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學生轉學都需要什麼
如果想回到戶口所在地上中學,可以聯系當地學校接收,當地學校同意接收,就把學籍號和身份證號,姓名性別給接收學校在學籍網上申請就可以了
⑵ 初中學生異地轉學手續是如何辦理的
1、電話聯系轉入學校教務處,登記轉學意向。學校同意接收後出具接收聯系函,以及一式四份的轉學證明表
2、持函回原校蓋章,學校同意轉出後在轉學證明表上蓋章,並將學籍轉出
3、到區、市教育局蓋章。審核通過後手續基本完成
4、將蓋章完備的證明表帶回轉入學校。由學校將學籍轉入。
(2)中學生轉學手續流程擴展閱讀:
國學籍系統已經在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部署完畢,學生信息入庫工作進入收官階段,除對接省份外已實現全國聯網,待學生核心數據與公安部身份證管理系統比對工作完成後,教育部即為學生配發全國統一的正式學籍號。在此之前全國學籍系統聯網試運行,已為學生分配了臨時學籍號(貴州學生已獲正式學籍號)。使用正式或臨時學籍號均可辦理跨省轉學等日常學籍管理工作。
通知明確了跨省轉學的流程和辦法,並要求將其它各類學籍變動也應納入全國學籍系統管理。對於使用自建系統和全國學籍系統對接的省份(北京、上海、山東、江蘇、浙江、安徽、陝西、遼寧(僅高中)、湖北(僅高中)),通知要求盡快完成跨省轉學功能的對接,實現全國跨省轉學操作。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實現全國跨省轉學操作的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公開向社會作出說明並明確承諾的時間。
通知強調,根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跨省轉學的具體管理許可權在省級及以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地要按照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切實把群眾利益擺在第一位,做好跨省轉學工作,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教育的滿意度。
⑶ 初中如果轉學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初中轉學手續如下: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系單和相關材料到本區教育局聯系;
4、區教育局核准後安排接收學校,接收學校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3)中學生轉學手續流程擴展閱讀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應予退學的;
1、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2、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轉學
網路-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⑷ 初中生轉學麻煩嗎需要辦理那些手續
一、本縣內轉學 :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4、將辦理好的三張《轉學申請表》交給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即可。
二、跨市轉學: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4、家長拿著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轉學申請表》再到原就讀學校屬地管理縣(區)級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
5、家長拿著剩下的二張辦理完備的《轉學申請表》交到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手裡就可以了。
三、跨省轉學: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五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接收學校開具出的《轉學申請表》 ,應該先到縣(區)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4、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5、家長拿著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轉學申請表》再到原就讀學校屬地管理縣(區)級教體局中教科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然後再到市一級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
6、家長拿著剩下的二張辦理完備的《轉學申請表》交到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手裡就可以了。
註:跨省轉學的《轉學申請表》 ,接收學校是要掃描上傳到 「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 里,教育部中小學學籍管理機構需要審核通過後才可以完成跨省操作。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⑸ 初中轉學轉學籍的大概流程是什麼
可以的。
教育部:抄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和轉學條件。教育部強調,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前提條件。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序,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
原來已建學籍的,應通過學籍系統為其轉接學籍;原來沒建學籍的,應通過查重程序後為其新建學籍。
(5)中學生轉學手續流程擴展閱讀:
學籍管理相關要求:
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出現故障等特殊情況時,可根據家長要求先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線下流程完成後,學生即視為在校生,之後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實現「人籍一致」,最終審核以學籍系統的信息為准。
教育部要求,學校級和區縣級學籍管理員、核辦人員平時應每周至少登錄一次學籍系統,發現有待辦業務的,應及時處理。學籍系統將開發對所有賬號使用情況的監測功能,並將各地賬號使用情況納入通報。
⑹ 中學生如何辦理轉學
學生轉學必須辦理轉學手續。
初中學生轉學由原學籍校填寫市教育局統一印製的「回轉學聯系表」答。經轉入、轉出雙方學校同意,雙方區縣教委審查批准,報市教育局備案。
高中學生轉學由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向區縣教委申報,經區縣教委審核批准後,將「學籍變更登記表」轉給轉入校。轉入學校同意後報所在區縣教委,經批准後由轉入區縣教委負責到市教育局中學處辦理學籍變更手續。由市教育局中學處重新編發學籍號。
本市市區學生在本市內不準轉學,因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須經市教育局批准。
學生在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初、高中畢業年級的第二學期,一般也不辦理轉學手續。
⑺ 初中轉學需要辦哪些手續
初中生轉學需要資料:
1、第一個是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函》和《學生素質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2、第二的是《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個是戶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4、第四個是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個是計劃生育證明 ①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轉學需要辦理的程序:
1、第一步是凡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到原就讀學校(A校)開具《轉學聯系函》;
2、第二步申請者的監護人填寫《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3、第三步是申請者的監護人攜帶《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入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居住地學區學校(B校)申請學位,並驗核材料。
4、第四步是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給「同意插班的學生」開具《轉學聯系回函》;
5、第五步教育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提出改派意見後,將該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返回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
6、第六步原就讀學校(A校)在收到《轉學聯系回函》前,應當保留該生的學位。
7、第七步,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在開學一周內將本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及《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等入學資料整理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送基礎教育科審核,不按時上報審批、手續不全者不能取得學籍。
8、最後一步是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7)中學生轉學手續流程擴展閱讀
第三章 學籍變動管理
第十一條 各學段各類學籍變動的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實際統籌制定。
第十二條 正常升級學生的學籍信息更新,由電子學籍系統完成。
第十三條 學生學籍信息發生變化,學籍進行轉接或學生畢業(結業、肄業)時,學校應及時維護電子學籍系統中的有關信息,並將證明材料歸入學生學籍檔案。學籍主管部門應及時對學生學籍變動信息進行更新。
第十四條 學生轉學或升學的,轉入學校應通過電子學籍系統啟動學籍轉接手續,轉出學校及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予以核辦。
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第十五條 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後,轉出學校應及時轉出學籍檔案,並在1個月內辦結。
⑻ 初中生跨省轉學,需要辦什麼樣的手續
需要手續如下:
1、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戶口所在地變更或其他特殊原因須轉學者,由其監護人自行聯系就讀學校,經轉出轉入學校同意,在學期結束後或新學期開學前一周內辦理轉學手續。
2、對自行聯系學校有困難的,可向當地教辦提出申請,由教辦安排就讀學校。本市往外縣市轉學的小學、初中學生,由所在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待收到接收學校的回執後,開具轉學證書。
3、學生確因其監護人由市人事局、教育局及以上部門出具證明的,當年從市外調入、人才引進、部隊轉業等特殊合理理由轉學的,其轉學手續辦理可不受時間限制。
4、轉入學校應在學生轉入後出具轉學回執,發送到轉出學校,然後由轉出學校提供學籍檔案。
轉學需要注意問題:
1、不頻繁轉學:一般情況下,最好不要給孩子轉學,孩子在一個學校有了固定的夥伴,到了一個新的學校,會需要很長的時間去適應,有的適應不了,會嚴重影響學生的心情和學習成績,所以最好在小學階段不要給孩子頻繁轉學。
2、要徵求孩子的意見:父母打算給孩子轉學時,最好是徵求一下孩子的意見,不要擅自做主,自己認為給孩子換個好的學校,就是為孩子著想,萬一孩子不領情,不理解,那反而會弄巧成拙,所以問問孩子是否想轉學很重要。
3、看看孩子成績:轉學一般都是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好的學習環境,好的學習成績,如果孩子成績特別差或者特別好的情況下,那就不要給孩子轉學了。
⑼ 初中學生轉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初中學生轉學需要辦理的手續: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系單」和相關材料直接到轉入地所屬小學聯系;
4、接收學校核准同意後,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
(9)中學生轉學手續流程擴展閱讀:
可以申請轉學的情況
1、學生戶口由外地遷入本市,可申請轉入本市中小學;
2、學生戶口由本市遷往外地,可申請轉往外地中小學;
3、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在市內遷移後,戶口所在地離所在校(以下稱原校)過遠,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關區、縣教育局主管科室認定),可申請在市內學校間轉學。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