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的比例是多少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和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蘇教基〔2005〕16號)的精神,設置全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
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是為了加強對高中的課程管理和質量監控,同時,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有利於促進高中學生全面發展,有利於高校更加科學、自主地選拔人才。
學業水平測試從2005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實行。
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7門: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成績處理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㈡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什麼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又稱高中會考或小高考。
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
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實施學業水平考試,有利於促進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嚴重偏科;有利於學校準確把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改進教學管理;有利於高校科學選拔適合學校特色和專業要求的學生,促進高中、高校人才培養的有效銜接。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
堅持全面考核,促進學生完成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的學習。堅持自主選擇,為每個學生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促進學生發展學科興趣與個性特長。堅持統籌兼顧,促進高中改進教學,服務高校選拔學生,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
(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鑒定普通高中在校生或其他需認定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社會人員相關科目學習質量和學業水平的水平考試。不同於具有選拔性質的高校招生考試,也不同於為學分認定而設置的模塊考試。
(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檢查普通高中學分認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等學校自主招生選拔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四)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有利於保證普通高中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組織教育教學,有利於監測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不斷提高課程實施的質量和水平。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㈢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最新政策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出台《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學生可以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意見規定,語文、數學、外語(課程)、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意見還規定,在實行高考(課程)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了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考試內容方面,意見要求各省(區、市)根據國家發布的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的規定及要求確定考試內容。要對相關科目的實驗操作、外語聽力和口語的考試提出要求。命題應緊密聯系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經驗,在全面考核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
意見強調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各省(區、市)每年組織安排的考試要覆蓋所有科目,滿足不同學生選考的需要,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學期結束時。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此次出台的考試新規規定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意見還強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學生排隊,不得僅以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的依據。
㈣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不過能上什麼大學。
學業水平測試結束後,教育部門原則上按全省考生成績分布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排名為前25%(含25%)的考生成績為A等,前25%~60%(含60%)的考生成績為B等,前60%~95%(含95%)的考生成績為C等,餘下的5%考生成績為D等。並沒有明確的分數標准。成績為D等級的學生可參加補測,補測時間安排在高三年級第一學期,補測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考生所有科目成績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畢業證書;作為普通高中同等學歷認定的基本依據。同時它將作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按照安徽省2009年高考方案意見稿的規定:應屆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每科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綜合素質評價每個基礎性發展目標都達到C級或合格以上,方可被二本以上普通本科院校錄取。(成績得D者如果不參加補測或者補測不合格,不能上二本、一本,但可被三本或以下學校錄取。)在同等條件下,高等學校可以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級(或優秀)數多的考生。經批准實行自主招生試點的高校,可依據統考科目成績、學業水平測試等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校測試成績,自主錄取。高校有高校的錄取要求和原則,一般來說,只要在學業水平測試得到「C」以上(含C),都不會影響任何批次的錄取(即便全是C,也不影響一本錄取)。更何況,即使得D,還允許補考,只要補考合格,高考一樣可以被一本錄取。因此,你有多少A在包括一本在內的所有批次的錄取中無關緊要,僅在出現有考生與你分數完全相同的特殊情形下作為參考:安徽省規定,同等條件下,高等學校可以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達到A級(優秀)數多的考生。這就意味著,只要高考分數多出一分,錄取還是高考成績優先,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對每個人的影響非常小。
㈤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如何算及格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格要求:考試科目每科都滿60分。
㈥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的成績是全國有效么
對高考沒有影響,學業水平考試是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質量的水平考試,也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的主要手段。如果你要參加高校的自主招生的話,建議你還是,水平測試考試都達到a是最好的,如果你不參加高校的自主招生的話,那是沒有任何影響,只需要每科都達到c以上就可以順利畢業了。 (6)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限制擴展閱讀 中學業水平考試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Ordinary High School Students),通稱「高中會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准、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
㈦ 學業水平測試怎樣才算過ABCD等級的分數的范圍
C及其以上就算過。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高考錄取要求規則: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六門學科。其中,參加高考文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參加高考理科類文化課考試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成績公布採用等級分,各科公布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其中:
100分-85分為A級;
84分-70分為B級;
69分-50分為C級;
49分-25分為D級;
25分以下不給等級。
時間安排:
1.必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75分鍾。必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二下學期、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報考兩次。
2.選修科目水平測試時間每科為100分鍾。選修科目測試安排在高三下學期進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報考一次。
3.全省學業水平測試具體時間統一為每年的3月20、21日(一天半)
據目前情況是:從2009屆的學生開始,學業水平測試將提前進行。具體時間為:3月下旬第一個雙休日。(考核內容為: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等高中必修科目)
(7)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限制擴展閱讀:
全省高中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和管理。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和管理本地區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工作。
學業水平測試單科進行,由省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和統一計分,各市具體實施報名、測試工作。技術科目中的通用技術由學校組織測試,省、市抽查認可。
學業水平測試按照考試的要求,切實加強質量管理、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以提高測試的效度和信度。
省考試院向社會公布「學業水平測試說明」,規定測試內容、試卷構成、試題形式、計分體制等。「學業水平測試」保持相對穩定。
加強對學業水平測試命題計劃、命題、試測項目、審題、統計分析、試卷評價等環節的管理,保證各科試卷都能滿足預定的質量要求。
客觀性試題採用機器閱卷,主觀性試題採用網上閱卷。加強質量控制,保證評分具有較好的一致性。評卷按學科成立評卷組,負責本學科評卷的組織、管理工作。
測試成績只記載等級,不記載原始分。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全省按統一標准和要求設置考點、考場。測試時間、測試考場的條件、測試指令、考場管理等每一環節均實行統一規范的管理。
考點按考生及考場數量配備足夠數量的監考員和其他工作人員,每個考場配監考員兩名(體育類、藝術類單獨編排考場的,應配備三名監考員)。同一考場中的監考員應來自兩個不同的中學。
㈧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等級代表什麼分數
有。 這個不會影響你的錄取,只是有的學校,會根據上學後的水平模擬考試進行分班,高分的就去重點班,低的就去差點的班。 和新學校的分班有很大關系,還要看你是哪個省的,每個省的政策不一樣。成績與等級分關系: 100分-85分為A級,84分-70分為B級,69分-50分為C級,49分-25分為D級,24分(含)以下不給等級、在成績單上表達為考試成績未達等級要求。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的使用如下:(1)具備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2)具備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3)具備第三批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4)各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5)各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㈨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的區別
合格考試與等級考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考試范圍、考試目的、成績使用、試題難度、考試時間安排等方面:
一是關於考試科目及成績呈現方式。合格考試包括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科目;成績呈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標准不是按比例劃定的,而是按照學業質量來確定,60分合格,達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
關於等級考試,剛才鄧書記介紹了,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由學生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考生的原始成績按照等級轉換辦法經過換算後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不過,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學生對等級科目的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將達不到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要求的科目作為等級考科目。二是要考慮自己選擇的等級考科目能否滿足高校對專業選科的要求。
二是關於考試范圍。合格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等級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和選修1(2018級以後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
三是關於考試目的及成績使用。合格考試的目的在於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強調共同基礎,通俗地說可以稱為「強化基礎」,是一種標准參照考試。合格考試是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和春季高考高職(專科)錄取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是一種常模參照考試,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業水平和學科特長,考試難度相對較大,強調區分度,通俗地說可以稱為「突出個性」。等級考試成績是學生參加本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四是關於考試時間和次數。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但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等級考試時間安排在夏季高考(統一高考)後進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間只有1次考試機會。其他高中階段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等級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同時進行。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