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什麼關於中學生的法律知識
中學生屬於未成人,對於其保護的法律主要是《未成年保護法》,《義務教育法》。其中關於中學生在學校的法律條款介紹如下:
《未成年保護法》第三章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對未成年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以及社會生活指導和青春期教育。
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
第十五條 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十六條 學校不得使未成年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動。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
第十七條 學校和幼兒園安排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參加集會,文化娛樂、社會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十八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送工讀學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工讀學校應當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
(1)與中學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擴展閱讀
副標題中推搡學生 ,把學生攆出教室,未經允許私自翻抽屜行為不合法。
沒收手機若學校有規定,學生不能攜帶手機進校;老師發現後也只能是代為保管,在一定時間後需要歸還學生,另外老師在保管期間不能去打開手機看學生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三條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② 急求法律與中學生有關資料
中學生違法行為的心理分析及其對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成為一項全球性的問題,且犯罪年齡趨於低齡化。為預防和控制青少年違法犯罪,各國都有專家研究相應的措施和對策。我國也於1999年6月28日頒布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對此問題予以了相當程度的重視。上海地區在控制青少年犯罪率,預防青少年犯罪方面作出了較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由於各種原因,青少年違法犯罪仍然存在不少的隱患。除社會上那些腐朽、丑惡的現象對青少年的毒害外,青少年的不健康心理也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一大隱患。由於受到社會、家庭、學校中的負面影響,有相當部分的青少年產生了或輕或重的心理問題,其中部分青少年因為心理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的疏通,在某些因素的誘發下而走上了違法犯罪道路。
中學生正處於生理、心理迅速成長發展的重要年齡階段,因此,研究在校中學生的心理健康問題,對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提高學校教育質量,使青少年身心健康地成長是很有意義的。
一、中學生違法犯罪的現狀及特點
中學生違法犯罪是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具有它本身的特點,其中暴力型約佔46%,財產型約佔41%,淫慾型約佔10%。中學生違法犯罪的主要特點為:
1.行為主體的團伙性。中學生為了尋求某種心理寄託或滿足某種非份慾望,通常由幾人或更多的人組成某個團伙而進行違法犯罪。這種違法犯罪團伙,一般來說,組織過程比較簡單,往往是臨時的、比較鬆散的,其解體形式更為簡單,具有隨意性,有的甚至會因為一句話發生爭吵而反目成仇。
2.行為動機的單一性。大多數違法犯罪的中學生只有一個動機,追求一個目的。有的是為獲取財產而進行盜竊,有的是為了報復而行凶。
3.行為過程的突發性。大多數違法犯罪的中學生,事先並無明確的侵害目標,無明確的行動方向,受到某一事態的強烈刺激後,遂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4.行為手段的殘忍性。違法犯罪的中學生處於易沖動的年齡段,法律意識淡薄,有時甚至為一言不和就大打出手,為泄私憤不計後果。
二、目前中學生違法犯罪的心理分析
中學生違法犯罪的心理特點主要為愛慕虛榮、尋求刺激、焦慮逆反、抗挫能力差。
1.中學生控制自我情緒的能力差,心理尚未成熟,在受到外界不良的因素侵蝕之後,意志頹廢,又有虛榮心理作祟,想在同夥面前「扎台型」,往往容易不計後果,做出令常人無法想像的事情。如暑期有3位初中女生因無聊到某舞廳玩,碰到年齡相仿的一群青少年,為首的是十六七歲的女孩A某,因一言不和,A某就指使隨她來的幾個男少年,劫持3位女生到某賓館,進行輪番毆打折磨,其中一女生在A某的授意下還遭到了強暴,手段令人發指。
上述案例突顯了青少年犯罪的突發性、團伙性、動機單一性和手段殘忍性。追溯他們犯罪的原因,A某父母離異,曾混入社會後又受騙失身,隨後破罐破摔,成為害群之馬中的為首分子,稱王稱霸,惹是生非。3位受害女生有的缺乏家庭溫暖,有的缺少管教,到舞廳尋求刺激,自我保護意識差,嘴巴不饒人,終因勢單力薄而受害。
2.中學生心理承受能力較差,在偶發事件中,他們往往意氣用事,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容易想不通而走極端。例如某一中學生在上學路上,騎自行車撞倒一老太太,他開始表現不錯,即送老太太進醫院,並表示願賠償醫葯費。經交通警察處理,裁定賠償經費後,老太太的丈夫逼他再增賠一倍的賠償費。該學生的父母是盲人,經濟拮據,被逼後想不通,用酒把自己灌醉,之後產生了「殺死老頭」的想法,借著酒膽,他沖到老頭家用榔頭砸死了老頭。上述案例純屬突發事件,該男生平時並無劣跡,但他的心理承受能力較差。這也是青少年中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
3.由於受年齡、文化水平的制約,未成年女性認識客觀事物往往僅憑自己的主觀願望,片面地認識問題,有時形成錯誤的道德觀和世界觀。尤其是早戀的女生,往往執迷不悟,對所有勸告都無動於衷,又表現出對異性的盲目崇拜,依賴性強,缺乏辨別能力。她們涉世未深,愛慕虛榮,容易受騙上當。如某一高一女生,與鄰居海員談戀愛,當海員出海後,又遇到另一俊男追求,她沉迷於這一男子,不聽父母勸告,並逃學。該男青年把她帶到表哥家過夜,當晚,男青年翻出表哥家的2萬多元現金,她未作阻止,第二天兩人即逃離出外揮霍遊玩。被抓回來後,男青年推說自己有前科,要女生頂罪。審判時,男青年把全部責任推到該女生身上,致使女生重判。二審時,女生才說出實情而改判。
4.棍棒教育造成了孩子較強的逆反心理。有的父母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心切,不了解孩子想什麼,只一味地要求他們做什麼,只有目標和壓力,沒有溝通,沒有共同語言,造成孩子對外的「閉鎖性」,內心喪失自信心,容易產生對抗心理,以至失控,而後失足。如少年犯B某原是某中學的初中生,成績較好,但由於幾分之差未考取重點高中,常受到父親的諷刺、挖苦。雖然他向父親表示,一定考取大學,但仍受到父親多次訓斥。B某在一次受到奚落之後,忍無可忍進行了反駁,被父親打了一記耳光。B某負氣出走,一周後被拉入偷竊團伙而犯罪。某種程度上說,父親的「一記耳光」把他打入了監獄。
5.現在中小學校園周圍又出現「惡少」現象,這種在中學生周圍欺負他人,劫取錢財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屢有出現。為數不少的中小學生被「惡少」侵襲,更多的學生惟恐日後遇上「惡少」的糾纏和欺負而心有餘悸。「惡少」往往是一些不能完成學業的流生,或是厭學、逃學的在籍生,平時十分無聊,以強欺弱、以大欺小,往往存在著追求刺激的心理,用別人的痛苦換取自己的快樂。
在中學階段,學生的生理、心理都將會發生重大變化。目前中學生存在著生理發育迅速,心理發展明顯滯後的現象。隨著身體外形的迅速變化和生活能力的增強、活動領域的擴大,他們產生了強烈的成人感和獨立意識,但在生活上和認識水平上還需要家長、教師的幫助和指導,呈現出獨立願望與依賴習慣並存的現象;性機能的成熟又使其在心理上與家長、老師產生一定的距離感,既希望被理解,又不願受人干預,這就形成了青年前期閉鎖與開放的矛盾心理。在這個時期里,他們還會遭遇強烈的求知慾望和缺乏艱苦勞動意志而形成的慾望與意志薄弱的矛盾等。多種矛盾交織,使其心理狀態很不平衡,加之青春期神經系統的興奮性,就使得他們的心理發展明顯地帶有不穩定、多變化和動盪的特點。在這個期間,他們處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此時如果遭遇挫折得不到及時的撫慰,心理的郁悶得不到排解,往往會發生意外。許多「問題學生」的形成是一個「問題」逐步積累,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因此,中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必須引起我們高度的重視。
三、中學生違法犯罪的成因與對策
造成中學生心理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家庭因素
目前家庭教育主要存在的問題是:家長教育觀念陳舊,對孩子期望值過高,孩子壓力過重,導致青少年學生產生心理障礙;忽視非智力因素,勞動教育觀點尤其差;父母雙方教育方式不一致,或者以施加壓力為主,忽視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甚至歧視打罵孩子;父母離異,孩子得不到溫暖,精神受壓抑,時常被孤獨和恐懼所困擾等。很明顯,有相當多的家長把孩子視為自己的私有財產和附屬物,教育方式專制,對孩子要求過高,控制過嚴,忽視了孩子的生理、心理發育,扼殺了孩子的個性差異,嚴重影響了孩子心理的健康發展。
2.學校因素
由於受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影響,部分學校教育重知識灌輸,輕能力訓練;重智力、分數,輕情感、意志,一直沒有把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作為一項必不可少的教育內容來給予足夠的重視。結果,相當數量的學生雖然考分很高,但在心理素質方面卻不合格,表現為心胸狹窄、意志薄弱,挫折耐受力、自製能力、自理能力以及勞動觀念等都很缺乏,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日益突出。而部分學生則因學習不好而受到老師的忽視甚至歧視,造成自卑、焦慮的心理,甚至表現為厭學、逃學等「破罐破摔」的行為。據對中學生心理衛生狀況調查發現,2961名不同類型學校的學生中,13.76%的初中生和18.79%的高中生存在較嚴重的心理衛生問題。
3.社會因素
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社會上改革開放的滾滾浪潮中也泛起一些沉渣,一些不良的現象正無孔不入地侵蝕青少年一代,如影視文化中出現的一些不宜青少年入目的鏡頭,「地攤文化」,娛樂業中的舞廳、酒吧、游戲房等一些不適合青少年活動的場所,吸引了許多意志薄弱、自控能力差的學生,一些不法商人惟利是圖的做法,用黃、賭、毒的危害侵蝕了青少年,致使他們成為違法犯罪的「後備軍」。因此,如何加強執法力度,增強青少年心理健康和防禦能力,維護和保障青少年利益,這些都是重要的問題。
四、預防中學生違法犯罪的對策
鑒於以上存在的三個方面的問題,預防中學生犯罪的對策有以下幾條:
1.遵循青少年生理、心理發育規律,搞好家庭教育
中學生正處於由少年長成青年的關鍵時期,遭遇「心理斷乳期」和「性飢渴期」這兩個重要階段,他們最容易產生感情的困惑和心理上的挫折感。這就需要父母理解其日益強烈的獨立意識和獨立人格的發展需求,科學地引導並熱情地關懷其成長,給其講授必要的生理衛生和心理衛生知識,用親情和愛心去撫慰其失衡動盪的心態,使其獲得心理安全感,克服心理上的挫折感。尤其對殘缺家庭的孩子和殘廢孩子,學校和社會更應關心其成長。在殘缺尤其是離異家庭中,多種不利的因素往往會嚴重影響子女非智力因素的發展。在無休止的爭吵及令人煩惱窒息的環境中生活的青少年,心理上會產生嚴重的挫折感,個性發育會扭曲和變態,從而導致性格孤僻、粗野、憂郁、倔強,而內心又蘊含著羞恥感和自卑感。那些被思想道德水平低下的繼父或繼母虐待甚至蹂躪的子女,其悲傷和痛苦之狀況可想而知。而殘疾的孩子,則有更多的心理創傷和自卑感。學校要通過正確的途徑,對這些孩子予以關愛,教育、幫助他們提高認識,鼓勵他們自強、自愛,必要時可通過法律的手段保護孩子健康成長。
教育這些特殊孩子,必須遵循揚長補短的原則,教育他們增強生活的信心和勇氣,懂得自尊、自強、自立,重視對他們意志和毅力的磨煉。同時,又要防止走向另一個極端——實行專制,或把孩子推向社會。對失足青少年,家長必須伸出挽救的雙手,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到耐心、誠懇、仁至義盡,這樣才能使他們遭受嚴重挫折的心靈得以轉化、復甦。
2.學校要加強德育意識,以人為本,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
蘇霍姆林斯基在《給教師的建議》中說:「關心兒童的健康,是教育者的重要的工作。」這其中當然也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素質訓練。
要加強師德修養,更新教育觀念,在教師中大力提倡「教書育人」的思想,公正地對待每個學生,關心特殊學生,提倡「因材施教」、「發展個性」,讓教師從片面追求升學率的桎梏中走出來,做素質教育的探索者。學校對教師的考核要全面。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生活管理,特別是對青少年進行愛國主義教育,進行理想、信念、人生觀、世界觀教育。同時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創設一個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校園環境,加強集體主義教育,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
學校可開設挫折教育課程或講座,讓學生了解挫折情境、挫折認知、挫折反應、挫折防禦、挫折疏導和挫折咨詢等有關挫折的基本知識,提高挫折意識,自覺地增強應付挫折的能力。加強「五自」精神的培養,即自學、自理、自護、自強、自律,使他們懂得保護自己,學會獨立自主地解決問題,了解法律法規,維護自我利益,機智勇敢地處置各種困難和危險,培養自信、自我調控和自我約束能力。
學校應建立、健全心理咨詢和心理輔導機構,幫助青少年處理好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具體問題和困惑。比如改進學習方法,科學用腦,提高學習興趣、學習能力和學習效果;正確評價自己,正確對待他人,掌握人際交往的技巧和藝術,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科學地、嚴肅地對待性問題,正確處理戀愛與學習、與友誼、與失戀等問題,以及在遇到重大挫折時,學會運用積極的防衛機制和自我心理調節方法,避免或減輕心理創傷。
3.加強社會教育,形成教育網路
一個民族的希望在於它充滿活力的一代青少年,一個民族的驕傲在於層出不窮的傑出人才。我們的時代比任何時候都更加熱切地呼喚人才,我們的國家比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一批又一批堅定的愛國者,更加需要艱苦奮斗、自強不息、百折不撓、萬難不屈的創業者。英國哲學家洛克說:「教育上的錯誤比別的錯誤更不可輕犯。」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重視。
社會的立法、執法部門要完善法律、法規,加強執法力度,整治學生校外環境。對無證攤販及一切不適合青少年活動的場所要嚴格管理和控制。
社區各街道、村委會對所在區域的在校學生,要及時了解,尤其是對家庭特殊的孩子,做到心中有數,重點幫教,並做好家長的工作,使教育形成合力。在寒、暑假,或雙休日,社區內可開設豐富多彩,有益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社會教育活動。學校可充分發揮自身資源的作用,向社區青少年開放,與社區相結合,為青少年提供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場地,使青少年能進行各種有益的活動,如球類、棋類活動,讀書活動,或開設各種輔導講座等。
學校、社會、家庭三方面有機結合,全方位地進行教育並形成網路,對於疏導中學生的不良心理狀態,預防中學生違法犯罪行為,將是一個有力的措施。
搶劫5元錢淪為搶劫犯
「才5塊錢就要判刑呀!」當記者向幾個中學生談及下面這個案例時,幾乎每個學生都表現出了驚訝,他們都不理解:區區5元錢怎麼會觸及刑法呢?
2004年1月20日凌晨零時許,在銀川市某中學上高三的王某某等四人在某網吧碰面,其中馬某提出「弄點錢」上網,其餘三人表示同意。四人來到興慶區麗景街交警二大隊附近,將路過此處的郭某從自行車上拉下,對其一頓拳打腳踢,搶得現金5元後逃離現場。案發後四人相繼落網。法院認為四被告行為構成搶劫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及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4000元。因在緩刑期內,他們為此失去了寶貴的高考機會,但悔之晚矣。
在采訪中,和這四名被告一樣的很多未成年人對於法律常識都是一知半解的。在他們心裡,法律離他們很遠,有人甚至認為他們的一生都不會和法律有任何關系。在這種近乎於法盲的狀態下,犯罪便有了滋生的條件。
欠下巨額賭債三中學生走上殺人路
2003年9月24日上午,賀蘭縣新平村附近的一個排水溝里發現了一具男屍,賀蘭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很快確認這具屍體系該縣9月20日失蹤的某企業職工馬某,用了14個小時將涉嫌及此案的中學生鐵某、方某和楊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鐵、方、楊3人均為賀蘭縣某中學高中學生。3人於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馬某家「詐金花」賭博,馬某以記賬形式給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賭債13.2萬元,其中楊某一人就欠賭債11萬元。因為3人都是中學生,沒有能力償還巨額賭債,他們便開始躲避馬某。據鐵某說,馬某讓熟人給他們捎話或打電話,催他們盡快還錢。今年秋季開學後,馬某在校門口堵過他們兩三次,威脅如果不還錢,就將他們賭博欠債的事告訴家長或學校。於是3人便密謀殺掉馬某,以徹底抹去賭債。
9月15日,鐵某讓方某在市場上購買了一把斧頭,自己又准備了一把軍刺。9月19日晚,鐵、方二人上完晚自習課後,將馬某騙至一僻靜處,將其殺害,並將屍體拋擲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溝。
此案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反響,一位法制工作者說,如果這3名中學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識,了解賭債是不被法律所保護的,也許他們就不會鋌而走險去殺人了。
自治區團委青少年權益部的有關負責人說,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維權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盡管全社會都關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但當青少年權益受到侵害時,除了學校、家長,他們很難尋求其他的幫助渠道;當他們遇到難題時,也無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詢部門。今後應該加強各類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設,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大環境。
犯罪緣由發人深省
在記者與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員接觸過程中,一張張稚氣未脫的臉龐、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淚水,還有那仍未泯滅的對未來的嚮往,讓人一時無法將他們與「罪犯」這個名稱聯系起來。當記者問及「導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麼?」時,「受社會上的壞人引誘」、「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學好」的回答占絕大部分。
這些無論生理還是心理都不夠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觀表現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識薄弱及行為缺乏自製力等內因外,家庭、學校、社會對他們的不良影響也是造成他們犯罪的客觀外因。有些家庭不健全,對子女疏於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愛,或受繼父母的冷落歧視,幼小的心靈受到創傷;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態不夠正常;有些家長因忙於工作或掙錢,無暇顧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錯誤非打即罵,甚至採取極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對子女過分溺愛縱容,使子女個性畸形發展,行為放盪不羈;有些家長本身就有不良行為,賭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書刊、影碟,導致子女沾染惡習,走上犯罪道路。
學校則存在著教書與育人相脫節的問題。一些學校片面追求升學率,忽視德育尤其是法制教育。有的學校區別對待學生,對學習成績不好或紀律差的學生放鬆管理,甚至歧視,從而使一部分學生走上「低分-厭學-輟學-離家-犯罪」的惡性軌道。社會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誘發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數經營者公開出售夾雜大量宣揚暴力和色情的書籍、雜志、音像製品,以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戲廳、網吧,對抵禦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嚴重侵害。
我區現有未成年人185.46萬,佔全區總人口的32.45%%。顯而易見,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對維護我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做到這一點,需要你、我、他都伸出雙手,幫助「蓓蕾」們在花季中找准方向,把握未來,絢麗地盛開在燦爛的陽光下。銀川晚報記者李慧娟
「爸爸、媽媽都管得挺嚴的,可只管我的學習成績。學校、老師都講法律知識,自己就是聽不進去,平常老覺得媽媽真煩,太愛嘮叨,我還頂嘴。」
「怎麼想起用打架解決問題的?」
「電視、錄像里就這樣,挺牛的。」
「在這兒的情況怎麼樣?」
「管教挺照顧我,只是當時沒想到被警察一叫走就帶到看守所來了。頭一個月我天天都哭,現在已經四個多月了。我盼著法院快點開庭,一到那時我就能見到我媽媽了……在家什麼都是媽媽照顧我,現在多厚的棉衣都得自己洗。」
「現在最想什麼,最想出去嗎?」
露露的回答我沒想到———
「不,我知道我的問題挺嚴重的。我對不起我們欺負的那個同學。我只特想見我媽媽,從被警察帶走後就沒見到媽媽。四個月了,我想和她說說話,求媽媽原諒我。我怕……媽媽不要我了,以後我一定聽爸爸媽媽的每一句話。」
燕子生長在知識分子的家庭里,也可能正是這個原因,燕子的學習成績是全年級的第三名,是學校公認的學習尖子;露露的父母則一個是廠長,一個是經理。露露不光學習好,還是班裡的班長。兩個孩子的共同點是家長、學校都絕對不相信她們會犯罪。然而,觸犯刑律的偏偏就是這兩個「好學生」。
掩面深思,青少年犯罪的問題全社會一直十分關注,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未成年人犯罪在整個刑事犯罪中的比例逐步上升。據統計,九十年代中期的發案率是八十年代的八倍。一提起少年犯,不少人會與單親家庭、雙差生聯系起來,沒有家庭的溫暖,沒接受良好的教育,都是導致犯罪的原因。確實,1995年的統計數字表明,在未成年作案成員中這種人群占絕對數量。於是,學校、社會和家庭教育的重點自然的放在了「易感染部位」,老師、家長總是對相對學習成績較差的學生更注重管理。但筆者從燕子、露露兩個違法犯罪青少年身上驚訝地發現,類似這種家庭溫暖,條件優越,學習努力,功課優秀的好學生觸犯刑律的事早就不是新聞了。幾年時間,這種或功課名列前茅或擔任學生幹部的「好學生」走上犯罪道路的情況大有形成一種趨勢的可能。也可能正是平時的優秀表現,使家長、老師往往不能接受他們犯罪的事實。有位三好學生的父親得知兒子因盜竊被捕後,不顧兒子在法庭上對自己盜竊的事實供認不諱的現實,拚命找審判人員信誓旦旦地說一定是公安機關抓錯人了,肯定是兒子被嚇壞了胡說八道。
燕子和露露的學校、老師常常教育,家長也管的嚴,可她們就是聽不進去,總覺得「認乾哥哥、干姐姐」比友誼更重要;電影里的「老大」都用刀或拳頭自己去解決問題,找老師、報警都是小角色,當班長、學習尖子還不如「大哥大」威風。這不就是不辨善惡嗎?燕子說:「我愛看的是港台電視,描寫太保、阿飛的VCD,我最愛看《古惑仔》了……一邊是書本說教,一邊是情節生動的VCD,你說我喜歡哪個?」
說來說去,青少年犯罪的關鍵所在又回到了凈化社會環境的主題上。就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西城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李立千指出:不良社會環境是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外部原因,凈化環境就尤其顯得重要,要從外部消除或減少能引起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不良刺激。不論是嚴厲打擊刑事犯罪還是掃黃打非,其目的都是為了凈化我們的社會環境,建立一個法治的社會,這對青少年的教育和成長有重要的意義。
法律年齡
●陳輝
不同的年齡段,有不同的法律意義:
0歲(胎兒)——就有繼承權。《繼承法》第28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1歲——人生的開始。胎兒娩出母體,即具人格尊嚴,我國《民法通則》第9條規定:「公民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權利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10歲——有了選擇權。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需徵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4歲——限制刑事責任年齡。《刑法》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16歲——可以就業的年齡。《民法通則》規定:「16至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並且這個時候你已達到了完全刑事責任年齡。
18歲——有了選舉權。到了這個年齡,就屬成年人了。《憲法》、《選舉法》規定,18周歲以上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外,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同時,18周歲以上也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了。
20歲——女性公民結婚的最低年齡。
22歲——男性公民結婚的最低年齡。
55歲(女)、60歲(男)——退休的年齡。
註:由於字數過多,無法全部列舉出來!
請查看以下網站:中學生犯罪案例分析
http://bbs.tzhl.com/viewthread.php?tid=21848
青少年犯罪案例
http://tieba..com/f?kz=102205233
青少年犯罪案例
http://iask.sina.com.cn/b/5089100.html?from=related
③ 和青少年有關的法律30條,越多越好
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於教育和保護,從小抓起,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及時進行預防和矯治。
第三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級人民政府組織領導下,實行綜合治理。 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有關社會團體、學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等各方面共同參與,各負其責,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職責是:
(一)制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規劃;
(二)組織、協調公安、教育、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關部門和其他社會組織進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三)對本法實施的情況和工作規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總結、推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經驗,樹立、表彰先進典型。
第五條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結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特點,加強青春期教育、心理矯治和預防犯罪對策的研究。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
第六條對未成年人應當加強理想、道德、法制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對於達到義務教育年齡的未成年人,在進行上述教育的同時,應當進行預防犯罪的教育。
預防末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的目的,是增強求成年人的法制觀念,使未成年人懂得違法和犯罪行為對個人、家庭、社會造成的危害,違法和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樹立遵紀守法和防範違法犯罪的意識。
第七條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預防犯罪的教育作為法制教育的內容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結合常見多發的未成年人犯罪,對不同年齡的未成年人進行有針對性的預防犯罪教育。
第八條司法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共產主義青年團、少年先鋒隊應當結合實際,組織、舉辦展覽會、報告會、演講會等多種形式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傳活動。
學校應當結合實際舉辦以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為主要內容的活動。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工作效果作為考核學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九條學校應當聘任從事法制教育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學校根據條件可以聘請校外法律輔導員。
第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負有直接責任。學校在對學生進行預防犯罪教育時,應當將教育計劃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結合學校的計劃,針對具體情況進行教育。
第十一條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等校外活動場所應當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二條對於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准備就業的未成年人,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用人單位應當將法律知識和預防犯罪教育納入職業培訓的內容。
第十三條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應當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傳活動。
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
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第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煙、酗酒。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
第十六條中小學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
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學校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未成年人組織或者參加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發現該團伙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八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有人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接到報告後,應當及時依法查處,對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應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其人身安全。
第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
第二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離家出走,放棄監護職責。
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及時查找,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
第二十一條未成年人的父母離異的,離異雙方對子女都有教育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因離異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繼父母、養父母對受其撫養教育的未成年繼子女、養子女,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在預防犯罪方面的職責。
第二十三條學校對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應當加強教育、管理,不得歧視。
第二十四條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舉辦各種形式的講座、座談、培訓等活動,針對未成年人不同時期的生理、心理特點,介紹良好有效的教育方法,指導教師、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監護人有效地防止、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第二十五條對於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或者品行不良,影響惡劣,不適宜在學校工作的教職員工,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予以解聘或者辭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禁止在中小學校附近開辦營業性歌舞廳、營業性電子游戲場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禁止開辦上述場所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對本法施行前已在中小學校附近開辦上述場所的,應當限期遷移或者停業。
第二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加強中小學校周圍環境的治安管理,及時制止、處理中小學校周圍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公安機關做好維護中小學校周圍治安的工作。
第二十八條公安派出所、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應當掌握本轄區內暫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學、就業情況。對於暫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的,應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進行有效的教育、制止。
第二十九條任何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提供條件。 第三十條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內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第三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音像製品或者電子出版物。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通訊、計算機網路等方式提供前款規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及其信息。
第三十二條廣播、電影、電視、戲劇節目,不得有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文化行政部門必須加強對廣播、電影、電視、戲劇節目以及各類演播場所的管理。
第三十三條營業性歌舞廳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人的場所,應當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標志,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營業性電子游戲場所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並應當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標志。
對於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場所的工作人員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矯治
第三十四條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五)進行建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第三十五條對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
對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採取措施嚴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
對未成年人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應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或者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三十六條工讀學校對就讀的末成年人應當嚴格管理和教育。工讀學校除按照義務教育法的要求,在課程設置上與普通學校相同外,應當加強法制教育的內容,針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產生的原因以及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的心理特點,開展矯治工作。
家庭、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在工讀學校就讀的未成年人,尊重他們的人格尊嚴,不得體罰、虐待和歧視。工讀學校畢業的未成年人在升學、就業等方面,同普通學校畢業的學生享有同等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
第三十七條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嚴重不良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因不滿十四周歲或者情節特別輕微免予處罰的,可以予以訓誡。
第三十八條未成年人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養。
第三十九條未成年人在被收容教養期間,執行機關應當保證其繼續接受文化知識、法律知識或者職業技術教育;對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執行機關應當保證其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解除收容教養、勞動教養的末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第四十條未成年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范,樹立自尊、自律、自強意識,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及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
第四十一條被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遺棄、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民政部門、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者學校、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請求保護。被請求的上述部門和組織都應當接受,根據情況需要採取救助措施的,應當先採取救助措施。
第四十二條未成年人發現任何人對自己或者對其他未成年人實施本法第三章規定不得實施的行為或者犯罪行為,可以通過所在學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機關報告。受理報告的機關應當及時依法查處。
第四十三條對同犯罪行為作斗爭以及舉報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司法機關、學校、社會應當加強保護,保障其不受打擊報復
對重新犯罪的預防
第四十四條對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責任,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司法機關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應當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訴訟權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幫助,並根據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和犯罪的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法制教育。
對於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在人民法院的判決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學籍。
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審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應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審判員或者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依法組成少年法庭進行。
對於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聞報道、影視節目、公開出版物不得披露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第四十六條對被拘留、逮捕和執行刑罰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應當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未成年犯在被執行刑罰期間,執行機關應當加強對未成年犯的法制教育,對未成年犯進行職業技術教育。對沒有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執行機關應當保證其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第四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對因不滿十六周歲而不予刑事處罰。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或者被判處非監禁刑罰、被判處刑罰宣告緩刑、被假釋的未成年人,應當採取有效的幫教措施,協助司法機關做好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可以聘請思想品德優秀,作風正派,熱心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離退休人員或者其他人員協助做好對前款規定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第四十八條依法免予刑事處罰、判處非監禁刑罰、判處刑罰宣告緩刑、假釋或者刑罰執行完畢的未成年人,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
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
第五十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讓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的,由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其立即改正。
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接到報告後,不及時查處或者採取有效措施,嚴重不負責任的,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出版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門沒收出版物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出版物和違法所得,並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製作、復制宣揚淫穢內容的未成年人出版物,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傳播宣揚淫穢內容的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誘發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的讀物、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訊、計算機網路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內容及其信息的,沒收讀物、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違法所得,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處以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沒收讀物、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
第五十四條影劇院、錄像廳等各類演播場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賭博、恐怖活動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節目的,由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播放的音像製品和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五條營業性歌舞廳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場所、營業性電子游戲場所,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不設置明顯的未成年人禁止進入標志,或者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責令停業整頓、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第五十六條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本法規定的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或者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提供條件,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④ 中學生應知道哪些法律知識
14歲以上應該了解一些刑法的有關未成年人負責的行為。如:《刑法》17條規定的:已專滿十四周歲不滿屬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⑤ 有關中學生的法律知識
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一定意義上講是法制經濟,而現代社會也是一個法制社會。依法治國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治國方略,法律素質已成為公民的一項基本素質。不知法、不懂法,在當今社會是很難正常生存和發展的,對跨世紀的青少年一代更是如此。培養學生具有基本的法律意識、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學會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是學校德育的一項重要工作。作為一名思想政治課教師更應以加強法制教育,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為己任。 一方面中學生正處在身心迅速發展階段,模仿性強,可塑性大,是形成法律意識、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行為習慣的最佳時期;但另一方面,其情緒易偏激、沖動,辦事容易意氣用事,教育困難。我國又處於經濟和社會的轉型期,社會各種陰暗現象以及腐朽思潮泛濫,容易使中學生在困惑、迷惑中隨波逐流,走向歧徑。目前學校學生違紀現象突出,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近日作了一次問卷調查,內容涉及在押犯犯罪類型、犯罪原因等。調查結果表明,青少年犯罪總體趨勢仍呈上升態勢,從這一點便充分說明提高中學生法律意識之迫切。 分析一些中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差及違法犯罪之根本原因,並非其不知法,因為初、高中思想政治課教材中有不少的法律知識內容。他們知法卻沒有法律意識。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不同的但又有聯系的兩個概念。法律意識是人們關於法律和法律現象的思想、觀點、知識和心理的總稱,包括人們對法的起源、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的評價和解釋,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以及法律知識、法律觀念等。法律意識的形成離不開一定的法律知識,但是法律知識多的人,並不必然法律意識就強,有些法律專業的大學生仍然違法犯罪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因此,傳授法律知識不是目的,只是增強法律意識的手段。 因此,作為中學政治課教師應該充分利用教材和學校的條件設備,根據學生的實際,多形式、多渠道、靈活多樣地進行法制教育,以提高中學生的法律意識。 ……貓子 留~ 法律即人類在社會層次的規則,社會上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規范,以正義為其存在的基礎,以國家的強制力為其實施的手段者。法治和法律要逐漸變得適當寬容以利於社會和諧.法一般限於憲法、法律。法屬於上層建築范疇,決定於經濟基礎,並為經濟基礎服務。法的目的在於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是統治階級實現其統治的一項重要工具。所以,法是階級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它隨著階級、階級斗爭的產生、發展而產生和發展,法律將隨著階級、階級斗爭的消滅而自行消亡。 「法」拉丁文jus,法文droit,德文Recht,俄文право,都兼有「公平」、「正義」的含義。從「法」的詞源看,雖都喻意公平和正義,但在階級社會里,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公平、正義觀,法所體現的,只能是不同統治階級的公平、正義觀。 法律的概念 廣義的法律是指法的整體,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釋及其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規章)。 狹義的法律專指擁有立法權的國家機關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在三權分立的國家,由行政機關為執行法律而制定的行政命令僅對該行政機關之公務員有拘束力,除法規命令外,原則上行政機關所制訂之行政規則對於人民均不發生拘束力。而限制人民自由權利之法律必須由人民所選舉之立法機關制定之(即後者)。 中國現代法律思想概述 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 一八四〇年以後,封建的中國逐漸變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國家。中國人民為國家獨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進行了前仆後繼的英勇奮斗。 二十世紀,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偉大歷史變革。 一九一一年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廢除了封建帝制,創立了中華民國。但是,中國人民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歷史任務還沒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澤東主席為領袖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經歷了長期的艱難曲折的武裝斗爭和其他形式的斗爭以後,終於推翻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偉大勝利,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此,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我國社會逐步實現了由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過渡。1956年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完成,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得到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勝了帝國主義、霸權主義的侵略、破壞和武裝挑釁,維護了國家的獨立和安全,增強了國防。經濟建設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獨立的、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工業體系已經基本形成,農業生產顯著提高。教育、科學、文化等事業有了很大的發展,社會主義思想教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廣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較大的改善。 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就,都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引下,堅持真理,修正錯誤,戰勝許多艱難險阻而取得的。今後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集中力量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自力更生,艱苦奮斗,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國家。 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斗爭還將在一定范圍內長期存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斗爭。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社會主義的建設事業必須依靠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在長期的革命和建設過程中,已經結成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有各民主黨派和各人民團體參加的,包括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這個統一戰線將繼續鞏固和發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是有廣泛代表性的統一戰線組織,過去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今後在國家政治生活、社會生活和對外友好活動中,在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團結的斗爭中,將進一步發揮它的重要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締造的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已經確立,並將繼續加強。在維護民族團結的斗爭中,要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國家盡一切努力,促進全國各民族的共同繁榮。 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中國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中國堅持獨立自主的對外政策,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發展同各國的外交關系和經濟、文化的交流;堅持反對帝國主義、霸權主義、殖民主義,加強同世界各國人民的團結,支持被壓迫民族和發展中國家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發展民族經濟的正義斗爭,為維護世界和平和促進人類進步事業而努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斗的成果,規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是國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准則,並且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 ……貓子 留~
⑥ 中學生應遵守哪些法律知識
中學生應該具備的法律常識
一、導語
中學學生往往認為自己很難碰到法律問題,其實,校園並不是
遠離法律的地方,
學生們隨時會遇到一些法律問題,
只是當時沒有意
識到罷了。在校園里有這樣一種現象,學生為了圖便宜,有一些學生
去買二手自行車,有的學生甚至買了贓車。其實在法律上,這已違反
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近年來發生校園和學生身
上的一些違法犯罪案件,
也已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
由於沒有足夠的
法律意識,缺乏法律知識,
有的學生是在無意中觸犯了法律,像同學
間的糾紛,
有的學生不能採取正確的方法解決,
往往採取一些過激的,
甚至愚昧的方式,
最終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有的則是當學生的合法權
益受到侵害時,卻不懂得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己。可見,目前中學生
缺乏法律意識的現象普遍存在,下面,淺談一下中學生身邊的法律:
二、一個中學生應具備哪些法律常識
?
1
、不要犯法不要違法不要侵犯別人的合法權益,做個守法的好
公民。
2
、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侵犯時用法律的手段解決;至於怎麼解
決
,
遇到具體問題時請詢問資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濟。
3
、尋找法律救濟的過程是打「證據戰」的過程,注意尋找並保
護證據。
4
、平時多看點法律書籍,電視上的法律節目,厚積薄發。
三、中學生交通安全常識
1
、
交通事故的預防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除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
常識外,還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才能保證安全。以下兩點是大家
必須掌握並要在日常生活中嚴格遵守的。(
1
)在道路上行走,應走
人行道,無人行道時靠右邊行走。走路時要集中精力,「眼觀六路,
耳聽八方」;不與機動車搶道,不突然橫穿馬路、翻越護攔,過街走
人行橫道;不闖紅燈,不進入標有「禁止行人通行」、「危險」等標
志的地方。(
2
)乘坐交通工具。乘坐市內公共交通等車停穩後,依
次上車,
不擠不搶。
車輛行駛中不得把身體伸出窗外;
乘坐長途客車、
中巴車時不能貪圖便宜,
乘坐車況不好的車,
不要乘坐「黑巴」、
「摩
的」,因為這些車輛安全沒有保障。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時必須遵
守車站、碼頭和機場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
2
、
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辦法
(
1
)及時報案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首先想到的是及時報
案,有利於事故的公正處理,千萬不能與肇事者「私了」。還應該及
時與學校取得聯系,由學校出面處理有關事宜。
(
2
)保護現場。
事
故現場的勘查結論是劃分事故責任的依據之一,
若現場沒有保護好會
給交通事故的處理帶來困難,造成「有理說不清」的情況。切記,發
生交通事故後要保護好事故現場。(
3
)控制肇事者若肇事者想逃脫
一定要設法控制,
自己不能控制可以發動周圍的人幫忙控制,
若實在
無法控制也要記住肇事車輛的車輛牌號等特徵。
四
、
在互聯網上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許多同學都喜歡上論壇「灌水」,享受暢所欲言的快樂。大家
也許會注意到,
論壇上有時會出現意見不合而相互攻擊的情況。
那麼,
現實生活中的人是否要為自己在虛擬的網路中所發表的過激言論負
責呢?答案是肯定的。
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規
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復制、查閱和傳播捏造
或者歪曲事實,
散布謠言,
擾亂社會秩序的以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
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信息。
違者由公安機關處以警告或罰金,
情節嚴重
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所以同學們以後在網上記得要慎言慎行了,
當
然,必要時也別忘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五、未成年人不得實施的不良行為主要有哪些?
不得實施的不良行為主要有:⑴曠課、夜不歸宿;⑵攜帶管制
刀具;⑶打架斗毆、辱罵他人;⑷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⑸偷竊、故
意毀壞財物;⑹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⑺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
音像製品、讀物等;⑻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
業性歌舞廳等場所;⑼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六、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稱
「
嚴重不良行為
」
是指哪些行
為?
答: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所稱
「
嚴重不良行為
」
,是指下列嚴
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1
)糾集他人結伙打架
滋事,擾亂治安;(
2
)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3
)多次攔截毆
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4
)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
等;(
5
)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6
)多次偷竊;(
7
)參
與賭博,屢教不改;(
8
)吸食、注射毒品;(
9
)其他嚴重危害社會
的行為。
七、對違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行為的,如何處罰?
任何人不得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實施《預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規定的不良行為、嚴重不良行為,或者為未成年人實施不良行
為、嚴重不良行為提供條件,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
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在遇到社會青年或者高年級學生向我們要錢如何處理?
首先,如果是社會青年向在校學生要錢,應當及時向學校老師、
家長反映或者向公安民警報案,
以便盡快處理。
既不能自己拿刀來解
決,也絕不能逆來順受,從而助長了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其次,如果是高年級的學生向低年級學生要錢,可以向老師舉
報這種行為,
不能幾個同學結伙來抵抗或者報復要錢者,
否則很容易
在不知不覺中走向犯罪。
九、刑法對故意傷害罪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
「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
殘疾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
依照規定。
」
十、未成年人對犯罪如何進行自我防範?
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自我防範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可能性,進行
自我保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①未成
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范;②樹立自尊、自律、
自強的意識;
③增強辨別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④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
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十一、
在校女生如何保護自己?
答:一是平時盡量少和社會不良青年及校內有不良傾向的學生
接觸。二是注意端正自己的行為舉止。三是外出時盡量結伴而行。四
是遇到情況要巧妙周旋,會自我保護。五是拒絕陌生人的好意。
十一、
自然人犯罪與年齡的關系是怎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
17
條規定: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
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
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五、
什麼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國家對某些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
免費用或者義務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法律制度。
凡是具有中華人民共
和國國籍,
因維護合法權益需要律師,
公證員和基層法律工作者以及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提供法律幫助或需要減免訴訟費用,
其經濟收入低
於當地政府確定的最低收入水平的公民為法律援助的對象。
結語
樹立中學生的法律意識和公民意識,有利於增強其的法制觀念
和法律素質,
使自身的遵紀守法意識得到強化,
有利於中學生的成長,
同時也會為走入大學和社會奠定良好的基礎。
⑦ 中學生法律知識
1.什麼是法律
法律是社會行為規范。與道德、紀律等規則相比較,法律具有三個最為顯著的特徵:一是法律由國家制定或認可;二是法律靠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具有強制性;三是法律對全體社會成員具有普遍約束力。
2.違法與犯罪
凡不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為,都是違法行為。根據其違反的法律,可以將它們分為行政違法行為、民事違法行為和刑事違法行為。
民事違法行為和行政違法行為的情節比較輕微,相對刑事違法行為而言,對社會危害性較小,稱為一般違法行為。刑事違法行為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是犯罪行為。
任何一類違法行為都有其法律後果,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所謂犯罪,是指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觸犯刑法並依法應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犯罪具有三個基本特徵:第一,犯罪是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嚴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質特徵;第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法的行為。刑事違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標志;第三,犯罪是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刑罰當罰性,是犯罪嚴重危害性及刑事違法性的必然後果。
3.法律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保護
凡未滿18周歲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黨和國家對我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無限關懷,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專門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對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家庭保護,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撫養、監護的職責,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
學校保護,要求學校教育機構依照法律的規定,對未成年人進行教育,並對他們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實施保護。
社會保護,要求全社會創造一種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社會環境。社會保護包括對未成年人的社會文化保護、身體健康保護、勞動保護、自由權和精神權的保護等方面。
司法保護,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等依法履行職責,對未成年人實施專門保護措施。
4.加強自我防範
我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其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而制定的。這部法律設專章規定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對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給我們劃清了明確的是非界限。
許多違法犯罪行為都是從沾染不良習氣開始的。我們一定要重視道德修養,自覺遵紀守法,謹慎交友,防微杜漸,避免沾染不良習氣,防患於未然。從小事做起,預防違法犯罪。
5.自覺抵制不良誘惑
我國法律規定:吸毒違法,販毒有罪。《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把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參與賭博,屢教不改」列為嚴重不良行為;充斥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的「電子海洛因」侵蝕和毒害未成年人的精神;邪教是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毒瘤。
我們只有學會分辨並自覺抵制不良誘惑,才會有健康幸福的生活。否則,我們會為之付出沉重的代價。
6.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青少年學會自我保護,不僅需要有保護自己的意識和勇氣,也要有保護自己的智慧和方法:遭遇意外險情與傷害時,需要冷靜,要學會運用最有效的救助方法;遭遇不發分子的侵害時,既要勇敢又要機智,特別是在雙方力量對比懸殊的情況下,不要與其硬拼,而要講究智斗,盡量減少不必要的傷亡,保住最大的合法權益。
當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維護權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非訴訟手段,是我們維護合法權益常用的有效手段;如果這種方式仍不能解決問題,我們就要使用訴訟手段,勇敢地到人民法院狀告侵權者,通過打官司討回公道。
7. 正確行使權利,忠實履行義務
我國公民享有廣泛的權利。公民在行使權利時要尊重他人權利,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要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行使權利,要以合法的方式行使權利。
廣義的義務,既包括法律義務,又包括道德義務。法定義務是憲法和法律規定公民必須履行的。所謂道德義務,是指社會成員依據社會道德規范,自覺自願地承擔對他人、對社會的道德責任。
法律鼓勵做的,我們積極去做;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們堅決不做。
在我國,我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我們每個人既是享受權利的主體,又是履行義務的主體。我們不僅要增強權利觀念,依法行使權利、維護權利,而且要增強義務觀念,依法履行義務。
8.維護受教育權利,履行受教育義務
依據法律的規定,我國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受教育是法律賦予我們的基本權利,是我們成長和發展的基礎。
我國法律保護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權。當我們的受教育權被他人剝奪或受到侵犯時,我們可以採用非訴訟方式或訴訟方式予以維護。
義務教育具有強制性、統一性、公益性的顯著特徵。作為正在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履行受教育的義務,最主要的有三項:其一,認真履行按時入學的義務;其二,認真履行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義務,不得中途輟學;其三,認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學校紀律,尊敬師長,努力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的義務。
9.生命與健康的權利
人身權利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權利。生命健康權是首要的人身權利,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利。人身自由是一項重要的人身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享有的生命健康權,不容他人侵犯。未成年人作為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和民族的未來,其生命健康權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
當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到非法侵害時,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保護。我們在享有生命健康權的同時,負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權的道德義務和法定義務。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權,既損害了他人的生命與健康,也損害了自己。行為人要依法受到相應的制裁。
10.法律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
人人都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與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人格尊嚴權。人格尊嚴權具體體現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人格尊嚴不可侮,侮辱者必將受到社會道義的譴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我國法律保護公民的名譽權不受侵害,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侮辱或誹謗他人。
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製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公民的肖像權不容侵害,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當肖像權受到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權人的責任,必要時可提起訴訟以討還公道。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並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盜用、冒用他人姓名,是侵害公民姓名權的兩種具體表現。無論盜用還是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被侵權者可以通過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姓名權。
11.法律保護公民個人隱私
隱私權,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信息保密的權利。法律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能夠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的安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能夠自覺地尊重和維護隱私及隱私權,是現代文明的標志。我們在增強法制觀念,依法律己,尊重他人隱私的同時,還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給自己的隱私上把鎖。
12.法律保護公民的智力成果
所謂智力成果,主要指依靠人類腦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表現為科學技術成就、發明創造以及文學藝術作品等。智力成果權也稱知識產權,通常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以及反不正當競爭中的商業秘密等。
公民創造智力成果沒有年齡限制,享有知識產權當然也不受年齡限制。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權、榮譽權不受侵犯。作為一個公民,當自己的智力成果受到侵害時,要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還要積極參與社會對智力成果的保護,尊重他人的腦力勞動,不做侵害他人智力成果的事情。
13.法律保護公民合法財產所有權,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財產繼承權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當我們的財產所有權受到侵犯時,應及時尋求法律幫助,依靠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只有當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合法財產,才可以繼承。
依照我國繼承法,繼承方式包括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
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要按照繼承順序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或第一順序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14.法律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我國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教育權、人格尊嚴與民族風俗習慣獲得尊重權、監督權等9項權利。
①消費者享有安全權。人身、財產安全,是公民在社會中生存的基本條件。
②消費者享有知情權。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
③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權。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④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作為消費者,我們要保持應有的警惕,盡量不給不法經營者以可乘之機,防止侵權行為的發生。在侵權行為發生以後,我們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使不法經營者顯露原形、受到懲治。我們作為消費者也要履行自己的義務,維護市場秩序,做有修養、守秩序、道德高尚的「上帝」。
15.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管理國家。這是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要求。生活在法治國家裡,人人都要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維護國家利益,依法規范自身行為。
16.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有法可依」要求建立體現人民意志、反映社會發展規律的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是依法治國的前提;「有法必依」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中心環節。「執法必嚴」要求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嚴肅執法、嚴格執法,堅決維護法律的權威和尊嚴,這是依法治國的關鍵。「違法必究」要求嚴格追究違法犯罪行為人的法律責任,這是依法治國的必要保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
17.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依法治國的核心是依憲治國。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從內容上看,憲法規定了國家生活中的根本問題;從效力上看,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從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憲法比普通法律更嚴格。
18.關心國家大事,正確行使監督權利
我國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參加國家管理、參政議政的民主權利。我們要關注國家建設、國家管理,對於改善環境、整頓秩序、維護治安等身邊的事乃至國家大事,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自己建議。對於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我們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正確行使自己的監督權利。反映情況應當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投訴和舉報時,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也不能採用貼大字報、聚眾鬧事等方法。
19.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們的義務
國家安全,包括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不受侵犯,國家的機密不被竊取、泄露和出賣,社會秩序不被破壞等。國家的安全關系著整個國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沒有國家的安全,公民個人的安全就無法得到保障。
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履行的基本義務,也是青少年熱愛祖國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