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初中生轉學手續要怎麼做
辦轉學手續流程:
1、需要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關證明材料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
2、經審核同意後,由轉入學校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起轉學申請。
3、轉入學校主管教育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網上辦理。
註:每個環節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申請轉學學生條件:
1、學生戶口由外地遷入本市,可申請轉入本市中小學;
2、學生戶口由本市遷往外地,可申請轉往外地中小學;
3、學生戶口隨家長戶口在市內遷移後,戶口所在地離所在校(以下稱原校)過遠,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特殊原因需由有關區、縣教育局主管科室認定),可申請在市內學校間轉學。
(1)中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辦理轉學(借讀)手續規定:
(1)初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內、不辦理轉學手續;在一個區范圍內,不辦理初中轉學手續;在市區或一個縣(市)范圍內,不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2)市區戶口,無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讀,學籍由外地轉回鄭州者,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3)因特殊情況,在外地借讀,要求轉回學習者,必須帶家長工作單位出具的借讀原因證明、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4)因父母調鄭工作,要求轉鄭學習者,必須帶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或家長調令、家長單位出具的住所證明),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5)非本市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讀:父母雙方出國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者;父母雙方系支援邊疆建設者。學生應持有關證件到市教育局辦理借讀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於規范普通高等學校轉學規定
網路-轉學
B. 初中生轉學麻煩嗎需要辦理那些手續
一、本縣內轉學 :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4、將辦理好的三張《轉學申請表》交給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即可。
二、跨市轉學: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四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4、家長拿著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轉學申請表》再到原就讀學校屬地管理縣(區)級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
5、家長拿著剩下的二張辦理完備的《轉學申請表》交到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手裡就可以了。
三、跨省轉學:
1、家長帶著戶口本,到先聯系妥當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先讓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根據孩子的身份證號碼或學籍號找到孩子的學籍信息。
2、願意接收孩子就讀學校的教務主任或學籍管理員會從系統里導出 《轉學申請表》一式五份。並加蓋學校公章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3、家長拿著接收學校開具出的《轉學申請表》 ,應該先到縣(區)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入」意見。
4、家長拿著《轉學申請表》到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原就讀學校會留下一張備案。
5、家長拿著孩子原來就讀學校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轉學申請表》再到原就讀學校屬地管理縣(區)級教體局中教科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然後再到市一級教體局初教科(小學生)或中教科(初中生)加蓋公章並簽署「同意轉出」意見。教體局管理部門會留下一張備案。
6、家長拿著剩下的二張辦理完備的《轉學申請表》交到願意接收孩子的學校教務部門領導手裡就可以了。
註:跨省轉學的《轉學申請表》 ,接收學校是要掃描上傳到 「全國中小學學籍系統」 里,教育部中小學學籍管理機構需要審核通過後才可以完成跨省操作。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C. 初中如果轉學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初中轉學手續如下: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系單和相關材料到本區教育局聯系;
4、區教育局核准後安排接收學校,接收學校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3)中學生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轉學:
1、入學未滿一學期的;
2、招生時所在地的下一批次錄取學校轉入上一批次學校、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的;
3、招生時確定為定向、委託培養的;
應予退學的;
1、其他無正當理由的。
2、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後辦理轉學手續。必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轉學
網路-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D. 初中生轉學麻煩嗎,需要辦理那些手續
1、轉學學生需准備資料:
⑴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函》和《學生素質評價手冊》或《成績單》
⑵《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
⑶戶口本、學生本人身份證(兒童證)
⑷房產證或合法購房合同(需查看繳款發票、銀行按揭手續)或現居住地街道租賃辦出具的在本學區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⑸計劃生育證明
①凡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
②深圳戶籍人員:持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母)、一寸登記照先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辦理《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然後到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部門加蓋驗證章。學校查驗《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收取復印件。
2、辦理程序:
1、凡符合轉學插班條件的學生,到原就讀學校(A校)開具《轉學聯系函》(此函並不表示已轉出,僅供轉學時聯系用)。
2、申請者的監護人填寫《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此表在學校教導處索取)。
3、申請者的監護人攜帶《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入學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現居住地學區學校(B校)申請學位,並驗核材料。
4、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給「同意插班的學生」開具《轉學聯系回函》;因學位已滿,「需教育局協調安排學生」的,受理插班申請的學校(B校)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學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及該類學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送教育局。
5、教育局根據各校的學位情況提出改派意見後,將該生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返回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由該校(B校)負責通知改派的學生攜帶教育局批復的《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和入學資料按時到擬改派的學校(C校)驗核材料,辦理手續,C校開具《轉學聯系回函》。
6、原就讀學校(A校)在收到《轉學聯系回函》前,應當保留該生的學位。但插班生的監護人最遲應在開學前三天持《轉學聯系回函》到原就讀學校(A校)領取學籍資料送至接受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存檔,否則,原就讀學校(A校)可不保留學位。
7、受理登記的學校(B校或C校)在開學一周內將本校《轉入(出)學生名單匯總表》及《XX區中小學生轉學插班學位申請表》《轉學聯系函》(《轉學聯系函回執》)等入學資料整理好,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送基礎教育科審核,不按時上報審批、手續不全者不能取得學籍。
8、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E. 初中生跨省轉學,需要辦什麼樣的手續
中小學學生怎樣辦轉學手續
外省市學生遷入本市,應由學生家長持原校開具的轉學版證明和學生本人本市權常住人口登記卡,到負責接收學生戶口所在地區轉學生的管片學校聯系申請(若不了解管片學校是哪所,可到學生戶口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詢問)。經學校同意,即可轉入該校就讀。
本市學生轉往外省市,應由學生家長向原校遞交書面申請,並向原校出示學生戶口遷移證明。原校同意,即可為學生開具轉學證明。
學生在市內轉學,按以下程序辦理:
(1)學生家長憑有關證明材料向原校申請(因戶口遷移轉學的出示家庭新戶口簿,因居所搬遷的出示一年內新辦的住房證和家庭戶口簿,因其它特殊原因轉學的出示有關證明),原校同意轉學時,發給學生家長「轉學聯系表」請其填寫,原校在表上簽署同意轉出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2)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系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入地區或新居所所在地區管片學校聯系;接收學校同意時,在「轉學聯系表」上簽署同意轉入的意見並加蓋公章。
(3)學生家長將「轉學聯系表」送回原校,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轉學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F. 中學生跨省轉學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別墨跡。
申請轉學應具備的條件:學生有下列原因之一,可准予在公辦學校之間轉學:全家戶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區縣遷移;在本縣(市)區內戶口及家庭住址遷移且路途較遠不能在原校學習。6、申請轉學應准備的材料:小學、初中縣(市)區內部轉學:監護人持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轉學聯系單一式二份,監護人憑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後,交縣(市)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備案。轉出學校憑轉學聯系單開具正式轉學證明。市區小學五、六年級小學生轉學,其轉學聯系單需經我局學校教育處審核,同意後,轉出學校方可開出轉學證明。市區初中轉學學區仍按我局劃定的初中轉學包干區。小學、初中跨縣(市)區轉學:監護人持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向轉出學校提出書面轉學申請,由轉出學校開出轉學聯系單,監護人憑轉學聯系單及相關證明到轉入學校聯系,轉入學校同意後,開出同意接收證明;轉出學校憑轉入地同意接收證明開具轉學證明,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備案。轉學申請和附件與轉學證明存根一並存檔;學生持轉學證明到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辦理轉出轉入手續均需出示戶籍遷移證明(和監護人調動工作證明)原件或復印件,並將轉學情況記入學生轉學情況登記表。因戶口及家庭住址遷移,但學生或其監護人未提出轉學要求,學校不得強制學生辦理轉學手續。學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區內手續完備的正常轉學生,也不得接收沒有正常轉學手續的學生。轉學一律不得進行入學考試,不得變更就讀年級。轉學時,學生登記表由轉出學校密封後由學生或監護人帶走,學校留存復印件。轉入學校辦理轉入手續須接收轉學證明和學生登記表。休學、處分等證明存根的復印件作為學生登記表的附件一並密封。休學期間轉學的學生,休學期滿轉入學校方可准予復學。學生中途從公辦學校轉入民辦學校就讀,需在寒、暑假辦理轉學手續。原就讀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應予支持。民辦學校的學生,不得轉學至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中途轉入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統籌安排。民辦學校之間的學生相互轉學須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由教育行政部門重新編制學籍號。
G. 初中生本地區轉學要辦什麼手續
辦轉學手續來流程:
1、需要辦理源轉學手續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有關證明材料向轉入學校和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提出轉學申請。
2、經審核同意後,由轉入學校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起轉學申請。
3、轉入學校主管教育局、轉出學校、轉出學校主管教育局依次網上辦理。
註:每個環節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
H. 中學生轉學需要的材料
中小學生怎樣辦轉學手續及申請轉學的條件
1.外省市戶口學生遷入本市並准備在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遷入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轉學證明(高中學生須帶本人檔案),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因管片學校班級容量過大不能接收的可與其他學校聯系。
2.從境外、國外回到本市就讀
轉學手續:須持學生本人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有關學習證明,向戶口所在地管片學校申請。
3.學生隨家長實際居所離學校過遠(乘公交車單程超過一小時以上),在原校就讀確有困難
轉學手續:家長向原就讀學校申請,原校簽署同意轉出並在「轉學聯系表」上加蓋公章。學生家長持「轉學聯系表」和有關證明材料到新居住所所在地管片學校聯系,管片學校簽署同意接收並在「轉學聯系表」加蓋公章。家長把雙方學校均同意的「轉學聯系表」送回原校,由原校為其開具「轉學證明」。學生持「轉學證明」到接收學校就讀。
註:
1.未經接收學校同意,原校開具轉學證明造成學生失學的,由原校承擔就學責任。
2.學校不得接收無轉學證明的學生。
3.應接收學校的班額已滿,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4.入校前對轉學學生需進行測試,可按原就讀年級插班學習,如學生學習成績過差,可降一個年級就讀。
5.轉學手續應在放寒、暑假前一周辦理。
6.初三、高三畢業年級不辦理轉學手續。學生在接受處分期間不予辦理轉學手續。
轉學需要轉什麼材料
小學學生轉學
1.小學生質量綜合評價手冊
2.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
3.體格檢查表
初中學生轉學
1.學籍卡片原件(原校須復制一份留存)
2.體質健康標准登記卡
3.體格檢查表
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高中學生轉學
1.高中學生考試(考查)成績登記表
2.高中學生評語表
3.中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實踐表
4.體格檢查表
5.會考成績
共青團員組織關系按有關規定可一並隨轉。
怎樣辦理借讀手續
申請在本市借讀的外地學生
1.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在當地就讀有困難的證明(老家無監護人的證明)
2.父母雙方身份證、暫住證
3.父母一方的就業證(務工證)
4.學生的原籍戶口本
5.學生成績冊
6.小學持以上材料到居住地所屬小學辦理,中學到現在所住街道辦事處文教科開具《在京借讀批准書》。
家長須持以上證明到所住管片學校申請入學。對確實有接收學生困難的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可由區教委根據實際情況,協調解決。
I. 初中生轉學需要哪些程序
高中學生申請轉學、辦理轉學手續如下:
一、
要求轉入重點高中:攜帶戶籍證明、轉出學校轉學證明(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轉出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該學校為重點中學的證明、省級高中證書會考成績證明到市教育局高中處辦理。轉入重點高中需要入學考試,如一次考試成績達不到該校要求,則只能轉入普通高中就讀。
二、
要求轉入普通高中:攜帶杭州市戶籍證明、轉出學校轉學證明(加蓋教育行政部門學籍管理章)、省級高中證書會考成績證明到市教育局高中處辦理。
三、
要求轉入職業高中:根據專業聯系學校,於學期結束時到就讀學校辦理轉出手續,由轉入學校到市教育局高中處申報學籍號。
四、
要求轉入中等專業學校:根據專業聯系學校,於學期結束時到就讀學校辦理轉出手續,由轉入學校到市教育局高中處申報學籍號。
五、
其他注意事項:
1、中考結束、需要轉入新高一就讀的外地學生提供學生中考准考證、成績單、被當地學校錄取的通知書。
2、戶口在市區並參加市區中考後到外地學校就讀的學生要求轉回市區就讀,應根據公平、公正原則,按其當年中考成績和填報志願情況轉入相應學校。
3、外地民辦學校學生轉入本地就讀原則上轉入民辦學校,由學生家長自行聯系,轉入學校負責辦理入學手續。
4、轉學手續一般在新學期開始前辦理。
六、畢業班學生轉學
畢業班學生在最後一學期,一般不轉學,學生在休學期間不能轉學。
參照
《杭州市教育局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杭州市教委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