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4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數學試題答案
Ⅱ 2014年浙江省語文學業水平考試要得A需要幾分
85到89可能有A,90及以上一定是A,85一下不可能有A。
Ⅲ 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補考有幾次
沒有限制次數。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所有科目的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各科考試。
學生高一第一學期不得參加學考,高一第二學期參加學考的科目不多於3門,高三第一學期結束前須完成各科目學考。每科一次機會,不合格者可繼續報考。外語首次考試「一考兩用」,成績既用於評定學業水平等級又可用於高考。
(3)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擴展閱讀:
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要求規定:
1、只能攜帶藍、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擦,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稿紙、紙條、改正紙、塗改液、記錄本、計算器、通訊設備進入考場。
2、按「座位號」對號入座,並將自己的「准考證」放在桌子右上角。只能在答題卡、試卷規定的地方填寫或塗黑自己的姓名、考籍號、座位號、考試科目、試題類型和座位號末兩位數等,不得在試卷、答題卡的其他地方做任何標記。
3、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後考生須立即停筆,將答卷按頁碼順序整理好反放在桌上,監考員收完試卷後,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帶走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在考場內逗留。
Ⅳ 高中的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要求的a,b,c,d,e分別代表什麼
以等級呈現成績的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
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
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佔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E等級為不合格,具體比例由各省(區、市)根據基本教學質量要求和命題情況等確定。
(4)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標准擴展閱讀: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要求規定:
1、政治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4的內容。歷史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地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2、物理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1-1、3-1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化學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的內容,並由學生在選修模塊「化學與生活」或「有機化學基礎」中選擇1個模塊的內容。生物學科考察必修模塊1、2、3的內容。
3、學生水平測試根據各學科不同情況,合理設置客觀題型與主觀題型,客觀題型不超過試卷總分的50%。另行制訂的「學業水平測試說明」,明確各學科測試具體內容、題型、試卷結構等。
Ⅳ 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地是怎麼評的
地理歷史多少分是A我也不清楚,但是他不重要,重要的是 你有沒有A(可以網上查或問班主任)。信息技術因為要做高考的成績,所以要出分數啊。學業水平考試非常重要(和高考差不多),等第是按浙江省的考生分數百分比來劃定的。望採納,謝謝!
Ⅵ 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的介紹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簡稱「學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浙江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訂組織相應的考試。浙江省高中會考2013年正式結束。以此為基礎,2013年浙江省首次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制度。2014年開始,浙江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全科開考」。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同時開考,每年寒假、暑假前各開考一次。
Ⅶ 浙江省普通高中學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怎麼算
在浙江一般高校提前招生三位一體考試中 佔30% 另外百分之五十是高考成績 百分之二十是綜合測試
Ⅷ 學業水平考試D是及格么
D是不及格!
C是及格!
B是良好!
A是優秀!
拓展資料: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內(教基〔容2003〕6號)和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蘇教基〔2005〕16號)的精神,設置全省普通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
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是為了加強對高中的課程管理和質量監控,同時,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信息。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有利於促進高中學生全面發展,有利於高校更加科學、自主地選拔人才。 學業水平測試從2005年秋季入學的學生開始實行
Ⅸ 浙江省學業水平考試的歷次考試
2013年6月29日,浙江省正式舉行普通高中會考和首次學業水平考試。據統計,6月底全省參加會考和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各約30萬人。其中,會考各科目報名總計約90萬科次,學業水平考試各科報名總計77.8萬科次。
作為會考向學業水平考試過渡期,6月底會考繼續進行,學業水平考試也首次開考。2013在浙江省就讀的高二年級學生(下半年升高三)仍參加會考;高一年級學生(下半年升高二)參加學業水平考試。2013年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6月29日開考會考的生物、通用技術、思想政治;6月30日開考學業水平考試的物理、生物、化學;7月1日開考學業水平考試的歷史、地理、思想政治。其各學科成績是否合格是高中生畢業的基本依據之一。
考務日程 序號 工 作 內 容 日 期 落實單位 備 注 1 報名 報名資格審核,集體報名 5月23日-5月27日 各考生所在學校 要求考生簽字確認報名信息 報名信息匯總,編排試場 5月28日-5月30日 各市、縣教育考試機構 設置考點 2 匯總、統計全省報名數據和各市考試所需試卷袋數 6月3日前 省教育考試院 各地做好校驗工作 3 考務培訓會 待定 省教育考試院 會議通知另發 4 上報應急通訊網路 考前一周 設區市考試機構 5 列印、發放准考證 考前一周 市、縣教育考試機構,考生所在學校 6 試卷保密室檢查 考前 各級教育考試機構 採用自查、抽查方式 7 落實考前各項准備,培訓考務人員、監考教師 考前 市、縣教育考試機構,考點 8 領卷 6月27日 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按高考試卷保密要求,各市赴試卷印刷廠接收、押運和保管試卷 9 會考 生物 6月29日8:00—9:30 各考點 考生入場時間為各科目開考前15分鍾,考試開始後15分鍾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通用技術 6月29日10:30—12:00 思想政治 6月29日14:30—16:00 10 學業水平考試 物理 6月30日8:00—9:20 各考點 生物 6月30日10:00—11:20 化學 6月30日14:30—15:50 歷史 7月1日8:00—9:20 地理 7月1日10:00—11:20 思想政治 7月1日14:30—15:50 11 回卷 7月3日 省、市、縣教育考試機構 會考客觀題由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集中後回至省教育考試院;
學業水平考試由各縣教育考試機構回至各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12 評卷 7月20日之前 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13 評定等第、發布成績 9月5日(原定7月底) 省教育院、設區市教育考試機構 7月1日7月2日7月3日9:00-10:20
外語 9:00-10:50
語文 9:00-10:50
數學 13:00-14:20
歷史 13:00-14:20
物理 13:00-14:20
思想政治 15:10-16:30
地理 15:10-16:30
化學 15:10-16:30
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