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戶口在四川木里縣,孩子在拉薩讀初中,高考在哪參加
一、戶口在四川木里縣,孩子在拉薩讀初中,高考在四川木里縣參加。
二、目前,西藏不允許非西藏戶籍的考生在西藏參加高考。
《西藏自治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
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指高中、中專、中職,下同)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戶籍在藏,同時符合《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規定》(藏政辦發〔2006〕13號)的規定,可以申請報名參加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1)我區幹部、職工(含援藏幹部、職工和曾在我區工作過的幹部、職工)、城鎮居民、農牧民子女戶籍在藏的,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
符合藏政辦發〔2006〕13號文件第三條第(五)款規定的駐內地辦事機構正式幹部、職工子女戶籍在藏的,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駐格爾木辦事處(以下簡稱格爾木辦事處)、西藏民族大學正式幹部、職工子女,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
(2)符合藏政辦發〔2006〕13號文件第三條第(三)款規定聘(任)用人員子女戶籍在2015年7月31日前遷入,並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屬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的,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
(3)符合藏政辦發〔2006〕13號文件第三條第(四)款規定在藏注冊經營工商企業三年以上的投資者子女,戶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遷入西藏,並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屬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的,可以報考區內外普通高等學校。
(4)按藏政辦發〔2006〕13號文件規定,非直系親屬的限報考生,戶籍在2013年7月31日前遷入西藏,且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西藏所屬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學籍並一直在學籍學校就讀的考生,可以報考區內普通高等學校或區外非重點普通高等學校。
(5)我區往屆生參加普通高考按照《關於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考條件規定的實施意見》(藏教廳〔2006〕31號)執行。報名按下列要求辦理:
1)三年來,參加過我區普通高考的考生,經各地市招生辦審核屬實的可以報考。
2)往屆生報名時,須提供街道辦檔案材料或高一至高三檔案材料。
2.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高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在我區定居的外國僑民,申請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持我區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僑居留證」,在各地(市)招生辦報名。
4.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應屆畢業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高職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對口高職」),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
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
報名辦法:
1.申請報考普通高校的考生,按全省統一規定的時間、地點及方式報名(已另文公布)。
2.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實行大學和中專兼報的辦法。我省所有考生(包括統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單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單考生以及其他各類單獨考試考生)均須在常住戶口所在的縣(市、區)報名。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廳等部門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2〕77號)規定的報名條件的,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3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可在就讀學校所在縣(市、區)報名。
在外省就讀或務工的四川籍人員,若不符合在當地參加高考及錄取條件的,應回川報名考試。
② 拉薩市江蘇實驗中學有沒有漢文班如何入學考試
答: 拉薩市江蘇實驗中學沒有漢文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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