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說好普通話走進新時代 作文(注意是普通話)
時代在進步,科學在發達,信息網路已成為人們密不可分的物質。那它有什麼作用呢?跟我來看看吧!
網路的作用可小可大,小到自然可以沒有作用,大到可以削弱一個國家、一個政府的作用。那我們就從平視線的角度來看吧!先看看我剛開始上網時的感覺。剛開始,因不熟悉網路,我只好在網上盲目地亂竄,常常是打開一個網址後,點擊上面的超級鏈接,七轉八轉就暈頭轉向不知身在何處了。後來不斷地看書,不斷地上網學習,不斷的問爸爸,才漸漸地有了些頭緒,愛上了雷鋒網、中國園丁網、編程樂園等,學會了下載軟體、發E-mail、到網上論壇發帖子……有的時候在學校,老師教的課文要找資料,我回家就通過網站搜尋,第二天讀給同學們聽,不但讓我學到了很多知識,同學們也跟我受益,真是一箭雙雕。漸漸的我有了一種想製作個人主頁的想法,於是我買書,收集素材,編寫小程序,申請空間,上傳,登錄搜索引擎,爸爸還幫我製作,經過幾天的努力之後,我的第一個個人主頁誕生了。可是這個網站既沒有主題也沒有很好的內容,建成以後基本上沒有什麼人訪問,終於,一段時間後我放棄了這個站點,我的主頁夢也就此破裂了!不過,也就是這個主頁,我認識了好幾個朋友。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對網路的了解也更深刻了。網路對我的作用太大了,有了網路,我就啥也不愁了。那有些人不遵守網路的秩序怎麼辦?
在我們平時上網時,可以看到少數的人在偷襲別人的成果。讓我們改掉惡習,做文明小公民。
② 推廣晉通話走進新時代的手抄報怎麼畫
推廣普通話宣傳提綱和宣傳口號
——全國推普周領導小組辦公室2005年修訂
1. 推廣普通話的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普通話以北京語音為標准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范。
語言是最重要的交際工具和信息載體。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進程中,大力推廣、積極普及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有利於消除語言隔閡,促進社會交往,對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建設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對普及普通話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廣普及普通話,營造良好的語言環境,有利於促進人員交流,有利於商品流通和培育統一的大市場。
我國是多民族、多語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國,推廣普及普通話有利於增進各民族各地區的交流,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
語言文字能力是文化素質的基本內容,推廣普及普通話是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推廣普及普通話有利於貫徹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戰略方針,有利於弘揚祖國優秀傳統文化和愛國主義精神,提高全民族的科學文化素質。
信息技術水平是衡量國家科技水平的標志之一。語言文字規范化標准化是提高中文信息處理水平的先決條件。推廣普及普通話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有利於推動中文信息處理技術的發展和應用。
總之,推廣普及普通話有利於我國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發展的需要,符合全國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以人為本,落實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為構建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的具體行動。
2. 推廣普通話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九條規定:「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二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第三條規定:「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范漢字。」第四條規定:「公民有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權利。國家為公民學習和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供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第五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使用應當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和民族尊嚴,有利於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利於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十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以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為基本的教育教學用語用字。」 第十一條規定:「漢語文出版物應當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范和標准。」 第十二條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以普通話為基本的播音用語。」第十三條規定:「提倡公共服務行業以普通話為服務用語。」第十四條規定:「廣播、電影、電視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 《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初等教育應當進行漢語拼音教學。」第十九條規定:「凡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崗位,其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說普通話的能力。以普通話作為工作語言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和影視話劇演員、教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當分別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准;對尚未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的,分別情況進行培訓。」第二十條規定:「對外漢語教學應當教授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 ( 班級 ) 和其他教育機構,有條件的應當採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並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根據情況從小學低年級或者高年級起開設漢語文課程,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第四十九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教育和鼓勵各民族的幹部互相學習語言文字。漢族幹部要學習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幹部在學習、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的同時,也要學習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六條規定:「學校應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四條規定:「 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中,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師范院校的教育教學和各種活動應當使用普通話。」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掃除文盲教學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幼兒園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民族鄉行政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民族鄉的中小學可以使用當地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同時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廣播電台、電視台應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