、第五學期的期末(大約1月份)進行,考試時間100分鍾,每個學生在高中階段有兩次考試機會,考試結果以兩次測試的較高等級計算;二為在每屆高中的第四、第五學期的期末(大約7、1月份)進行,其他相同。
六、綜合素質評價---注重寫實性。
七、高考錄取依據: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本A以上高校錄取考生,必須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都達C以上的考生中錄取,各高校還可以根據自身需要另行提高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本A以下高校錄取考生,必須從三科學業水平考試至少有兩科達C以上的考生中錄取。
2、當年的高考成績,確定各批次錄取最低分數線。
3、綜合素質評價。
以上方案從2010年的高考開始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從2009年。
為適應創新型人才培養的時代要求,推動我省高中新課程實驗和高考改革的有機銜接,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實際的全面、綜合、多元化的考試評價制度和科學、合理、多樣化的高校招生制度,根據教育部《關於普通高中新課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08]4號文)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省高中新課程實驗的實施情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現行的普通高考制度,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有助於高等學校選拔人才,有助於基礎教育實施素質教育,有助於擴大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有助於實施高中新課程實驗的指導思想,以深化考試科目和內容改革為重點,以完善高等學校招生錄取辦法為目標,充分發揮高考的積極導向作用,積極推動基礎教育實施素質教育和創新人才的培養。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以先進的教育理論為指導,符合教育教學規律,確保實施過程和結果的科學性。
(二)公平性原則。方案實施有利於維護教育公平,在科目設置、考試內容、錄取實施等各個環節構築公平公正的平台。
(三)綜合性原則。注重人才評價的過程性和綜合性,滿足多元化的人才選拔要求和多樣化的高校招生制度需求。
(四)漸進性原則。充分考慮中學的教學實際,考生的適應程度,在科目設置、考試內容和錄取辦法上逐步推行改革,既有近期實施辦法,也有中期規劃目標。
(五)導向性原則。正確引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體現高中新課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課程方案各學科課程標準的整體要求,符合高等教育改革發展方向。
(六)操作性原則。方案實施力使考試組織、中學備考、高校錄取等方面的操作簡便、直觀、易為考生、高等學校和社會各界理解並接受。
三、改革任務
在認真結合2007年我省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的普通高考改革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思路,拓寬視野,加強對高校招生考試、錄取和中學綜合評價三方面統籌,推進綜合改革,促進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與中學課程教學改革相結合,促進國家統一考試改革與中學對學生的綜合評價制度改革相結合,促進考試改革與高校錄取模式改革相結合,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實際的更加全面、綜合、多元化的考試評價制度和科學、合理、多樣化高校招生制度。
(一)建立科學的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是普通高校招生改革的重要內容,通過把握好人才培養與教育教學規律,考試科學與人才選拔規律,建立科學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使水平考試與選拔考試分離,實現人才評價的全面性、經常性、綜合性。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是積極穩妥地推進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實驗的重要保證,是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特長發展的有力舉措,必須從促進學生全面、健康發展出發,在統一的要求下,保證綜合素質評價的真實性和公平性,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做到可信可用,為推進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奠定基礎。
(二)進一步深化考試內容改革。考試內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點。以能力考核為核心,考試內容要進一步貼近時代、貼近社會、貼近考生實際,注重對考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堅持科學性、實踐性、選擇性和探究性,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引導創新型人才的培養。
(三)進一步推進高校選拔錄取模式和方式改革。要探索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中學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化的評價選拔辦法,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為基礎,結合學業水平考試及綜合素質的考察,多元、綜合地選拔高校新生。按照「高端多元、中端穩定、低端開放」的高校招生改革方向,遵循實事求是、循序漸進的原則,高水平大學逐步探索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化的評價選拔方式,促進創新型人才培養模式的建立;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逐步推行依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相結合的招生錄取制度,探索符合高職教育培養規律和特點的人才評價選拔模式。
四、深化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改革
(一)科目設置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學科。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採用同場分科考試。
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科目組合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分為文科類(含外語類,下同)專業、理科類專業、體育類專業、藝術類(含音樂和美術,下同)專業科目組合。
文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
理科類專業的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
體育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理科類考試科目(語文、理科數學、外語、理科綜合),加考體育術科。
藝術類專業的考試科目組合:文科類考試科目(語文、文科數學、外語、文科綜合),加考音樂術科或美術術科。
外語專業及對外語有特殊要求的專業須加考外語口語。
(二)考試內容
語文、數學、外語的考試內容包括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內容和《考試說明》指定的考試范圍,其中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
文科綜合的考試內容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等三門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內容和《考試說明》指定的考試范圍。
理科綜合的考試內容包括物理、化學、生物等三門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內容和《考試說明》指定的考試范圍。
英語口語、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內容另定。
(三)成績處理
普通高考各科目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語文、數學、外語的卷面滿分值各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卷面滿分值各為300分,每位考生總分由「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組成,總分為750分。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的分數構成有兩個方案:
方案一:文科綜合中政治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110分、歷史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地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9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110分,化學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生物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90分。
方案二:文科綜合中政治內容、歷史內容、地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各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110分、化學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生物內容的卷面滿分值為90分。
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成績以原始分形式呈現,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總分各為100分,美術術科總分為300分。
英語口語成績實行等級計分制,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英語口語成績滿分為50分。考生考試成績獲得滿分值85%以上的為A級(即獲得42.5-50分),獲得滿分值65-84%的為B級(即獲得32.5-42分),獲得滿分值50-64%的為C級(即獲25-32分),獲得滿分值50%以下的為D級(即獲得25分以下)。
(四)考試日程和時間
語文:6月7日上午,150分鍾。
文科數學/理科數學:6月7日下午,120分鍾。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6月8日上午,150分鍾。
外語:6月8日下午,120分鍾。
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2-3月份
英語口語:3-4月份
如教育部隊考試時間有統一要求,即以教育部要求的時間為准。
五、建立以水平測試為目標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一)科目設置
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步進行設置,逐步實現對考生在校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
第一步(近期):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為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在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中,選考文科綜合的考生(即文科類、藝術類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選考理科綜合的考生(即理科類、體育類考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其它學科由各地根據當地教學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第二步(中期):語文、外語、數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九門學科為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各類考生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指定為九門學科。
其它學科由各地根據當地教學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二)考試內容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考試內容包括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內容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05]7號)中指定的選修內容。即「必修+選修」,其中必修課考試內容約佔90%,選修課內容約佔10%。第一步(近期)全部採用選擇題;第二步(中期)再逐步擴展到其他題型。
(三)成績處理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計分制,各科考試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各科考試成績等級計算方法: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參加兩次測試的,取較高等級計算成績。
(四)考試時間
學業水平考試由省統一組織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評卷、統一進行成績評定。考試時間安排有兩個方案:
方案一: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再高中第三學期(高二上學期)和第五學期(高三上學期),即每年的1月份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100分鍾。學生在校期間可報考兩次。
方案二: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高中第四學期(高二下學期)和第五學期(高三上學期),即每年的1月份和7月份進行,每科考試時間為100分鍾。學生在校期間可報考兩次。
六、完善綜合素質評價的實施辦法
根據《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法(試行)>的通知》(粵教研[2006]10號文)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堅持完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逐步建立綜合素質評價誠信等級認定機制。通過制定切實可行的評定方式、方法,規范和完善評價的內容、標准、方法和程序,加強公示、監督、申訴等方面的制度建設,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如實反映考生的特點、特長和學習潛能,不斷提高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為高校擇優錄取提供真實、全面、可靠的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由省教育廳公布統一的評價要求,由學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以寫實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項目記入考生電子檔案。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包括學生高中期間各科目學分獲得情況,技術領域、藝術領域、體育與健康領域、綜合實踐活動的考核或表現情況、獲獎情況等。
七、不斷完善志願填報方式
在總結和完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分段填報志願、分批二次填報志願(公開徵集志願)、考後公布分數填報志願等填報方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探討和研究考生志願填報方式,逐步推廣平行志願,積極探索有利於考生填報志願、降低志願風險、增加考生選擇機會的較優化的方法,提高考生志願滿意度。
八、建立多元評價的錄取模式
(一)錄取條件確定
1.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確定高校錄取資格。
考生的錄取資格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普通高校的辦學層次分類設置必要條件。
具備第二批A類以上院校(含第二批A類院校)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選考文科綜合的考生(即文科類、藝術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三門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選考理科綜合的考生(即理科類、體育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三門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
具備第二批B類院校、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B類院校)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選考文科綜合的考生(即文科類、藝術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選考理科綜合的考生(即理科類、體育類考生)必須按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指定的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
普通高校還可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自主確定學業水平考試錄取標准。
2.依據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確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省招生委員會依據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分別以統一招生考試4科總分按一定比例劃定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4科總分和術科分數,按一定比例劃定體育類、藝術類專業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綜合素質評價是高校錄取或退檔依據之一。
(二)錄取實施辦法
1.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錄取實施辦法。
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採取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錄取辦法,並積極探索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相結合的多元化的評價選拔方式,促進創新型人才選拔和培養機制的形成。
2.一般本科院校錄取實施辦法。
一般本科院校以考生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為主,結合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3.高等職業院校錄取實施辦法。
高等職業院校錄取辦法分步實施,逐步推進改革。
第一步(近期):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積極探索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相結合的錄取辦法。一般高等職業院校,以考生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為主,結合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第二步(中期):創造條件,積極探索,爭取所有高等職業院校按照院校以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結合學校組織的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上述實施辦法和教育部的具體要求,制定具體的錄取操作細則。
九、實施時間
該方案報經省政府和教育部批准後,從2010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實施。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從2009年開始實施。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確保高考方案順利實施。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關繫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清普通高考改革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從維護社會穩定、政治穩定的高度提高認識,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切實加強對高考改革的組織領導,嚴格按照高考方案的要求,認真研究高考方案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妥善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和熱點問題,高度警惕並消除一切損害社會穩定和高考改革的不利因素,保證目標責任落實、政策規定落實、工作措施落實,確保高考方案順利實施。
(二)嚴密組織,積極穩步推進高考改革。高考新方案改革措施多、力度大、任務重、要求高、穩步推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完善相配套的招生管理措施,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平穩實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任務。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明確責任,嚴密組織,完善措施,形成統一高效的工作運行機制,精心制訂科學的工作方案,積極主動協調各方力量,穩步推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
(三)加強宣傳,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加強輿論引導,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是環境是推進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新聞媒體要認真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的宣傳工作,讓社會充分了解高考改革的目的和內容,為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確保我省高中新課程實驗及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順利推進。
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