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廣東新高考改革方案有哪些
一是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
合格性考試成績一考兩用,既作為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也作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據之一。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分,作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僅限當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參加,一年考1次,成績當年有效。
二是大力推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普通高中學校要將經過一定程序認定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統一導入省的信息管理平台。招生高校要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估及使用辦法,提前公布。
三是將本科高校考試招生和專科高校考試招生適當分開,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
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考試科目按「3+1+2」模式設置,「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高考總成績750分,其中「3」和「1」直接採用卷面分,共550分;「2」實行等級賦分,各100分,起點賦分30分,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
四是深入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改革。
高職院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進行,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初中畢業生三類不同的學生群體: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實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將逐步建立中職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初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將逐步採用中考成績和高職院校自主測試方式。
省教育廳同時公布了思想政治等4門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等級賦分方法。等級賦分方式是,將考生某選擇性考試科目的卷面分轉換為A、B、C、D、E 5個等級,按一定比例轉換為一分一檔的等級分,起點分為30分,轉換後考生在該科目中的成績排序不變。
2. 廣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補考有幾次機會
學生有兩次參加學業水平測試的機會。第一次是在高二第二學期(6月份),第二次是在高三(1月份)。即是說,學生在第一次學業水平測試中如果成績不理想,可以在高三進行補考一次。考試成績以最好的一次作為最終考試結果,並允許學生更換一次等級性選考科目。
3. 原2018屆考生新增體育合格性考試因身體原因申請免考對以後高考填報志願有影響
沒有影響的,如果你真的是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測試,那麼你在填報志願的時候,對那些身體要求強的自己,盡量規避一些就好
4. 2018年國家公務員考試體檢有哪些要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2]
5. 怎麼查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查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方法有:
網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系統」,點擊第一條進入,在查詢框內輸入自己的考試編號,即可進行查詢。當然還能撥打本省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查詢熱線,在輸入自己的學號後,也可以進行查詢。
具體科目設置如下:
1.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0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2.學業水平測試分必修科目和選修科目,其中必修科目5門,選修科目2門。選修科目由考生在歷史、物理兩門中選擇一門,在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四門中選擇一門。7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中,2門選修科目之外的5門為必修科目;
3.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如不兼報普通類專業,可選擇7門均為必修科目。
(5)2018年上海市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卷擴展閱讀
學業水平考試可查詢成績的處理
1.學業水平測試實行等級計分,分為4個等級,用A、B、C、D表示。技術科目測試等級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其以下為D級。單科C級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選修學科等級計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滿分為120分,根據考生成績按比例折換成相應的等級。A級為前20%(含20%)的考生(前5%為A+),B級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為B+),C級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級為90%以後的考生。
4.必修學科的成績從應屆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選修學科的成績當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試只要有一項科目為D等者(信息技術考試不合格視作D等),將不能填報高考普通類志願。
6.第一次報名參加必修科目考試單科成績每得到一個A等級,則可在2010年高考總分中加1分,如得4個A,則可以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