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學業水平的測試有一門成績等級是C,算通過嗎
高中學業水平的測試有一門成績等級是c , 算通過。
上網查了一下,結果是地方不同所需要的分數也不同,具體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A、B、C為合格;
2、考試分為四個成績等級:24分及以下不給等級,25~49分為D,50~69分為C,70~84分為B,85~100為A。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只要50分就算過。
3、滿足以上的,就算合格。
2.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的區別
合格考試與等級考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考試范圍、考試目的、成績使用、試題難度、考試時間安排等方面:
一是關於考試科目及成績呈現方式。合格考試包括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科目;成績呈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標准不是按比例劃定的,而是按照學業質量來確定,60分合格,達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
關於等級考試,剛才鄧書記介紹了,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由學生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考生的原始成績按照等級轉換辦法經過換算後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不過,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學生對等級科目的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將達不到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要求的科目作為等級考科目。二是要考慮自己選擇的等級考科目能否滿足高校對專業選科的要求。
二是關於考試范圍。合格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等級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和選修1(2018級以後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
三是關於考試目的及成績使用。合格考試的目的在於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強調共同基礎,通俗地說可以稱為「強化基礎」,是一種標准參照考試。合格考試是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和春季高考高職(專科)錄取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是一種常模參照考試,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業水平和學科特長,考試難度相對較大,強調區分度,通俗地說可以稱為「突出個性」。等級考試成績是學生參加本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四是關於考試時間和次數。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但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等級考試時間安排在夏季高考(統一高考)後進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間只有1次考試機會。其他高中階段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等級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同時進行。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3. 高中學業水平分數等級多少算及格
(一)成績呈現
1.考試各科目成績滿分為100分,採用等級制呈現,設為優秀版(100—85分)、良好(84—70分)、及格權(69—60分)、不及格(59—0分)四個等級。補考成績只認定為及格、不及格兩個等級。
2.語文(朝語文和漢語文或蒙語文和漢語文)
、英語(俄語或日語)、數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兩部分組成:由學校統一組織學業水平考試得分佔70%,模塊考試獲得的平均分數佔30%。考試成績參照省標准設定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
3.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及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學業水平考查成績均設為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
4. 學業水平測試多少分分別在什麼等級說一下..謝謝.
學業水平測試各科滿分為100分,按考生得分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A為100分~90分,B為89分~75分,C為74分~60分,D為59分及其以下。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包括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七門。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門科目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其中文科類考生選測科目除須選擇歷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理科類考生選測科目除須選擇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再選擇一門。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考生選定的兩門選測科目之外的五門為必測科目。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處理:
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報考意向、報考科目組,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為B+),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
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
5. 請問學業水平考試的A、B、C、D級別是分別考到多少分
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優秀[80分以上],良好[70-8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9分以下]。所以學生的成績用檔次表示的話就是對A為優,B為良,C為及格,D為不及格。
6.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如何算及格
考試科目每科都滿60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等級分關系:
1、100分-版85分為A級。權
2.、84分-70分為B級。
3、69分-50分為C級。
4、49分-25分為D級。
5、24分(含)以下不給等級、在成績單上表達為考試成績未達等級要求。
(6)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幾分算通過合格擴展閱讀: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
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有利於學校準確把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改進教學管理;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
7. 學業水平考試怎樣算通過好過嗎
相對來說,很好過的,通常通過率在95%以上,只有極個別的人會通不過,不過,過不了也沒有關系,可以下一年再考,離校以後依然可以參加考試。
考試分為四個成績等級:24分及以下不給等級,25~49分為D,50~69分為C,70~84分為B,85~100為A。高考對水平測試的成績要求是:
(1)具備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2)具備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3)具備第三批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4)各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5)各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8.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如何算及格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格要求:考試科目每科都滿60分。
9.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考幾分才能及格分別對應的分數線是多少
文理班50分及格 藝術班 體育專項25分及格 第一批次大學三科全部及格 第二批次大學兩科及格既可 第三批次大學一科及格即可
10. 學業水平測試怎樣才算過ABCD等級的分數的范圍
C及其以上就算過。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高考錄取要求規則: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其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成績公布採用等級分,各科公布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
100分-85分為A級;
84分-70分為B級;
69分-50分為C級;
49分-25分為D級;
25分以下不給等級。
時間安排:
1.必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75分鍾。必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二下學期、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報考兩次。
2.選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100分鍾。選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報考一次。
3.全省學業水平測試具體時間統一為每年的3月20、21日(一天半)
據目前情況是:從2009屆的學生開始,學業水平測試將提前進行。具體時間為:3月下旬第一個雙休日。(考核內容為: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高中必修科目)
(1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幾分算通過合格擴展閱讀:
全省高中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和管理。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和管理本地區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工作。
學業水平測試單科進行,由省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和統一計分,各市具體實施報名、測試工作。技術科目中的通用技術由學校組織測試,省、市抽查認可。
學業水平測試按照考試的要求,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以提高測試的效度和信度。
省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學業水平測試說明」,規定測試內容、試卷構成、試題形式、計分體制等。「學業水平測試」保持相對穩定。
加強對學業水平測試命題計劃、命題、試測項目、審題、統計分析、試卷評價等環節的管理,保證各科試卷都能滿足預定的質量要求。
客觀性試題採用機器閱卷,主觀性試題採用網上閱卷。加強質量控制,保證評分具有較好的一致性。評卷按學科成立評卷組,負責本學科評卷的組織、管理工作。
測試成績只記載等級,不記載原始分。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全省按統一標准和要求設置考點、考場。測試時間、測試考場的條件、測試指令、考場管理等每一環節均實行統一規范的管理。
考點按考生及考場數量配備足夠數量的監考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每個考場配監考員兩名(體育類、藝術類單獨編排考場的,應配備三名監考員)。同一考場中的監考員應來自兩個不同的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