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的比例是多少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和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蘇教基〔2005〕16號)的精神,設置全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
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是為了加強對高中的課程管理和質量監控,同時,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有利於促進高中學生全面發展,有利於高校更加科學、自主地選拔人才。
學業水平測試從2005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實行。
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7門: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成績處理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⑵ 陝西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劃分標准
由高到低為A、B、C、D、E。
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D、E等級為不合格,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要將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提供給招生高校使用,具體要求和使用辦法由各省(區、市)及高校確定。
(2)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擴展閱讀: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求規定:
1、報名開始前務必調試好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採集設備,切實做好考生身份證信息的採集、上傳,以及列印、發放考籍號和登錄密碼等工作。同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編排考籍號,職業高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畢業生和社會人員的考籍號前兩位為18。
2、學籍發生變動且已參加過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各市(區)考試管理中心(招生辦)(以下簡稱「市級考試機構」)應於報名前一周登錄「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系統」,輸入本市(區)轉出考生的相關信息。
3、對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辦理時間較早、且報名時相貌與身份證照片差異較大的考生,可向縣級考試機構申請現場採集數碼照片。申請時必須出具戶籍管理部門、所在中學對本人身份的確認證明和身份證原件,縣級考試機構審核批准後,在報名現場採集該生數碼照片。
⑶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的成績是全國有效么
對高考沒有影響,學業水平考試是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質量的水平考試,也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的主要手段。如果你要參加高校的自主招生的話,建議你還是,水平測試考試都達到a是最好的,如果你不參加高校的自主招生的話,那是沒有任何影響,只需要每科都達到c以上就可以順利畢業了。 (3)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擴展閱讀 中學業水平考試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Ordinary High School Students),通稱「高中會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准、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
⑷ 高二學業水平考試怎樣才算及格「A.B.C.D」的評分標準是什麼
A、B、C、D都是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及格的體現。筆試科目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用等級A、B、C、D來評定。E是不及格的標志。
A:該科成績為90---100分。
B:該科成績為80---89分。
C:該科成績為70---79分。
D:該科成績為60---69分。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訂組織相應的考試。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以新課程方案和各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為依據,著重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理解、掌握與運用。試題力求做到難易適當、題量適度,讓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一般都能達到學業水平考試的要求。學科必修內容學分合格後,學生便能參加相應水平考試,學業水平考試一年舉行兩次,一次不合格可參加第二次,高中期間學生最多可6次報考。
⑸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怎麼考
不同的省份考試的科目與內容有所不同。總體來看,以高中必修模塊為主,成績呈現方式傾向於等級制賦分
從各省份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內容來看,不同的省份考試的科目與內容有所不同。
第一類是全部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代表性的省市有安徽、天津、山東、黑龍江等。
如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設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人文與社會基礎(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科學基礎(物理、化學、生物)、技術素養(信息技術與通用技術)6個科目,均測試高中各有關學科必修學分所規定的學習內容。通用技術被納入測試學科,信息技術實行上機測試,均是安徽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的亮點。
天津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市級考試和區縣級考試。市級考試設置語文、英語、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含物、化、生實驗、英語聽力考查;思想政治學科實行開卷考試)。區縣級考試設置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主要考查必修模塊的內容,其中,語文和數學學科增設自選模塊的考查內容。
黑龍江省由省統一組織考試的科目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學校組織對語文(朝語文和漢語文或蒙語文和漢語文)、英語(俄語或日語)、數學考試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考查。均考查《課程標准》規定的必修課程內容。
第二類是部分科目學業水平考試,代表性的省份有海南、江蘇等。
海南省的基礎會考的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實行「反向考試」。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擬報考文史類、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的基礎會考;擬報考理工類、體育類的考生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學科的基礎會考。基礎會考的考試范圍為各學科必修模塊和畢業必修學分要求的選修模塊。
江蘇省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設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7門,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兩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1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中選擇1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兩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必修科目只考必修內容,選修科目包括必修與選修模塊。
無論是全部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還是部分科目學業水平考試,除了海南省將成績折算為10%的分數計入高考總分之外,各省市基本上都採用a、b、c、d等級制的方式來呈現考生的成績。
⑹ 學業水平測試怎樣才算過ABCD等級的分數的范圍
學業水平測試C級算及格,ABCD等級的分數的范圍分別是:
1、各科原始分滿分為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成績為「C」、「D」等的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重復參加同一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高的一次記錄,但最高記錄等第為「B」。考試成績為C等第,申請重考的學生,應當承擔試題費用。
(6)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擴展閱讀:
1、學業水平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時間在每學年上下學期結束前3周進行,每次開考的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和信息技術的必修課程,學生應在修習必修課程基本結束即第二學年第二學期末參加第一次考試。
2、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是學生獲得高中畢業證書的必要條件之一。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獲得學業成績合格證的學生,離校後允許參加兩次考試(兩年內),成績合格發給學業成績合格證。
3、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根據高中學生修習的要求設置。鑒於語文、數學、外語另外組織考試,藝術、體育、研究性學習等列入綜合素質評價,這些學科不再列入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
4、全省高中生學業水平測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和管理。各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在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實施和管理本地區學業水平測試的具體工作。
⑺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的區別
合格考試與等級考試的區別,主要體現在考試科目、成績呈現方式、考試范圍、考試目的、成績使用、試題難度、考試時間安排等方面:
一是關於考試科目及成績呈現方式。合格考試包括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科目,即語文、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等)、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科目;成績呈現為「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或「不合格」的標准不是按比例劃定的,而是按照學業質量來確定,60分合格,達不到60分就是不合格。
關於等級考試,剛才鄧書記介紹了,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由學生自主選擇3個科目參加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考生的原始成績按照等級轉換辦法經過換算後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不過,這里需要強調的是:學生對等級科目的選擇是有條件限制的。一是不得將達不到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合格」要求的科目作為等級考科目。二是要考慮自己選擇的等級考科目能否滿足高校對專業選科的要求。
二是關於考試范圍。合格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等級考試范圍為各學科課程標准確定的必修內容和選修1(2018級以後稱為選擇性必修課程)內容。
三是關於考試目的及成績使用。合格考試的目的在於檢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強調共同基礎,通俗地說可以稱為「強化基礎」,是一種標准參照考試。合格考試是高中學生畢業、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和春季高考高職(專科)錄取的主要依據;等級考試是一種常模參照考試,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業水平和學科特長,考試難度相對較大,強調區分度,通俗地說可以稱為「突出個性」。等級考試成績是學生參加本科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據。
四是關於考試時間和次數。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兩次,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高中生在校期間有多次考試機會,但不得早於高一下學期末;等級考試時間安排在夏季高考(統一高考)後進行,普通高中生在校期間只有1次考試機會。其他高中階段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等級考試,與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同時進行。等級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⑻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或會考要多少分能拿到畢業證
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採用等級制評定,不用分值判定,達到C級及合格等級即可。
其中書面考試科目按照A、B、C、D(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級評定;信息技術等學科的操作考試按照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評定(部分省市如山東也按照A、B、C、D)。學生在校期間可以多次參加同一科目考試,成績按最高的一次記錄。不能按時畢業的學生,允許離校後繼續參加考試。所有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山東考生除等級評定外,還加入了英語聽力成績)均由學校記入學籍檔案(紙質與電子檔案),並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報告並列呈現。
2014年09月04日公布的《意見》對考試科目設置有了調整。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試點要為其他省(區、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據。[2] 2014年12月16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准、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計算。[1]⑼ 學業水平考試和會考有什麼差別
沒有差別,學業水平考試通稱會考。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通稱「高中會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
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准、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
(9)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擴展閱讀:
考試性質:
1、學業水平考試是鑒定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質量的水平考試。不同於具有選拔性質的高校招生考試,也不同於為學分認定而設置的模塊考試。
2、學業水平考試是考核普通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是否達到課程標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檢查普通高中學分認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3、學業水平考試結果是高等學校招生選拔的主要參考依據之一。
4、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有利於保證普通高中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組織教育教學,有利於監測普通高中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校不斷提高課程實施的質量和水平。
⑽ 高中的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要求的a,b,c,d,e分別代表什麼
以等級呈現成績的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
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
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1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擴展閱讀: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求規定:
1、政治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4的內容。歷史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地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2、物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1-1、3-1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化學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化學與生活」或「有機化學基礎」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生物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3、學生水平測試根據各學科不同情況,合理設置客觀題型與主觀題型,客觀題型不超過試卷總分的50%。另行制訂的「學業水平測試說明」,明確各學科測試具體內容、題型、試卷結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