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志願服務活動中,要建立什麼制度
1、在志願服抄務活動中要建立志願服務制襲度。
2、在推進志願服務工作的過程中,要努力建立健全志願服務制度,用制度化的成果讓志願服務持續健康發展,讓志願服務在全社會蔚然成風,培育起「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風尚。
3、 志願者是志願服務的主體,開展志願服務,基礎在隊伍。各地各部門努力做好志願者的培訓和管理,培養出了一批骨幹志願者、專業志願者,讓志願服務保持長效機制,擁有了高素質的團隊基礎。
2. 關於志願者制度
青年志願者活動制度
(2009-4-22)
青年志願者活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學雷鋒活動的豐富和發展,是新形勢下共青團思想教育工作社會化、有形化的有效形式,是跨世紀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內容,也是公司各級團組織參與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生產經營的有效載體。為使活動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有章可循,公司團委特製定「青年志願者活動制度」。
一、指導思想
堅持「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宗旨,強化為門店銷售、職工生活和環境綠化服務,不斷健全運行機制,拓展活動領域。在公司團委的指導下,做一些積極有意義的事情,積極塑造屬於民營企業獨特的社會責任感和企業文化。
二、青年志願者行為規范
1、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法規,做文明員工;
2、以自身的行動實踐志願者精神,把愛心獻給企業、社會、需要的幫助人。
3、積極參加志願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技能。
4、廉潔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務報酬。
5、文明服務,維護志願者的社會形象。
6、服從安排,遵守志願者服務組織的有關規章制度。
7、努力做好本職工作,在企業兩個文明建設中起模範帶頭作用。
三、活動內容及方式
(一)服務內容
1、服務企業生產。圍繞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門店服務等開展服務活動,主要開展青年志願者質量監督、服務質量監督、自主自發學習、互幫互助等活動。
2、服務職工生活。圍繞困難職工家庭生活、困難家庭子女上學開展幫困、助學活動,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通過簽訂服務協議書,定期上門服務。對周邊有困難的離退休老人、軍烈屬、殘疾人家庭提供買米買面、打掃衛生、家庭設施維修等服務;對有困難的職工子女提供學習輔導、捐贈學慣用品等服務。
3、服務公司周邊環境治理。圍繞綠化美化、環境衛生等開展植綠護綠、環境治理等活動。
(二)活動方式
各單位成立青年志願者服務隊,根據各自實際開展下列服務:
1、青年志願者為有困難的老人送溫暖:通過與服務對象(孤寡老人)簽訂「一助一」協議書,採取「定時間、定內容、定人員、定對象」的「四定」方式進行服務,同時實行「服務卡」制度。通過定期的服務,體現公司青年自願者的愛心以及企業的人文文化。所做活動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團委上報,經審核備案。
2、青年志願者為困難家庭子女助學:通過定期上門進行功課輔導、檢查作業、捐贈學慣用品等服務。所做活動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團委上報,經審核備案。
3、青年志願者「我做開發區美容師」活動:組織青年志願者在開發區打掃衛生死角、揀拾垃圾、清理野廣告等,從而美化開發區環境。所做活動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團委上報,經審核備案。
4、青年志願者服務質量監督:以部門或門店組為基點設立服務質量監督崗,每個服務質量監督崗有若干名服務質量監督員。服務質量監督員圍繞本部門(門店)開展服務質量監督活動。部門之間的監督主要以協調夥伴之間的工作,促進團隊間協作力增強。門店主要以會員的服務質量,通過各種方式更好地服務會員。
5、青年志願者自主自發學習:青年志願者督促各部門、各門店發揚自主自發學習的主動性,在工作之餘學習更多知識。同時自願者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有意義的活動。
四、活動要求
1、青年志願者各項活動月月有落實、有檢查、有考核、有記錄;
2、青年志願者為孤寡老人送溫暖和為困難家庭子女助學,要有持續性地不間斷地定期上門服務,並在即使做好相關資料的記錄。
五、考核辦法
1、公司團委對青年志願者活動每季度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各項活動落實情況,檢查落實效果、資料台帳、活動記錄、材料上報等。
2、青年志願者六項活動一項落實不好扣1分,記錄缺一項扣0.5分,一次材料上報不及時扣0.2分。
3、月度考核納入公司年度表彰考核之中,與青年文明號等榮譽掛鉤。
3. 如何完善志願服務工作制度
首先是志願者來源廣泛,成分復雜,個體素質不一,雖然大都術業有專攻,但在服務回細節和專業性服務答方面,同樣有著長短不齊的缺憾和疏漏。他們有著滿腔的熱情,但還需要更多的專業知識。他們充滿責任心和同情心,貢獻自己奉獻自己,幫助一些弱勢群體,入養老院、孤寡老人、殘疾人等,因服務特殊、奉獻後悔有一些幸福、愉悅感,可以將這些服務後的感受列入服務制度里,既可以找到榮譽感、也可以找到自己的價值,這有可能就激勵著各個志願者的服務意識及積極性,那個微信城市服務里,不是經常有志願服務的一些動態嘛,可以將個人或者集體的服務活動,放到上面去,讓全國人民看看這些志願服務的成果!
4. 志願者管理制度及獎罰制度
可以設立來獎勵制度,例如自用服務時數去激勵,做夠100小時有什麼禮物。中有可以聯系志願團體,帶他們去做志願服務,增加對志願者的認識。選取有心有力的骨幹,加強團隊的凝聚力。開通志願群,平時多討論志願活動感受 心得。每次活動後要求他們做分享,每期出活動分享和圖片,讓他們感受活動的過程樂趣。還有定期組織他們去活動,BBQ 唱K,等 加強團隊的親和力、合作精神。以上只是很膚淺的意見。
5. 志願者管理制度及獎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倡導「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願者精神,規范和促進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為推動社區精神文明和和諧社區建設,健全和完善社區保障體系,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社區志願服務是指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倡導和扶持下,從社區成員多種需求出發,組建以社區居民為主體的組織網路,開展各種無償公益服務,協助解決社區問題,倡導社區居民互助,共同推動社區建設的公益服務活動。
社區志願服務的主體是社區志願者各社區志願者組織。
第三條 社區志願者是在本辦事處各社區志願者組織登記並獲得其同意,自願為他人和社會提供無償服務的人員。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志願服務組織機構由社區總支自願者服務隊和各社區志願者服務隊組成。
第五條 志願者組織機構的職責: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招募、培訓、管理志願者,確立服務項目,落實服務活動,為社會公益工作和社會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務。
第六條 一個規范化的社區志願服務隊必須具備「八個有」:有統一的標識〈統一懸掛「XX社區志願服務隊」標牌〉;有必要辦公場地和辦公設備;有一支相對穩定的志願者隊伍;有志願者和服務對象的檔案;有相對固定的服務項目;有一個相當穩定的服務基地;有完整的活動計劃;有規范的規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 志願者的注冊與管理、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志願者的管理推行注冊志願者制度。志願者組織長期接納志願者的報名申請。
第八條 注冊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凡18周歲以上的個人,志願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並具有相應的服務技能,承認志願者協會章程,履行入會登記手續,接受入會輔導,均可到社區志願者組織申請。
第九條 注冊志願者的申請程序:憑本人有效證件到所在社區志願者組織填寫注冊登記表,所在社區志願者組織按照志願者的基本條件對申請人情況進行審核,對審核合格的志願者建立志願者檔案。
第十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享有以下權利:
(一)志願者接受志願者組織的培訓。培訓分為:志願者基本知識培訓、服務技能培訓;
(二)志願者在志願服務活動中遇到困難和問題,可以請求志願者組織的幫助解決;
(三)志願者組織根據志願者所從事志願活動的需要,可要求相關部門為參加志願服務的志願者提供相應的人身保險;
(四)志願者享有監督、建議、批評、出入組織自由的權利。
第十一條 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志願服務;
(二)遵守志願者協會的章程;
(三)完成志願者組織安排的服務工作等;
(四)維護志願者和志願者組織的聲譽和形象,保證服務質量;
(五)開展志願服務時應當佩戴統一的標志。
第四章 服務范圍和重點對象
第十二條 社區志願服務范圍包括社區服務、環境保護、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幫困、社區治安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的服務工作等公益事業。這些服務以志願者及其組織的行為能力為限。
第十三條 社區志願服務的重點對象是殘疾人、老年人、優撫對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難需要救助的社會成員。志願者組織根據服務對象的申請或者實際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願服務。志願者、志願者組織與服務對象之間是自願、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應當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 保障與獎勵
第十四條 社區要確保有專門的志願服務工作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
第十五條 社區志願服務活動的經費可接受社會捐贈和資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經費的籌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鎮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 社區黨組織、居委會要落實專人分管志願服務工作。
第十七條 各級黨、團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參與社區志願服務工作,在社區志願服務中發揮主體作用。
第十八條 社區黨員志願者組織、婦女志願者組織等統一納入社區志願者服務管理體系,接受社區志願者組織的協調管理。
第十九條 建立志願服務時間累計和績效評價制度。志願服務的時間累計數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考核、表彰志願者的重要依據。注冊志願者每年至少要參加5小時的志願服務。
6. 青年志願者協會工作制度包括哪些制度
南京郵電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光電工程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願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願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進展,也為了規范志願者活動,增強青年志願者協會內部幹事的紀律,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製定《南京郵電大學光電工程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規章制度》,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基本條件和要求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要堅決高舉反分裂旗幟,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3、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交際能力,有堅定的工作信念和靈活的辦事頭腦;
4、要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書面表達能力,要有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
5、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認青年志願者章程的,志願從事社會公益活動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在校學生,經過競選,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可成為本協會成員;
2、每學年新生報到後,進行納新工作,將新成名單上報備案;
3、要有時間觀念,在開會(例會)時,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提前向部長或副部請假,並說明原因,經准假後方可離開(各部長類同);
4、遲到或請假應及時向會長或其它幹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內容;
5、如開展活動,應提前將活動計劃上交;
6、組織活動,應提前集合,由負責人簽到,維持好秩序和組織好各項工作;
7、值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認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無故缺席、離崗;
8、值班時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間不得做出與值班工作不符的行為,如上網、玩游戲等;
9、認真作好值班記錄,格式規范,保持整潔;
10、及時將一些重要的急需解決的事告訴負責人;
11、特殊情況盡量進行換班並作好記錄,如協調不行或若情況緊急,允許以簡訊形式向負責人請假,負責人做好記錄;
12、值班人員應保管好辦公室物品,謹防丟失,若有丟失損害則追究相關責任;
13、無故不參加例會或活動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動離職處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討價還價,拈輕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滿原因而鬧情緒,更不允許同事之間發生口角爭執,有意見或不滿,應當立即向部長或會長提出;
15、各幹部(幹事)之間要相互幫助,團結合作與其他各部門之間保持友好關系,相互學習、相互監督、共同促進、共同提高;
16、紀律渙散、組織無力的,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免去該職務;
17、本制度未盡事宜,將在工作中不斷總結,不斷健全。
三、活動策劃及實施
1、協會活動要提前一周,對主題活動進行策劃,策劃方案要顧及實際可行性,內容充實,主題突出,操作明確;
2、活動方案要及時整理出來,經會長及各部長審核通過,落實相關具體事項;
3、主題活動的策劃要富有創意,符合實際;
4、活動前,相關活動部門協調安排人員,調配好活動用品,做好各項准備活動;
5、活動時,按照方案認真,細致的組織實施,活動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程序規范進行,確保效果;
6、必須保證每一次活動都有活動照;
7、活動中嚴格簽到,做好參與會員的服務數量和服務質量記錄,積累完整原始資料;
8、活動後,活動負責人及時組織進行調整反饋,整理材料和有關材料及時記檔。
四、機構設置
1、主席一名,副主席兩名,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兩名(志工部增設副部長一名);
2、協會下設:主席團,辦公室,志工部,宣傳部,外聯部。各部門配合的同時實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
1、負責青協日常管理和團委溝通;
2、在活動中,主席團負責與共同主辦活動的社團、學校聯系和溝通;
3、安排活動方案,對於活動的舉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總體協調社團的運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5、制定青協內部章程,及獎懲制度。
(二)辦公室
1、負責起草文件及工作計劃的安排;
2、負責各類檔案、文件、資料的歸類保存和管理;
3、管理會費;
4、志願者時間登記和保存;
6、活動對外的簡訊及電話通知。
(三)志工部
1、負責志願服務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動前後與活動基地的聯系;
3、安排每周的常規志願項目的參與人員;
4、鞏固和協調各部門的關系。
(四)宣傳部
1、活動海報設計;
2、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
3、收集各種有關協會的信息和材料。
4、管理協會的網路平台;
5、負責協會活動的照片拍攝與影音記錄;
6、對協會活動進行網路宣傳;
7、總結協會活動並發表到協會的人人主頁及博客
(五)外聯部
1、保持協會與外界企業、公益組織的聯系;
2、增強本協會與校內各個志願性社團的聯系;
3、加強本協會與外界社團的聯絡;
4、各類活動物資的採集,購買,確保活動的正常進行。
六、幹部職責
1、會長
召開理事會,全面負責並監督協會各項工作,負責行動計劃的制訂、實施。
2、副會長
協助會長安排協會具體工作,並監督工作的完成。
3、部長
具體安排本部各項工作,協調部門合作,確保協會工作的正常進行。
4、副部長
協助部長具體安排本部工作,並監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會與退會
1、交個人申請、個人簡歷,經協會考查,理事會批准後確定其會員資格。
2、換屆前退會需交個人申請,經協會批准後,方可退會。
7. 志願服務獎懲制度細則
如何提高志願者的積極性,是目前高校志願者發展的一個瓶頸。活動中要有人起帶頭作用,要增強活動的實效性,要嚴格服務時間的統計。
第一條 表彰目的
通過表彰及處罰,規范濱州市高校青年志願者的良好形象,形成志願者服務光榮的社會榮譽感,進一步激發高校青年志願者的服務熱情,倡導健康文明的新風。
第二條 表彰條件
1、積極參加高校部組織在活動,配合活動組織者組織活動,聽從指揮,服從安排,並積極協助其它部門的工作。
2、青年志願者(會員)每人每學年至少不少於30小時的志願服務的時間,青年志願者幹部每人每學年至少不少於60小時的志願服務時間。
3、品質優秀,學習成績良好,無不及格現象。
4、與會員相處融洽,不搞個人主義,不拉幫結派。
5、不得私自借用本協會的名義做出有損青年志願者協會的事。
6、沒有打架斗毆現象,沒有受到學校嚴重警告。
違規行為及處罰條例
1、 未經允許私自以志願者名義,從事商業活動的學校,給與警告處分。
2、 未經允許私自從事涉外活動的學校,給與警告處分。
3、 對違反規章制度的學校給與警告處分,學校警告兩次年底評優、獎時取消一半資格,學校警告三次取消本年所有評優獎勵資格。
拓展資料: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提出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使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各領域、各環節實現公開內容全覆蓋。
社會公益資源配置更加公平公正,社會公益事業公益屬性得到更好體現,全社會關心公益、支持公益、參與公益的氛圍更加濃厚。
中國青年志願——志願、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