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讀《中學生文萃》有感
學第一周周一班會,老班又領著全班同學重新學習了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後,我深回有體會.我作答為一名中學生,應該時刻以規范來約束自己.做到准時到校不遲到,預備鈴響迅速進教室,課本學慣用品准備好.因故遲到應向老師報告,得到同意後才能進教室.上課時集...
Ⅱ 《中學生文萃》中關於男閨蜜的一篇作文
他高我兩屆。
最初認識的契機是借鼓——同為鼓手,不同樂隊;最早熟識是在那一年的寒假。
我不怎麼合格地暗戀過他一段。他不是特別高,身材也沒那麼好——但是穿格子襯衫的樣子很帥。
他是出國黨,高三的寒假對他而言除了等offer幾乎是毫無壓力。他對我很好,不幸的他幾乎對所有人都很好。那個寒假我們聊了很多,從彼此的感情史聊到未來的打算。而我是個在假期就日夜顛倒作息混亂的代表,所以時常兩個人一聊就聊到天亮,我稱之為「夜聊」。
我是個特別喜歡吃草莓的人,半夜的時候他總是刺激我說「我去拿草莓吃,你等一下」,然後大概吵吵鬧鬧的他就欠我一頓草莓了。整個寒假的談話現在回想起來還清晰留在記憶里的已經不多了,可是這頓草莓的印象極其深刻——因為這幾乎是之後每一次談話或見面的必提內容。畢竟,開玩笑地問「你欠我的草莓什麼時候還」應該算是個不爛的對話開頭吧。
我本來就是一個容易動感情的人。當時剛失戀,再加上這樣一個寒假的持續聊天,我覺得我好像喜歡他了。說是不合格的暗戀,因為這份感情很間接地表達過,所以他其實是知道的。開學後,原本的聊天還在繼續,但沒有那麼頻繁了。幾個月後,我不想再煎熬在喜歡與不被喜歡卻依舊照顧的狀態下,所以我決定改變自己對他的感情。然而我又太怯懦,所以忘記或是擺脫一段感情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徹底斷了聯系。
不得不說那段時間挺不好過的,一種剛熟悉起來就被推開的感覺。心情低落,總一個人在半夜哭,總在回憶,越回憶越難受。
但總之就這樣,突然斷了聯系。直到那年九月,他去了西雅圖,我到了曼徹斯特。我們在美國的東西部,時差三小時。
都說出了國就是親人,時差三小時不算太多,所以聯系得並不是很少。和女朋友分了手他也失落了一陣,然而三個人還是出國後的小群體,盡管都不在一起。
十一月的感恩節假期難得地通了個宵,兩個人又一次聊了很多。時隔大半年後的又一次深夜夜聊的感覺很讓人懷念。我在電腦前捧著熱咖啡,敲著鍵盤,裹著毯子還是有點冷,但心裡樂著。
「總覺得和你有一種奇怪的親切感……是胖胖相惜嗎?」
「我還沒有你胖……」
「你要是比我胖你就完了……」
就像回到過去了一樣,一個晚上聊了幾十頁的天。
我不停告訴自己別一次又一次毀了難得的知心的異性朋友。
千萬別喜歡上你的男閨蜜。
「你什麼時候回國?」
「明年六月,怎麼了?」
「有些話我想要當面說。我們有空半夜去爬個山什麼的吧。」
「你不怕摔死嗎……」
「我怕你尖叫嚇死我,其他倒沒什麼。」
「我還想回去大理,夏天去吧。」
「你陪我去麗江我就考慮陪你去。」
「我聖誕回國,有沒啥東西想要的。我回去帶來郵寄給你。」
「想好了就告訴你,放心,我不會客氣的。」
那個晚上,大概是我到美國之後感覺最溫暖的夜晚之一。也因為那一次的感恩節,讓我徹底喜歡上了這個節日。
故友重逢,又一次徹夜聊天明。
在那一天到來之前,我很花痴也很白痴地幻想過好多次他說的爬山的場景。我還想過自己會不會以同樣的方式,同樣的理由喜歡他第二次。
然而事實證明,現實永遠沒有那些青春文學和日韓美劇那樣浪漫。我們的故事絕對沒有你預想的那麼狗血。
讓我自己都覺得遺憾的是,到最後我也沒有再一次喜歡他。
「你去年說要當面告訴我的是什麼?」
「關於我的一段網戀。」
「這就是你大半夜把我叫出來爬山要講的事情嗎……我!要!回!家!」
盡管是七月,凌晨的山頭也還是有涼意的,再加上好多蟲子飛來飛去——我最討厭的就是各種蟲子——我有點坐立不安,時不時還打幾個噴嚏。爬到山頭是凌晨四點的樣子,天還黑著。他不經意遞給我放在包里的格子襯衫,我們坐著聊了很久很久。
約莫五點,天開始亮了。
我們面對的是西湖,荷花正開,我相信那上面垂著露珠。
那是我生平第二次看日出。
下坡的時候總是故意走得很快,卻表現得像受重力影響停不下來一樣,所以一直走在他前面不遠處,時不時回頭看看他。好奇怪,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么做。
「喂,傻瓜。」
我回頭看了他一樣,繼續走:「誒,第一次聽到你當面叫我這個。」
「做我女朋友吧。」
我有點吃力地停下來——原來真的是受重力影響。他走到我身邊,我沒看他。
我不得不承認那一刻我心中是激動的,是想要說「好」的,是想要一下子撲進他懷里的,是想要拉起他的手沖下山去的。我通常是一個感情大過天的感性淚包,然而那一次我決定用我這一生為數不多的理性做決定。
抬起頭看著他,微笑說:「我不要,」停了幾秒,「要是成了你女朋友,你以後心裡話和情感問題找誰說去?我這是為你好,作為回報快請我喝咖啡,大半夜來陪你爬山,又累又困!」
他愣了一下,也笑了:「走吧,請你吃好吃的。」這一次換他走在了我前面。
「我好不容易瘦下來了,你別想把我喂胖了。我才不要和你胖胖相惜呢大胖子!」
他沒理我,繼續走。但我知道,他一定笑得很開心。不是因為那句「胖胖相惜」,而是別的什麼我也說不清的原因。
我還披著那件格子襯衫。
後來天熱起來,想要把衣服塞回給他。
「穿過了想就這么還給我?回家洗了下次再給我。」
「你真是潔癖狂。」
「有什麼辦法,被那兩個渾蛋室友給逼出來的潔癖。聽話,拿回去。」
作罷。我收起衣服,塞進包里,快走幾步追了上去。
我永遠拗不過他。
後來直到最後,我也沒能把那件格子襯衫還給他。
後來我才知道,他就是怕我凍著特地那天給我帶了件格子襯衫。
我也從來沒有告訴過他,他穿格子襯衫的樣子很好看。
Ⅲ 中學生文萃讀後感1000字
《中學生文萃》創刊時,我上高二。正是對寫作和投稿極其狂熱的時候。和很多人一樣,我從心底里歡呼這本雜志的誕生。我給它起的宣傳語是:這是一片屬於中學生的沃土,自己耕耘,自己收獲。
當時,並沒有公開徵集雜志的宣傳語。我和主編丁仁祖老師認識較早,我知道雜志創辦的過程,我說,中學生寫、中學生辦應該作為我們的一個特點。這條宣傳語後來印在雜志上,也印在宣傳頁上。
最早的特約中學生編輯有兩人,一個是我,一個是寶雞的張福剛。當時,想叫特約中學生編委,時任陝西教育學院院長沒有同意,他說成年人叫編委,中學生還是叫編輯吧。
每次去教育學院,我都會提一些刊物,是我平時收集的。我建議丁老師學習人家的長處,特別是裝幀設計,希望能洋氣一點。我不但當面給丁老師說,還多次寫信,但是,卻很難改變,一是雜志沒有錢請高水平的美術編輯,二是丁老師認為實在一點好。也許這也是刊物的一個風格吧。
很長一段時間,都是丁老師一個人在辦這個刊物。作為學生編輯,我力所能及地幫他做一點事。我以雜志的名義約不少人寫稿。一九九三年上海首屆東亞運動會點燃聖火的「東亞聖女」閻華也回信了。正在中國人民大學上學的童話作家馬璇應約寄來了稿子。丁老師還讓我以他的名義給當時的國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寫信,希望他為刊物題詞,後來他果然題了詞。我也幫著看一些讀者來信,印象深刻的是,有一個中學生說啟功寫的「中學生文萃」這幾個字不好看,像火柴棍棍。他可能不知道,這正是啟功的風格。
我的那些喜歡文學的好朋友,也被我介紹了過來。暑假,我們一起幫丁老師編稿,校對雜志。周盼紅住在市二十六中學,他騎自行車過來,進教育學院大門時,沒有人提醒他要領一個車牌,等到出門,問他要,他沒有,就走不了了。後來只好把車鎖到車棚,坐公共汽車回家。他曾辦過一份叫《追求》的手抄報,刊首語是他寫的,我選登在雜志上。劉峰的一組散文詩《被雨聲圍困的村莊》也是我編輯的。之前,在學校,我們有過短暫的交流。
我和很多人的第一次見面,也是在教育學院。王琪那時候還在陝西第一工業學校上學。張斌峰高考後,來編輯部送稿,他後來做過雜志「心靈之約」欄目的主持人。周盼紅也當過一個欄目的主持人,他的筆名叫安達。一九九四年暑假,在編輯部,我們送楊廣虎和閻妮一起去北戴河參加文學夏令營。
我們在教育學院的食堂吃飯,晚上就住在編輯部里。鋪一張涼席在樓道,幾個人躺在一起,涼風吹來,很是愜意,我們經常聊到很晚才睡。書生意氣,揮斥方遒,指點江山,激揚文字。
我們這些人,後來大部分都做過報紙編輯和采訪工作。在《中學生文萃》的這段經歷,應該算是新聞生涯的最開始吧。
上大學後,我和雜志聯系越來越少。後來因為報刊整頓,雜志准備停辦,我還寫過回憶的文章,後來又說可以繼續辦下去。再後來,丁老師不再擔任主編。
雜志早已更換了名字,但是,我們這些人,還是喜歡以《中學生文萃》的名義聚會。時間流逝,如同小學生放學,開始是排著整齊的隊伍,人數眾多,頗具規模,走著走著,各到各家,長長的隊伍變短了。每當想起,難免會有一絲絲的難過,過去的日子真的再也回不來了。
有的人也聯系不上了,比如燕怡。我上大學後,他給我寄樣刊,給我寫信。我記得有一次他為雜志拉到了贊助,寫信告訴我,好像自己得到了很大一筆錢,興奮之情洋溢在紙上。而現在也找不到他了。
去年夏天,弟弟幫我整理堆放在老屋裡的那些雜志,其中也有《中學生文萃》,實在太多,他留下了一些,大部分都處理掉了。我感到惋惜,但也不能責備他。回到家,再看當年的雜志,竟然感到有一點點陌生。如此投入地去愛一本雜志,可能只有少年時代才會那麼去做,可惜我的少年時代已經離我越來越遠了。
Ⅳ 中學生文萃是書還是報刊
1-341 中國中學生報(文萃) 39.6是一種報刊。
Ⅳ 中學生文萃讀後感《黑靈魂》
這本書,封皮色調單一,毫不艷麗。三個不起眼的蠅頭小字「黑魂靈」便是這本書的名字。樸素的封皮,低調的名字,反而為這本書平添了一絲神秘,讓人有一種去探索的渴望。
書中有很多個小故事,但讓我記憶最深的就是黑魂靈了。故事大概講得是一個傻子男孩餓暈在河岸上,恰巧遇到了放魚鷹的爺爺駕著小船路過這里。爺爺就把他救了並收留了他。於是他開始和爺爺一起生活,放魚鷹,而黑水手就是其中的一隻魚鷹,它正在很快的老去。
它幾乎抓不到一條魚了,不論它多用力的去扎猛子,都是沒用的,偶爾抓住條拇指大的,它就會顯出一副的尷尬的樣子,不知是交給爺爺還是自己吞下,這時總有幾只魚鷹去奪它口中的小魚,每次爺爺看到後都會嚇嚇那些魚鷹,之後把黑水手撈上來,讓它休息。這時爺爺總會安慰它。餵食時,總把最好的魚給黑水手,而其它的魚鷹卻都認為不公平,它本來就抓不到大魚,為什麼還要吃最好的魚。每到這時,黑水手總是陷入困窘而不敢去接爺爺的魚。直到有一天,它不見了,爺爺和男孩四處找它,最後找到了黑水手和一條三十二斤重的大魚。爺爺說,你這又何苦呢?
後來黑水手一直癱瘓著,它無數次想站起來,結果都失敗了,因為它把一生的力氣都用完了。爺爺也病了,之後爺爺就天天賣魚鷹,賣來的錢爺爺沒有用來治病,而是都收在包中。有一天,爺爺讓孩子去買白蠟燭和酒,然後再讓他挖個洞。爺爺用酒把黑水手灌醉,之後把它埋在洞里了,說過不了多久我也來陪你。
直到把黑水手埋好後,爺爺對傻孩子說,我要走啦!孩子點點頭。爺爺一連三天沒有吃,只是讓孩子走時帶上包,裡面有爺爺給他的錢,讓爺爺的身體隨水漂流,並告訴他,他不傻。第二天早上,爺爺離開了人世,孩子對著小船消失的方向說,我不傻。然後笑了起來。
讀完這個故事,黑水手和老爺爺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黑水手它擁有一顆孤傲的靈魂,它不屈從於日漸老去的命運,不甘心在被嘲諷的環境中屈辱地生活,那怕用盡生命的最後一點氣力,也要捍衛自己的榮譽和尊嚴。而爺爺卻是另一種品質,他偉大而勇敢。偉大是因為他處處都為孩子著想,勇敢是因為他能坦然面對死亡。
爺爺的死雖然只用了輕描淡寫的幾句話,卻給了我無盡的感觸,他一生堅強,卻又坦然面對不可抗拒的人生命運,終老而無憾。
其實人生又何嘗不是如此,無論我們選擇不甘平庸,爭強好勝的一生,還是平淡踏實,與世無爭的一世,只要我們能堅守信念,坦然面對,生命都一樣精彩而富有意義。
Ⅵ 讀中學生文萃有感700字
《在人間》是蘇聯作家高爾基自傳小說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寶,小說展現了世紀俄國社會的風貌,反映了人民對自由的強烈追求,對美好生活的熱烈嚮往,具有深刻的教育意義。當我重重地把最後一頁書合上時,主人公阿廖沙那對知識的渴求和對社會下層的勞動人民的憐惜、打抱不平的精神總浮現在我的腦海里。高爾基幼年時期父親就去世了,勤勞善良的母親因無法養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高爾基的命運非常坎坷。童年的高爾基只上過三年學,「十一歲」就走向社會,開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當過學徒工、搬運工、守夜工、麵包工、傭人等各種低下的工作。十六歲時,他自身來到喀山,進入了「社會大學。」 在與命運的斗爭中他深入俄國社會各個階層,特別是最底層,與各種人物接觸,飽嘗了生活的艱辛,但他還不忘學習,抓緊一切空餘時間學習、讀書,從而不斷積累了他的社會知識和生活經驗。這本書中有幾句話深深地震撼著我,希望你也如此:「晚上大家都把蠟燭拿到寢室去了,我沒有錢買蠟燭,就自己動手製作燈。我把蠟盤上的蠟油都搜集起來,裝在一隻沙丁魚罐里,加上一點長明燈的油,再用棉線做成燈芯,這樣就完成了。有了燈,我就可以沉浸在讀書的喜悅之中了。」「書就好比一座美麗的園子,裡面什麼都有……」「我只是覺得這種生活,讓我有了寄託,有了奔頭。」這些真實、純朴的語句,令我感受到高爾基是那麼酷愛學習,從書中讓他明白了許多真理,他一直渴望上學。但事實總與他作對。我似乎對這本書著了迷,一連讀了兩、三遍。這時我想起了我們。我們的家庭條件是不錯的,父母不僅能讓我吃飽穿暖,還能滿足學習國畫、古箏的額外要求。另外,高爾基的父親早年去世,相比之下,他從小就少了一份父愛。他,一個才十一、二歲的大男孩,就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被人欺負,令人憐惜,但更多的是被他那堅強的性格和對知識的熱愛而感動。我好好地反醒了自己,無時無刻心中都在對自己說:「如果想讓自己有個美好的明天,必須像高爾基那樣付出行動,有堅定的信念,永不氣餒。我堅信展現在眼前的將會是我所期盼的的燦爛的明天!」我們要不屈不撓,勇往直前。
Ⅶ 你我的最愛讀中學生文萃有感作文
莎士比亞曾經說過:「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我對書籍有一種無法用言語來表達
的情感。書,是人類的精神食糧,我們只有讀書才能變得聰明。
兒時,五顏六色的小人書是我的最愛。短小的文章,精美的圖畫,將奇妙的故事活靈活現的展示出來。每當翻開這些有趣的書籍,就讓我陶醉在這片知識的海洋之中。同時,也使我積累了更多詞彙和知識,讓我在成長的道路上踏出了第一步。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一轉眼,我已經是九年級學生了。因為我熱愛讀書,所以養成了飽讀詩書的習慣。不僅讀書的種類更加豐富了,而且數量也增多了。《愛的教育》、《魯濱遜漂流記》《格列佛游記》……這些書籍都讓我受益匪淺。其中,《魯濱遜漂流記》給我的啟示是:只有奮斗,才有出路。當一個人獨立生活的時候,也要樂觀、充滿信心的對待生活,因為人不應該被困難嚇倒,而應該迎難而上,克服困難,挑戰自我,戰勝自我。始終保持一種積極、樂觀的心態,才能戰勝困難。
記得有一天,媽媽要出去有事,在家裡吃飯,而爸爸正好出差了,中午只有我自己一個人在家。媽媽剛走,我便拿起現在正在閱讀的書_由丹尼爾·笛福創的《魯濱遜漂流記》。我細細的品味著書中的每一個句子、每一個詞語,甚至每一個字。品味它哪裡寫得好,換上什麼字或詞語會更好。我認認真真地讀著,生怕錯過了一個精彩的片斷。一會兒,我被主人公一個驚心動魄的危險冒出一陣冷汗;一會兒,我又被他獨自困在荒島上感到恐懼;一會兒,因為他脫險得救而感到高興;我完全進入了書中,自己好像就親臨其境一般。
書,能帶領我們走入遠古時代,讓我們了解恐龍的生活世界;書,能把我們帶到一個幻想、快樂的世界中,讓我們在知識的海洋里遨遊;書,能引領我們走向未來,讓我們逐步登上科學的頂峰。書籍是全世界的營養品。如果生活里沒有書籍,就好像大地沒有陽光;智慧里沒有書籍,如同鳥兒沒有翅膀。愛書吧,朋友,有了書,你的生活會更加充實、精彩,人生會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