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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應不應該見義勇為反方

發布時間:2020-12-28 09:51:10

『壹』 見義勇為應留名,我是反方,這個論點怎麼說才好

個孝子,一個勞模的兒子,一個朴實的農民,為了滿足父親的心願,執著憨直地版逼迫記權者去報道他的見義勇為,這種心情我理解,我自己當初為了母親的心願也有過類似的經歷。

而一個很珍惜榮譽感的老勞模,在病危之際還不忘給政府減輕負擔,人物刻畫得很逼真,很到位。現在有許多孩子認為這樣的人很做作,根本不會有這樣的人———可實際上真有。我曾親眼看見一個援藏幹部病了不住高幹病房,把自己的錢全部交黨費———這種苦行僧似的共產黨員是有的,精神很崇高。

朴實農民的幸福感在有些人看來很滑稽,但在我看來是很親切,很實在的,一個純朴的農民是會一輩子記住報紙的表揚的,我就至今保留著一張1982年的發黃的報紙,因為上面有我的第一次榮譽。

『貳』 辯論中學生是否應該見義勇為【我是反方】

關於這個辯題,最好能結合作者的實際情況,當然,辯論是沒有對錯之分的。在這里為專提問者提供屬幾個反方的論點,論據希望提問者能自己去找,也算是對提問者自身的提高鍛煉吧。
1、中學生的本職。毫無疑問,見義勇為不是中學生的分內事;
2、中學生的能力。古語雲:君子先顧本。如果見義勇為而使自身受到嚴重傷害,得不償失,是否還有見義勇為的必要(注意不要被正方抓到可不可以見義勇為的把柄)。
3、中學生的價值觀。中學生應該正處於價值觀的形成階段,可以說還不完全具備識別對與錯,好與壞的能力。既然沒有分辨能力,如何能談得上「見義」?部分不法分子也會利用中學生的這種「見義」去做壞事。(論據說明,社會上的小扒手……)

以上為提問者提供一些論點,當然,也希望提問者能找到更多的論點,讓自己的辯論能力有一個新的提高。

『叄』 辯論賽:學生應不應該見義勇為。反方一辨的立論陳詞

謝謝主持人: 大家好!首先我向大家開門見山、開宗明義地擺出我方的觀點。今天我方觀點是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而我方倡導的觀點是比較理智的「見義智為」。自古以來時代的話題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然而時代的話題要有時代的意義,時至今日,作為學生的我們,見義勇為早已不是一種方法、一種標准。而是應該作為一種價值觀存在於我們的社會、我們的時代。曾幾何時,「見義勇為」、「捨己救人」這些耳熟能詳的褒義詞彙,影響了幾代人的價值觀,建造了幾代人的精神豐碑。它考量著人性的偉大與渺小,劃撥開美德與缺德的道德界限。在這種涇渭分明的評判模式面前,見義勇為被打造成一副須仰視才能見到的崇高形象,而冷血麻木則成了見義不為者渺小的代名詞。 魯迅說過:「無謀之勇,非真勇也。」在我們的社會里,應當在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的前提下,大力倡導「見義智為」。在「勇為」中多多「智為」。雖然見義勇為的「英雄譜」上鐫刻的每個英雄名字都散發著一道道的道德光芒,但這背後卻常常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悲劇發生啊!「見義勇為」,為與不為?如何為?這是一個爭論已久的話題。然而爭來論去的交鋒,並沒有切實改變傳統的認知格局。見義勇為無論是在輿論引導還是意識流向上,仍然占據壓倒性的優勢,使得見義智為,自衛自護等以生命為本位的觀念相形見絀,讓見義勇為成為生命成本、社會成本的競賽,這理應引起我們的反思。 我們認為,這種不惜代價、不計成本的冒險,其實並非在光大見義勇為,而是對見義勇為的片面化解讀,盲目化的誤導。朋友,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我們不可拿自己的生命當賭注,一個人是無法抵擋所有事情的,有時候一朵白雲的陰影,也會令人窒息,風輕柔地吹散陰影,小鳥輕松地銜走白雲,微風可以做到的,我們未必能做到,小鳥可以做到的,我們也未必能做到。作為今天這個時代的我們,我們學習了大量知識的同時,我們應該對我們的行為負責,想一想後果,想一想我們的父母啊!正所謂:可憐天下父母心啊。做任何事前還是三思而後行啊!

『肆』 小學生該不該見義勇為 辯論賽,反方。

不應該
見義勇為」當然好,但是不搞清楚情況,魯莽出手,好心辦壞事的例子不少,小偷版在前面逃,權嘴裡卻大喊救命、搶劫,結果好心的路人反倒把後面追的便衣警察給攔了下來,這並不是影視劇作品的杜撰,而是報紙新聞上報到的真事,您說,只是「見義勇為」,而不思考辨別一下,行嗎?
(上述觀點,目的是,不僅讓你們局限在自己的「智為」上,而且多一個攻擊對方的「勇為」的角度,把對方的「勇」,歸為「不智」,其實是佯攻,主要是為了分散對方的注意力,消耗其時間——對方不能對此完全不管不答,答了也不是幾句話就能講清楚地)
該:我方提倡的,「見義」不僅要「勇為」,還要「智為」
見義勇為,義「智」為,要盡量選擇最合適的方法,比如自己不會游泳,還要下水救人,就不是個好決定,應該盡量選擇目前條件下最合適的方法,這樣才能盡量避免悲劇的發生,並且讓盡量多的見義勇為的行為得到最好的結果——如果不是「智」為,而只是呈匹夫之勇,結果只能是讓需要被救的落水者再增加一個……

『伍』 是否為見義勇為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我是反方,該怎麼辯

首先說一點題外話,但是我認為這是對我們如何思考辯題是非常重要的一點認識:必須明確一點,這是一個辯題。辯題則自有辯題的思考方法,這不是學術上的討論——辯論賽的組織形式決定了,我們進行辯論的核心目的是說服評委投你的票,當然也要通過調動現場情緒(那也是為了影響評委的判斷,說到底也是為了說服評委)。辯論賽中的辯論恰恰不是為了辯倒對方——在辯論賽中,無論你將對方辯友攻擊到多麼理屈辭窮、體無完膚,他們都不會站起來說:「對方辯友,I服了U,我們放棄我方觀點」。明白了這一個基本前提,我們就知道,在辯論賽中,陳述自身觀點是必須的,但是那是說給評委聽的,對方辯友不會按照你的思路走,甚至會故意曲解你的立論,因此立論部分要少而精;攻敵之必救(最好是救也救不了的),才是控制局勢和贏得氣場的關鍵。說白了,本方觀點說圓了就行,不要有漏洞,能站住腳就行,除此之外說再多沒用,況且說的越多越容易被對方抓住把柄;攻到他們地盤上,讓他們疲於應付,讓評審看到你們的優勢,實際效果就出來了。當然,這種攻擊也要有理有據有節。
基於以上設計,結合你的辯題,建議你作如下考慮:
1、立論方向上,參照如下觀點陳述:倡樹見義勇為的社會風尚,是我們當前建設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意(這個前提是對方必須承認的,無從反駁)。而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是見義勇為實施以後為了維護見義勇為者自身不受到不應有的損失而採取的一項救濟性措施,是一項治標的措施;從根本上說,倡樹見義勇為的社會風尚,要從制度設計、法律體繫上予以保障,讓每一個見義勇為的人都不會受到損失和傷害,這才是治本之策。我們現在舍本而逐末,是不正確的。(從邏輯上說這實際上是偷換概念,但是在辯論現場,這樣的立論輔之以義正言辭的表達方式,足可以產生應有的效果了)
2、攻擊方向上,充分利用反方後發言的優勢,根據對方陳述,擇機予以 以下攻擊:如果見義勇為者由於自己的義舉而遭受到不應有的損失和傷害,那麼就算提供了法律援助,對見義勇為者公平嗎?先受損失再求補償,真的有利於倡樹見義勇為的社會風尚嗎?譬如我告訴大家,你的手指斷了我可以給你接好,但是大家會由此而放心地弄斷自己的手指嗎?誰都不會!同樣地道理,你告訴社會大眾,你們去見義勇為吧,如果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受到了不應有損失我們會提供法律援助幫助你維權啊,大家會去做嗎?當然也不會。要倡樹見義勇為的社會風尚,就必須有事前的機制保障,而不能依靠事後的救濟渠道去補救。
這個攻擊的方向,對方是必須正面做出回應的。當然,你做出攻擊對方也必然會找理由來反駁,但是我相信在這個辯題下他們是很難做出圓滿答復的——因為,我方已經將」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概念置換成了」倡樹見義勇為應該治本還是治標的問題「,就算他回答標本兼治都是不符合他們的辯題立場的,呵呵。如果他們不正面回答就持續追問,如果他們找理由就給他駁回去然後繼續追問,揪住一點,圍點打援,他們估計很快就崩潰了。
很高興遇到樂於參與辯論的學弟學妹們,我上學時很喜歡參加辯論賽,也有一些實戰經驗。就此談這些想法,希望對你和你的隊友有幫助。如有不清晰的地方歡迎追問繼續討論。

『陸』 中學生見義勇為好不好辯論稿(我是反方)

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全部砍掉
「敢於斗爭」和「見義勇為」分別在小學生和中學生行為規范中被刪掉
「遇有侵害敢於斗爭,善於斗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
大洋網訊 據廣州日報援引北京娛樂信報報道,經國家教育部批准,北京市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昨(2.13)天正式出台。據了解,原來學生守則里規定很多「不準」的內容:不準遲到、不準打架……新的守則和規范更加人性化,將凡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全部砍掉。「做事認真負責,學會與他人合作」、「學會與父母溝通感情」、「文明上網」、「不賭博,遠離毒品」等成為新增內容。「誠實守信」也被列入中小學生守則。
此外,「敢於斗爭」在新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被刪掉,「見義勇為」也從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消失。「主動報告」、「遇有侵害敢於斗爭,善於斗爭,學會『自救自護』」等有效保護青少年生命安全的內容則首次出現。
專家 學生應該首先自救而非救人
在昨日出台的《北京市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準」內容以及「見義勇為」等用詞被取消,這引起了廣州教育界的一連串思考。昨日,記者就這個改動采訪了各方面人士,他們絕大多數對這一改動表示贊同,但也有少數人擔心,取消「見義勇為」字眼會否造成這種優良傳統在教育中的逐漸缺失。
「自我保護」不是「自私」
中山大學中文系教授黃偉宗:作為一個從事教育工作幾十年的老師,我很贊賞這樣的改動。見義勇為的精神應該提倡,但是我們也應尊重客觀規律。按照人的自然生理規律,處於童年的中小學生本來就是弱者,他們不像成年人那樣有自立的能力,因此對於他們來說,首先要思考的生命命題不是救人,而是「自救」。近幾年中小學生由於貿然救人產生更大悲劇的事例我們都聽得很多。
讓中小學生強調「自我保護」的意識絕不意味著「自私」,這是尊重客觀規律。依我看來,還不如多提倡點「團結友愛」,這樣就把互相救護的精神包含進去,更兩全其美。
人性化同時要有適度管制
黃偉宗教授認為,從語言學上來說,「不準」是一個限制詞,是規定別人不許怎樣做,而不是教育啟發別人應該怎樣做,這樣不利於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憑借從事教育工作幾十年的經驗,我們深切地感受到,對於一個學生,你給予他的教育最有效的不是「捆綁」,而是給予其正面的「追求」和理想,讓他從小明確自己「將來應該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只有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的教育,才是成功的。
過去規定「不準」的內容被取消,是與時代同步也是與世界同步的改動。但是我認為,在提倡人性化的同時也要有適當的管制,兩方面要協調好。前幾年美國教育為了提倡人性化而制定了很多抑制管制的內容,結果大量出現的校園暴力案件卻向社會敲響了警鍾。
不要求不是不提倡
廣州市天河區中學德育研究會會長彭建國:從教育人的角度看,人性化的教育能增強學生的主動性,自我意識到有責任和義務去承擔自己該做的事情,這對於發展學生個性非常有好處。
在學生中不要求「見義勇為」這樣的做法是應該肯定的,守則取消「見義勇為」只是不對學生做這方面的要求,並不是不提倡。如果學生沒有救助能力就不作要求,但如果確實有這樣的能力也不應該置身事外,應在同時有利於社會、他人和個人的情況下提倡見義勇為。(記者邱瑞賢、許俏文)
學校 取消「不準」是大趨勢
越秀區小北路小學校長林海英:學生守則中取消「不準」和「見義勇為」這兩個變動,確實很人性化。「見義勇為」的前提是自我保護,要講究策略。小學生不適合進行「搏鬥型」的見義勇為,而應該通過喚起周圍人的警覺來實施。去年,該校校外的馬路上有人搶劫,幾名學生發現後並沒有盲目地與歹徒拼搶,而是在歹徒身後高呼「抓賊」,引起了途人的關注,最終齊心協力制服了歹徒,這就是一種很好的見義勇為方式。
雖然在守則上取消了「見義勇為」的條文,但這並非意味著就不用對學生進行這方面的教育。我們一直提倡「處處見教育」,教育並不是光靠守則的,而是應該適時地進行相當的教育和引導。
廣東實驗中學教務處主任黃建偉:取消「不準」,是現在教育觀念和教育模式改革的大趨勢。在學校里學生和老師之間應該處於一種「有商量」的地位,老師應該建議學生去做什麼,必要的話,學生也可以拒絕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
至於取消「見義勇為」,這對保護中小學生來說也是沒錯的。守則上取消了並不是就不提倡。雖然學生救助能力不強,但如果遇上舉手之勞或能力范圍內的救助,也應該施以援手。(邱瑞賢、許俏文)
市民 提倡學生「見義智為」
家長朱女士(52歲):我認為「見義勇為」的精神還是應該提倡的,但是每個人都應該有自我保護意識,特別是中小學生。對孩子,我們更應教會他們怎樣冷靜處理緊急情況的知識,讓他們明白「見義智為」比「見義勇為」更可取。例如看到歹徒行凶場面,打個電話的效果可能就比上去幫忙好得多。孩子年紀小,不知道自己能力深淺,一味勇敢很容易變「蠻干」,而且早期教育對孩子的影響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取消這樣的引導性字眼對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有好處。
至於取消「不準」,我們作為家長的也很贊同。現在的孩子「逆反」心理強,你說「不準這樣,不準那樣」,他可能偏偏就在心理上有與你「對著干」的想法。同樣是一句話,同一個目的,但是如果採取不同的方式可能效果就不同。至少正面引導比看起來比較「極端」的反面規定更與孩子的心理貼近一點,這種改動也更適合時代和對孩子的教育要求。(邱瑞賢、許俏文)
擔心 優良傳統會不會喪失

『柒』 辯論賽題目是青少年應不應該見義勇為,我是反方,不應該見義勇為,請各位提出可靠的論點與數據資料本身意

【解來釋】:看到正義的事,源就勇敢地去做。勇是勇敢的意思。
論點:
1。盲目的見義勇為不僅會延誤了事情的解決,反而還會造成自己或他人無謂的傷亡,如,舉例某此持刀搶劫的案子,我們無力去阻止也缺少經驗,不如打電話報警或者去尋求幫助。
2。見義勇為要看看所見到的是否是真的「正義」,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就去解決事情,反而會把事情搞得越糟糕。
3。如果每個人都見義勇為的話,那麼要警察和人民解放軍做什麼?要法律作什麼?他們的職責是什麼?是不是我們的見義勇為就會使得他們越來越依靠群眾的幫助,從而造成我們喧賓奪主?
4。人人都有自己的責任,越俎代庖的行為的消極影響是非常明顯的。

『捌』 急求見義勇為的辯論賽反方辯詞

幫人不能損自己

只憑勇,不能確保自己和需要得到保護的人安全

相反可能兩敗俱傷

所以應該見義巧為,見義智為

『玖』 求辯論賽:學生應不應該見義勇為。反方四辨的總結陳詞

四辯總結陳詞:首先我很榮幸站在這里參與這場精彩的辯論賽。今天對方辯友的發言十分精彩,一辯小橋流水,二辯滔滔不絕,三辯伶牙俐齒,四辯慷慨激昂,然而我不得不在闡述我方觀點之前,先指出對方辯友的幾點錯誤:(1) 對方辯友說過見義勇為是一個高尚品格,我想反問一下,這樣的高尚人格對你的親人是不是太殘忍了呢?(2) 對方一辯在攻辯小結中說到了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的區別,對方辯友請注意一下,我們的辯題是「大學生是否應該見義勇為」,而不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大學生是否應該見義勇為」或者「社會主義國家的大學生是否應該見義勇為」下面我重申一下我方觀點:大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原因有三:第一,既然是見義勇為,那麼怎樣能稱的上「勇」呢?既然要「勇為」,在很大程度上都會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既然「見義勇為」危及到了生命,那麼保護自己的生命比見義勇為應該更重要,要知道,培養一個大學生,社會各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而且大學生是一個家庭的全部寄託,更是一個國家的未來,祖國建設的主力軍,如果一個大學生在見義勇為過程中遭遇不測,那麼對於養育了他們十幾年,已經彎腰駝背、滿臉皺紋的父母,對於急需人才的祖國大家庭,該是多大的損失。正如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在其著作《論義務》中說到的「我們不是為自己而生,我們的家人、朋友,我們的祖國都系於我們一顆鮮活的生命」,這說明了什麼,這說明了自己的生命是最寶貴的。第二,現實社會是冷漠的,冷漠的社會不允許我們大學生見義勇為。大學生見義勇為遭到毒打,旁邊卻有一群人袖手旁觀,這種現象比比皆是,請問,當代大學生怎樣去理解這個社會?怎樣去理解見義勇為這一所謂的優良傳統?這樣冷漠的社會,大學生有什麼動力去見義勇為?華中科技大學對於「大學生見義勇為」這一看法的調查中,只有大約四分之一的大學生表示贊成,這並不表明當代大學生的社會責任感有待加強,而正是體現了當代大學生真正學會了怎樣在現實生活中生活,我們從小到大,父母的耳提面命,老師的諄諄教導,都是為了我們以後適應現實的社會,像模像樣的活下去,現在幾代人的夙願終於實現了,怎麼能不贊成「大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這一觀點呢?第三,現在是一個法制化社會,法治社會也要求我們大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維護社會治安,靠的是國家軍隊以及公安部門的警察,而不是我們這些手無寸鐵、手無縛雞之力的學生,也就是說,大學生沒有責任去見義勇為,也就更談不上什麼大學生責任感的問題了,更何況保護自己的生命是一種本能,違背人類本能的行為必定是不可取的。最後,我想再一次提醒對方辯友,現代社會的客觀事實已經充分的證明了「大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我的陳述完畢,謝謝大家!

『拾』 急求見義勇為辯論賽反方兩難題目,讓正方無言以對!!!!!

呵呵,您了的問題奏挺讓人無言以對滴。

知道你是見義勇為的反方了,可你們的論題起碼說清楚呀?是論見義勇為很必要很正確呢,還是沒必要不需要呢?
讓人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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