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老師扇學生耳光違反什麼規定的哪條
1、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體罰學生」;
2、《教師法》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也明文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體罰,是教師對學生肉體實施懲罰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撕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臉上寫字、諷刺挖苦、謾罵、烈日下暴曬等行為。
(1)中學老師掌摑擴展閱讀
第三十五條 侮辱、毆打教師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行政處罰;造成損害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依法提出申訴、控告、檢舉的教師進行打擊報復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對教師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二)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Ⅱ 如何看待中學女生遭同學輪流掌摑,教育局工作人員卻回應稱「是在開玩笑」
他要說這不是玩笑的話,他是不是要派人處理這個事,是不是有人要受處罰,是不是年底評各種職稱、優秀、先進啥的就輪不到他?所以他說「是在開玩笑」。說穿了就是為了自己那點利益想矇混過關,算是瀆職。
Ⅲ 初中女生被同班女生輪流扇巴掌,校園暴力何時休
女生暴力還算好了,男生下手真的沒輕重
照片里這個男生平時經常欺負別人,結果有一回次被狠狠打了一頓,答那樣子已經不能用慘來形容了,關在廁所隔間里打了整整一個中午,打他的人下手真是重感覺門板都要被震壞了,他被放出來的時候已經臉色煞白滿頭大汗,不停的喘氣話都說不出,鞋子也沒了,渾身上下從上衣到襪子全部被臟水和汗水浸得濕透了,跪在地上一個多小時都站不起來
Ⅳ 老師扇學生耳光違法嗎
是違法的。打你時還手屬正當防衛。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對於在學校接受教育的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學生,學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互相配合加以管教;無力管教或者管教無效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將其送專門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依法設置專門學校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專門學校的辦學條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門學校的管理和指導,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協助和配合。
一、法律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六十三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教職員工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給予處分。
二、正當防衛應該符合下列條件
1、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Ⅳ 江西永新縣某中學一名女生被七八名初中生圍毆,被要求下跪並掌摑,打人視頻時長5分多鍾,引起熱議。據悉
據官方通報,被來打者源是該校學生會成員,在校期間和打人者有過矛盾,此次為其報復行為。很不理智的孩子,無論從穿著上還是從行為上看,這群人都不像是初中生。子不教父之過,家庭教育的缺失,丟的是父母的臉,損害的是被打者的身心。
Ⅵ 什麼是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是指同學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
校園欺凌多發生在中小學。校園欺凌分為單人實施的暴力,少數人數暴力,和多人 實施暴力。實施環境地區多為校園周邊或人少僻靜處。
2018年7月5日北京為解決校園欺凌,教育部首先發布北京市中小學欺凌治理方案公布:發生校園欺凌須限時上報。
對受害者影響:
欺負同學會對同學構成心理問題,影響健康,甚至影響人格發展。
身心影響:恐懼、消沉抑鬱、創傷後遺症、憂慮、胃痛、吸毒、酗酒、自殘、自殺,自己也成為欺凌者,可能是校園槍擊案的原因之一。
其他影響:常常缺席、對老師不恭敬。
(6)中學老師掌摑擴展閱讀:
欺凌行為:
1.叫受害者侮辱性綽號;指責受害者無用、侮辱其人格等。
2.對受害者進行重復性的物理攻擊。拳打腳踢、掌摑拍打、推撞絆倒、拉扯頭發;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擊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個人財產、教科書、衣裳等,損壞,或通過他們嘲笑受害者。4.·欺凌者明顯地比受害者強,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發生。
4.傳播關於受害者的消極謠言和閑話。
5.恐嚇、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脅受害者跟隨命令。
6.讓受害者遭遇麻煩,或令受害者招致處分。
7.中傷、譏諷、貶抑評論受害者的體貌、性取向、宗教、種族、收入水平、國籍、家人或其他。
8.分派系結黨:孤立、杯葛或排擠受害者。
9.敲詐:強索金錢或物品。
10.畫侮辱畫,寫侮辱性的文字。
11.網上欺凌(Cyberbullying),即在網志或論壇上發表具有人身攻擊成份的言論。
Ⅶ 重慶一中學女生被同學連續掌摑數次,對校園欺凌該如何懲罰
對於這種惡劣的行為,應該依據法律來進行嚴肅的懲罰,並且這樣的行為也應該及時制止,家長和學校也應該對這件事情更加的關注。
Ⅷ 中學女生被同學連續掌摑數次,該不該對校園欺凌加大懲罰力度
我認為對待校園欺凌必須加大懲罰力度。校園欺凌不知摧毀了多少對未來嚮往的少年,可他們並不知道那些被欺凌的人每天生活的有多痛苦,不只是身體上的傷痛更是心靈上的傷痛,他們開始變得自卑、敏感、沒有活力,有的甚至有的人受不了這種煎熬選擇了自殺。
校園欺凌絕對不能姑息。我們理解施暴者尚且年幼,心智不夠成熟,但是受害者同樣也是祖國的花朵,他們同樣也需要一個公平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