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師打學生違法嗎
是違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48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1)中學老師打學生怎麼辦擴展閱讀:
每年的4月30日是1998年在美國由一個反體罰組織發起的國際不打小孩日(又譯無巴掌日,美國稱為International SpankOut Day),已有上百個國家的民間參與。
有關體罰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義務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
第十六條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
『貳』 9.20日湖南永州第十二中學一位教歷史的老師打學生致死,現在怎麼處理。
2006年09月20日下午,湖南省永州市第十二中學的一位歷史教師,在課堂上先用鋼筋毆打一名女學生,然後親手把該名學生從四樓扔下。
遇害女生名叫章耀尹,今年11歲。那個老師是教歷史的男教師,名叫李恆毅,今年28歲。9月20日下午第一節課是歷史課,負責授課的李恆毅將坐在第一排的章耀尹頭往桌子上撞,後又將章向桌子後面撞,章最後倒在地上,李恆毅還用腳踩章的頭。
最後李從褲子口袋中拿出鋼筋打已經被踩過腦袋的章耀尹。章耀尹的身上多出流血,在地上已經不動了。李恆毅抱起地上的小章將其從4樓教室窗口扔下,導致後者死亡。
(2)中學老師打學生怎麼辦擴展閱讀:
永州市冷水灘區教育局和永州市冷水灘區公安局已經拘留了殺害張耀銀的李恆義。永州市冷水灘區政府已經成立了一個特別調查組,他們表示將盡快將調查結果通知家屬並向公眾公布。事件發生後,永州12中學暫時停課。
受害人的母親表示,張平時很聽話,家人都很愛他。張的家人表示,他們無法理解李的所作所為。據報道,這位老師沒有精神疾病。
有人說歷史老師平時喜歡打人,也有人介紹說歷史老師和張耀銀有沖突。這些都沒有得到證實。因此,事故原因尚不清楚。
『叄』 高中老師打學生家長應該怎麼辦
看有造成多大的傷害。
普通的可以找校長。
嚴重的就報警,故意傷害,去做傷殘鑒定。
『肆』 中學生女生被老師打該怎麼辦
體罰學生
你甚至可以告他
如果我是家長
那就先找學校投訴他或者告他
他就慘了
等到他受了處分
再騙他出來吃飯
然後打到桌子下面去
『伍』 高中老師打學生然後學生也打了老師學生要被退學怎麼辦
家長要到學校去反應
如果確實是老師先打的學生
那麼主要的責任在老師
學生是被動的一方
『陸』 女老師打學生學生可以還手嗎還手會怎樣我們是中學生
老師打學生不對的,但學生還是不要還手的好,躲開老師的責打,直接的告訴老師,做的不對了,可以指出來。為什麼要動手。學生可以改的。講道理,擺事實。以理服人。
『柒』 中學生在校打老師應受什麼處分
《教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老師是何許人也?老師就是你的啟蒙者,老師就是向你灌輸知識的人,老師就是你學習技能、通向人生坦途的恩人。正所謂恩師啊!尊師重教,應當形成一種風氣。可想而知,一個對老師不尊敬的學生,怎麼能夠學得好?
『捌』 高中老師打學生好不好
老師打學生任何時候都是不對的,也是違法有關教學法規的,起不到為人師表的作用。當然,作為學生,也應該反思一下,我為什麼會被老師打呢?努力改善師生關系。
『玖』 中學生在校被打怎麼辦呀
不了解你們當地的情況,不過按照司法流程,就你以上所說的情況,首先,想問一下,是當專地派出所開具屬的醫院還是你們自己找的?這個很重要.第二,你沒有說明你侄子的年齡,18歲以上可以判故意傷害,18歲以下勞教或賠錢,這件事情可以說學校不負擔任何責任,因為是在放學,也是在校外,學校的監護義務已經履行,如果打官司,親屬不能出庭作證,我建議你還是可以打官司的,第一,如你所說,如果對方是成年人,可以告他本人.第2告學校老師看到了缺沒有制止的連帶責任,但前提必須是你的醫療司法鑒定派出所認可才可以,看能不能構成傷殘,估計這個官司能贏.(看你上面該提到的,派出所在沒有了解完全情況下是不能抓人的,除非他自己承認了,否則只能按"嫌疑人"來對待,不能拘禁48小時以上.一定要保留好你的醫葯費票據,要正規的或機打票)否則法院不會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