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學生遭到搶劫應該怎麼辦
要及時告訴老師或家長,如果搶劫數額較大,一定要報警
㈡ 中學生如何應對校園搶劫
安全放在第一位,事後找老師家長求助。
㈢ 中學生搶劫三件元錢犯什麼罪
只要年滿十六歲就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㈣ 前兩天的中學生搶劫事件
個人主觀點
孩子的問題反映了一個社會的現狀和國家的教育普及問題。
不能怪孩子,只能怨父母。
㈤ 中學生被搶劫該怎麼辦
報警,不要猶豫,更不能讓其他人也受傷害。
㈥ 中學生被打劫的案例
日前,韶關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宗特殊的搶劫案:3名十五六歲的青少年(其中一名在讀)因搶劫中學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到5年不等。而令人深思的是,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時間內,受害的學生竟達到60多人。
據介紹,被告人鄒某(男、15歲)、李某(男、15歲、學生)、楊某(男、16歲)均系仁化縣長江鎮人,從去年開始,3人玩網路游戲上了癮,終日沉迷於網路游戲之中,不能自拔。因為上網,他們花光了父母給的零用錢,為了能繼續有錢玩游戲,3人萌發了搶劫學生的念頭。
2004年11月的一天下午,李某夥同鄒某、楊某等人向某中學學生劉某索錢未果後,對劉某拳打腳踢,其中楊某還用尼龍袋纏成繩子勒劉某的脖子,最後從劉某的身上搜得5元;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李某夥同鄒某等人竄到鎮政府前面的草坪處,看見某中學的學生小鄒,遂用削鉛筆的小刀威脅小鄒,稱若不給錢就劃花小鄒的臉,並拿一個酒瓶作出欲打小鄒的樣子,從小鄒身上搜得4元。
就這樣,從去年11月到今年4月間,3名被告人多次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對該縣某中學的學生進行搶劫,受害學生達60多人。
盡管3被告均未成年,但根據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3人已涉嫌搶劫罪,仁化縣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判決結果:
經仁化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鄒某、李某和楊某3人犯搶劫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4年零6個月和3年零6個月,並分別並處罰金1000元。
青少年的犯罪動機往往比較簡單,情感易沖動,不善於控制自己,其目的單一,隨意性強,較少有預謀,沒有經過事前的周密考慮和精心策劃,常常是受到某種因素誘發和刺激,或一時的感情沖動而突然犯罪。
去年8月5日23時許,韓某在武山縣某網吧上網時,發現同在此網吧上網的某師大女學生陳某在使用手機,遂起搶劫之意。在陳某離開網吧回家時,韓某尾隨其後並打開折疊刀,在某單位家屬樓梯口,韓持刀威逼陳交出手機,陳在韓的暴力威脅下交出了自己的波導V5100型手機。韓搶得手機後逃離現場。8月27日,韓在其母親的陪同下向武山縣公安局投案自首,並交出所搶的手機。經武山縣價格事務所估價,該手機價值人民幣350元。
韓某目無國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持刀進行搶劫,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搶劫罪。鑒於被告人韓某在案發後自動投案,又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戶籍證明證實被告人韓某犯罪時未滿18周歲,系未成年人犯罪,且系初犯,依法應當從輕處罰。武山縣人民法院堅持以教育、挽救為主、處罰為輔的方針,判處被告人韓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 姚建彪律師點評::
搶劫犯罪侵害雙重客體,一是被害人對其財物的所有權,二是被害人對自身的人身權。本案韓某雖然僅搶到了350元人民幣,數額不大,卻對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了嚴重的威脅,使被害人的精神上、心理上造成了極大的恐慌。因此,搶劫犯罪可以不以被搶財物數額大小定罪量刑,只要行為人以非法佔有財物為目的,實施了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就可以不問其搶劫財物的多少而被認定有罪。當然,搶劫財物數額越大,自然量刑也就越重。
同時,犯罪以後,為了有效減輕自己的罪責,應當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法律上稱之為自首。對於自首者,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當然,檢舉揭發他人犯罪等屬於立功表現,依法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因此,本案韓某持刀搶劫本身情節嚴重,但其犯罪以後能夠投案自首,又結合其系未成年人,系偶犯罪初犯,故法院才依法給予從輕減輕處罰。
-EOF-
㈦ 夥同他人搶劫中學生,搶劫會被判多少年
以搶劫罪論處。根據具體情節的輕重程度酌情量刑。
《刑法》規定: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內】以暴力、脅迫或者容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㈧ 中學生打劫是否構成犯罪
1、不構成犯罪。
青少年偶爾進行惡作劇式的搶劫,行為很有節制、數額極其有限,如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由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屬於一般違法行為,尚不構成搶劫罪。
2、違反治安管理規定;
3、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搶劫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1、搶劫罪是侵犯財產罪巾危害性最大、性質最嚴重的犯罪,在一般情況下,凡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就具備了搶劫罪的基本特徵,構成了搶劫罪。立法上沒有搶劫的數額和情節的限制性規定。但是依照本法第13條的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行為,不認為構成了搶劫罪。例如:青少年偶爾進行惡作劇式的搶劫,行為很有節制、數額極其有限,如強索少量財物,搶吃少量食品等,由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屬於一般違法行為,尚不構成搶劫罪。
2、因為婚姻、家庭糾紛,一方搶回彩禮、陪嫁物,或者強行分割並拿走家庭共有財產的,即使搶回、拿走的份額多了,也屬於民事、婚姻糾紛中處理方法不當的問題,不具有非法強占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
3、為子女離婚、出嫁女兒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糾集親友多人去砸毀對方家庭財物,搶吃糧菜雞豬,屬於婚姻家庭糾紛中的泄憤、報復行為,一般應做好調解工作,妥善處理,不要作為搶劫論處。
㈨ 中學生遭搶劫時怎麼做
攔路搶劫一般都發生在比較偏僻的地區,發案時間多集中在晚上、深夜或凌晨,因為在這個時間和地區內,行人、車輛較少,便於歹徒實施搶劫。萬一公民外出時遇到歹徒攔路搶劫,應注意這樣幾點:
一、不要驚慌,要保持鎮靜,頭腦清楚,桿偎伎級圓摺?
二、面對攔路搶劫的歹徒,一般先不要跑,因為
歹徒的目的是為了搶劫錢財,如果急於逃走可能會遭到歹徒的傷害。應與歹徒巧妙周旋,尋找機會求救,可將隨身攜帶的少量錢財、物品交給歹徒,並注意記下歹徒的相貌、衣著、身高、口音和逃離方向、交通工具等,及時報告附近的公安巡邏人員或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報案,以協助公安機關追捕歹徒,破獲案件。
三、如果面對的歹徒人數較少,周圍又有同伴或其他群眾過路,可應付周旋,乘歹徒不備時上前與其搏鬥,奪下其凶器,或突然跑開並高聲呼救,在群眾的協助下將歹徒嚇跑或當場抓獲,扭送至公安機關。
四、如果在攔劫現場無反抗條件,可在歹徒實施搶劫後逃離現場時,悄悄跟蹤其去向,注意觀察歹徒的落腳點,以便報告公安機關及時將其抓獲。跟蹤時要注意隱蔽自己,如在比較空曠的地區不便隱蔽最好不要跟蹤,以免被歹徒傷害。
五、對於公然在列車、長途汽車上結伙持械洗劫旅客的歹徒,旅客應機智勇敢地同歹徒作斗爭。在這種情況下,歹徒人數一般都少於旅客,在危機關頭,國家幹部、共產黨員、革命軍人和政法人員都應挺身而出,帶領群眾勇斗歹徒,而絕不能膽小怕事,貪生怕死,眼看國家財物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侵害。當然,要注意策略,有勇有謀,不能硬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