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部對中學各科每周的標准課時量的規定
中學包含初中和高中,中學教師周課時量
高中: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1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0節;政治、歷史、地理周課時不少於10節,音樂、美術、體育、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4節。
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0節
初中:
①數學、語文、英語任教兩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3節;物理、化學任教3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2節;政治、歷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地理、生物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音樂任教8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6節,體育任教7個班或周課時不少於14節,美術、計算機周課時不少於18節。
②擔任班主任周課時不少於12節。
③中學校長、黨支部書記周課時不少於2節(一校兩址或學生數在2000人以上的減半),副校長周課時不少於4節,中層幹部周課時不少於6節、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
④對跨年級、跨學科教學的,可在上述規定課時減少1-2節;
⑤對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的老教師,在規定課時中相應減少20%。
⑥對因病、懷孕待產及處於哺乳期的教師,可酌情減少課時量。
⑦專職教輔人員每校不超過3-4人;實驗室教師為專職教師。
(1)初級中學實驗室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明確我國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等。意見提出,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著眼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集中攻堅、綜合改革、重點突破,擴大改革受益面,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
黨的十八大以來,保障公民享有更多受教育機會,始終被列入中國教育事業發展的首要目標;促進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質量,始終是中國推進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兩個重要維度。教師隊伍有力支撐著中國這樣一個世界上最大規模教育體系。
意見提出,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教育融入培養、培訓和管理全過程,構建覆蓋各級各類教育的師德建設制度體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評價中強化師德考查。實施師德師風建設工程,建立教師國家榮譽制度,加快形成繼承我國優秀傳統、符合時代精神的尊師重教文化,創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
意見同時要求,要切實提高教師待遇。完善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制度,改進績效考核辦法,使績效工資充分體現教師的工作量和實際業績,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
② 中小學設計的建築面積和類型
如果是正規項目,規劃會給出設計條件書,一般有容積率、綠化率、建築高度、建築密度、日照間距等幾個指標,你如果沒有設計條件,那隻能按照 學校的要求去確定,或按照一般教室的尺寸確定了。
③ 中小學學校標准化建設中校舍設施方面有什麼具體要求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准
條 文 說 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並且在具備條件的城市開始普及高級中學階段的教育。隨著教育逐步走向現代化,教育改革和發展對校園、校舍的條件與環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創造適合青少年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辦學條件與育人環境,必須有一個科學、合理的學校建設標准,使學校的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有章可循。這是制定本建設標準的基本目的。
第二條 本標准適用於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學校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改建、擴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學校要視學校已有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網、綠化等現狀和具體情況,參照本標准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
第三條 我國幅員遼闊,各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建設標准》是從我國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出發制訂的,在校舍各類用房的配置和面積指標上,首先要保證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備必要的辦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體育活動場地。同時,面對基礎教育改革對校園校舍的條件與環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據需要和可能逐步創造與完善。
第四條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新建、擴建和改建都必須先規劃設計,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建設。校園規劃設計要根據學校的特點、城市規劃的要求、周邊環境情況和學校現狀等條件,因地制宜地進行。校園規劃設計要便於建設單位根據需要和可能分期實施。
第五條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規劃設計和建設要認真執行本標準的規定,同時還應符合《中小學校建築設計規范》與相關建築法規的規定。
第二章 學校建設規模與校舍用房的組成
第六條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建設規模系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對中小學學制和班額人數的規定、生源、實行最佳規模辦學的程度、辦學的社會效益及有利於合理確定教職工編制、便於教學管理等原則確定。
第七條 校舍用房組成中各類用房的設置是根據教育日益發展和教育改革不斷深化的需要,以及在一定時期內逐步實現教育現代化的要求考慮的。它是城市普通中小學校規劃設計和建設的依據。各地在執行中可根據本地區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和辦學的合理需要制訂實施細則。有條件的地區以及邊區、少數民族地區等有特殊需要的學校,如示範性學校、民族學校等,經主管部門批准,可增設本章未列出的用房,並可適當擴大有關用房的面積。
第三章 學校網點布局、選址與規劃設計
第八條 學校網點布局
一、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網點布局,既要考慮方便學生就近入學,又要考慮使學校形成適當的規模,實行"最佳規模"辦學,更好地發揮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應避免規模過小,造成人力、財力、物力的浪費。新建、擴建、改建城鎮居民住宅區時,城市規劃、開發等有關部門應會同教育部門,根據規劃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測算擬建學校的規模,並選擇合適地段,按本標准規定的生均校園用地面積和校舍面積指標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
二、學校的服務半徑,要盡可能避免中小學生尤其是小學生,穿越高速公路、鐵路干線、無立交設施的城市主幹道上學而帶來的不安全因素。
第九條 校址選擇。新建、遷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址一定要選擇在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有利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地段。
第十條 校園規劃設計。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新建、擴建和改建都必須根據主管部門批準的建設規模做好總體規劃設計。總體規劃設計應做到:各組成部分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聯系方便,各種建築物、構築物應協調一致,與校園綠化、美化融為一體,構成優美的校園環境和人文景觀,以便給師生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休息、活動、交流的環境空間。
為了保證具有安全、安靜、衛生的教學與育人環境,學校應避免各種城市雜訊的干擾和污水、廢水、塵埃的污染。尤其是主要教學用房應與鐵路、城市幹道、機場及飛機起降航線保持足夠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學校設置獨立的變配電系統,有利於管理用電和保證用電。規劃設計用電負荷應留有餘量,能夠滿足不斷採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教學設備逐步增多的需要。校園內,室外各種管線宜設直埋式敷設或暗設電纜溝,以保證使用安全,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
規模較小的學校,教學和辦公用房可設在同一幢樓內,但應注意各功能部位布置合理、聯系方便,避免相互干擾。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學校生活用房應逐步實施建設與管理社會化,教職工住宅應納入城市規劃統籌安排,不應建在校園內。校園內的生活用房不應妨礙教學區的建設與使用,並應便於經營管理社會化。
升旗是對中小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有效形式,校園內必須設置旗台、旗桿,如無合適位置,可在主要建築物上設置附牆旗桿。
為保證師生出入校門的安全,校門外側應留有緩沖地帶和設置警示性標志。圍牆,要有利於學校安全管理,通透式圍牆有利於延伸校園景觀和視野。
第四章 校舍建築面積指標
第十一條 校舍建築面積指標
一、鑒於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學校建設可一次完成,也可分期建設。本標准在校舍建築面積指標中規定了"規劃指標"和"基本指標"。規劃指標是根據學校規模和辦學需要應配置校舍的面積指標,編制和批准學校建設總體可行性研究報告與總體規劃不應低於指標。基本指標是學校分期建設時,首期應建成的校舍面積指標。
二、本標准在核算校舍建築面積時所涉及的平面利用系數K值,系採用各種用房綜合的平面利用系數,即K=0.6。
三、城市普通中小學校校舍總面積和生均面積指標測算,如附表4-1、4-2、4-3、4-4、4-5。
第十二條 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包括直接或間接為教學服務的各種用房。
一、小學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一)普通教室。普通教室是小學生在校學習的主要活動空間。其面積由額定席位、課桌椅尺寸及平面布置方式等因素決定。小學校學生的課桌按單人課桌平面尺寸600mm×400mm或雙人課桌平面尺寸1200mm × 400mm 考慮。在後牆和側牆上,可設置儲物櫃,每生一格。平面布置參見附圖1、附圖2。
表4-1(1)城市普通完全小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540
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1531 1977 2444 2890
1、普通教室 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30 1830
2、專用教室 516 516 516 516
自然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儀器標本准備室 61 61 61 61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86 — — — —
美術教具室 23 — — — —
書法教室 86 — — — —
語言教室 32 1 32 1 32 1 32 1 32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教室 86 1 86 1 86 1 86 1 86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學用房 283 363 464 544
多功能教室 100 130 160 19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使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540
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人 30班135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圖書閱覽室 120 170 220 270
科技活動室 — — — —
心理咨詢室 — — — —
體育活動室 — — — —
體育器材室 40 40 61 61
二、辦公用房 244 314 380 446
教學辦公室 80 124 164 204
行政辦公室 14 4 56 5 70 6 84 7 98
廣播社團辦公室 14 20 26 32
會議接待室 — — — —
德育展覽室 30 30 30 3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1 14
總務倉庫 28 34 40 46
維修管理室 — — — —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366 519 663 811
教工單身宿舍 58 87 115 144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168 251 334 416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 — — —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92 133 166 203
附表4-1(2)城市普通完全小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規 劃 指 標 備 注
12班540人 18班810人 24班1080
人 30班1350
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2464 2983 3753 4217
1、普通教室 61 12 732 18 1098 24 1464 30 1830
2、專用教室 765 838 1144
附表4-3(1) 城市普通初級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1918 2559 3199 3840
1、普通教室 67 12 804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2、專用教室 737 856 975 1094
實驗室(理、化、生) 96 2 192 3 288 4 384 5 480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4 92 5 115 6 138 7 161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 — — —
美術教具室 23 — — — —
書法教室 96 — — — —
地理教室 96 — — — —
語言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學用房 377 497 616 736
合班教室 110 150 190 23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圖書閱覽室 181 261 340 420
科技活動室 18 — — — —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心理咨詢室 18 — — — —
體育活動室 — — — —
體育器材室 63 63 63 63
二、辦公用房 414 500 586 692
教學辦公室 120 180 240 320
行政辦公室 14 7 98 8 112 9 126 10 140
廣播社團辦公室 22 28 34 40
會議接待室 30 30 30 3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1 14
總務倉庫 34 40 46 52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531 768 998 1231
教工單身宿舍 65 101 130 166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314 470 628 782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 — — —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04 149 192 235
附表4-3(2) 城市普通初級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2960 3919 5092 5751
1、普通教室 67 12 804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2、專用教室 1048 1167 1501 1620
實驗室(理、化、生) 96 2 192 3 288 4 384 5 480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4 92 5 115 6 138 7 161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美術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書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地理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1 96 2 192 2 192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2 46 2 46
3、公共教學用房 1108 1546 1983
<, /TD> 2121
合班教室 110 150 190 23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圖書閱覽室 181 261 340 420
科技活動室 18 2 36 3 54 4 72 5 90
心理咨詢室 18 1 18 1 18 1 18 1 18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2班600人 18班900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體育活動室 700 1000 1300 1300
體育器材室 40 40 40 40
二、辦公用房 424 534 658 788
教學辦公室 120 180 240 320
行政辦公室 14 7 98 9 126 11 154 13 182
廣播社團辦公室 22 28 34 40
會議接待室 40 50 60 7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2 28 2 28
總務倉庫 34 40 46 52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697 997 1290 1586
教工單身宿舍 65 101 130 166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440 659 880 1097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40 40 40 40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04 149 192 235
附表4-3(3) 城市普通完全小學各類用房面積表
單位:m2
名 稱 平面利用系 數 12班600
人 18班900
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
人 備
注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基本指標 面積合計 0.6 2863 4772 3827 6379 4783 7972 5763 9605
生均指標 7.9 7.1 6.7 6.4
規劃指標 面積合計 0.6 4081 6802 5450 9084 7040 11734 8125 13542
生均指標 11.4 10.1 9.8 9.1
附表4-4(1) 城市普通完全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
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2581 3226 3870 4515
1、普通教室 67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36 2412
2、專用教室 856 975 1094 1213
實驗室(理、化、生) 96 3 288 4 384 5 480 6 576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5 115 6 138 7 161 8 184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 — — —
美術教具室 23 — — — —
書法教室 96 — — — —
地理教室 96 — — — —
語言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3、公共教學用房 519 643 766 890
合班教室 150 190 230 27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
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圖書閱覽室 283 367 450 534
科技活動室 18 — — — —
心理咨詢室 18 — — — —
體育活動室 — — — —
體育器材室 63 63 63 63
二、辦公用房 530 624 718 826
教學辦公室 200 268 336 404
行政辦公室 14 8 112 9 126 10 140 11 154
廣播社團辦公室 28 34 40 46
會議接待室 40 40 40 4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1 14 1 14 1 14 2 28
總務倉庫 40 46 52 58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786 1022 1252 1491
教工單身宿舍 108 144 173 209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480 636 794 954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 — — —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50 194 237 280
附表4-4(2) 城市普通完全中學各類用房使用面積明細表
單位:m2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一、教學及教學輔助用房 3941 5119 5781 6613
1、普通教室 67 18 1206 24 1608 30 2010 36 2412
2、專用教室 1167 1501 1620 1908
實驗室(理、化、生) 96 3 288 4 384 5 480 6 576
儀器標本准備室 23 5 115 6 138 7 161 8 184
音樂教室 73 1 73 1 73 1 73 1 73
樂器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美術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美術教具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書法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地理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1 96
語言教室 96 1 96 2 192 2 192 2 192
語言資料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計算機教室 96 1 96 1 96 1 96 2 192
計算機輔房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勞動技術教室 96 1 96 2 192 2 192 2 192
勞動教具室 23 1 23 2 46 2 46 2 46
3、公共教學用房 1568 2010 2151 2293
合班教室 150 190 230 270
電教器材室 23 1 23 1 23 1 23 1 23
圖書閱覽室 283 367 450 534
科技活動室 18 3 54 4 72 5 90 6 108
心理咨詢室 18 1 18 1 18 1 18 1 18
體育活動室 1000 1300 1300 1300
續表
用 房 名 稱 每 間
使 用
面 積 基 本 指 標 備
注
18班900人 24班1200人 30班1500人 36班1800人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間數 面積
小計
體育器材室 40 40 40 40
二、辦公用房 568 686 804 936
教學辦公室 200 268 336 404
行政辦公室 14 9 126 11 154 13 182 15 210
廣播社團辦公室 28 34 40 46
會議接待室 50 60 70 80
德育展覽室 50 50 50 50
衛生保健室 14 2 28 2 28 2 28 3 42
總務倉庫 40 46 52 58
維修管理室 24 24 24 24
傳達值宿室 22 1 22 1 22 1 22 1 22
三、生活服務用房 1015 1314 1607 1909
教工單身宿舍 108 144 173 209
學生宿舍 — — — 另行申報增列
教工與學生食堂 669 888 1109 1332
鍋爐房 — — — 另行申報增列
浴室 — — — 另行申報增列
開水房 24 24 24 24
汽車庫 40 40 40 40
配電室 24 1 24 1 24 1 24 1 24
廁所 150 194 237 280
附表4-4(3) 城市普通完全中學各類用房面積表
單位:m2
名稱 平面利用系數 18班900
人 24班1200
人 30班1500
人 36班1800
人 備注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使用面積 建築面積
基本指標 面積合計 0.6 3897 6495 4872 8120 5840 9734 6832 11387
生均指標 7.3 6.8 6.5 6.4
規劃指標 面積合計 0.6 5524 9207 7119 11865 8192 13654 9458 15764
生均指標 10.3 9.9 9.1 8.8
④ 國家規定初中各科教師每周上多少節課時算是滿工作量
國家對初中各科教師的滿工作量沒有具體做出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4)初級中學實驗室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⑤ 最新中學校舍建築標準是什麼
中學校舍建築標准:
城市普通中小學校的建築標准,必須貫徹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的原則,應根據各地經濟條件、學校使用功能和城市建設規劃要求確定,並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方建築材料。校舍應精心設計、精心施工,建造符合辦學要求和適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點的校舍。
建築層數:
中小學校的教學、辦公用房宜設計成多層建築。小學的普通教室宜在四層以下,不宜超過四層;中學的普通教室宜在五層以下,不宜超過五層。其他教學、辦公用房可根據使用要求設計。
層高:系指上下兩層樓面之間的距離。坡屋頂,系指樓面或地面至屋架下弦的距離。
一、普通教室的層高,小學不宜低於3600mm;中學不宜低於3800mm。
二、專用教室、公共教學用房,進深若大於7200mm,層高不宜低於3900mm。
三、行政辦公用房的層高不宜低於3000mm。
四、多功能教室、合班教室、體育活動室等公共教學用房的層高可根據使用要求確定。梯教室最後一排的地面到棚頂的凈高不應小於2200mm。
耐火等級:
樓到不低於二級,平房不低於三級。
建築結構:
應根據校舍的使用功能、平面和空間可以改變的要求,以及保障安全和抗禦較大自然災害的要求,採用混合結構或鋼筋混凝土承重結構。其中,教學用房宜採用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校捨不得採用空斗磚牆、空心磚牆和生土牆體作為承重結構。易發生地震、台風等自然災害的地區,應按當地的地震裂度、抗風或抗洪要求進行設防。建築材料和建築構件的品種、規格、型號、標號、質量等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屋面:
應根據各地雨雪量等氣象條件和建材供應情況,採用鋼筋混凝土平屋面或坡屋面。上述屋面均應有可靠的防水、隔熱、保溫措施。上人屋面,應設置安全防護欄,其凈高不應低於1100mm。
樓地面:
普通教室和各種專用教室、門廳、走道、樓梯,均宜採用防塵易清潔、耐磨的樓地面。化學實驗室宜採用耐酸鹼腐蝕的樓地面。音樂教室、多功能教室、體育活動室等宜採用軟性(如木地板等)樓地面。語言教室、計算機教室等需要埋設管線的部位,樓地面的做法要有利於管線維修。計算機教室地面還宜採用能導出靜電的材料。廁所等用房宜做防滑易清潔的樓地面,應有可靠的防水和排水設施。
⑥ 山東省初級中學實驗室建築標準是什麼
面積以滿足使用為宜,按每人1.8平方米確定。實驗室凈高要求3.4米。以上詳見《中小學建築設計規范》GBJ99-86
⑦ 中學化學實驗室設備需要什麼
儀器:試管 ,托盤天平 ,燒杯, 酒精燈, 蒸發皿 ,鐵架台, 錐形瓶, 燃燒勺 ,鑷子, 坩堝, 坩堝鉗 ,燃燒匙, 試管夾 ,鐵架台 ,玻璃棒, 漏斗, 集氣瓶 ,燒瓶,導管 ,量筒 ,膠頭滴管, 毛玻璃片,葯匙, 石棉網 ,水槽 ,溫度計。
葯品:雙氧水, 酒精 ,無水硫酸銅,高錳酸鉀, 氯酸鉀 ,硫, 碳, 白磷, 紅磷, 酚酞, 二氧化錳 ,鋅 ,石灰水,鈉。
化學實驗常用儀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一、容器與反應器
1、可直接加熱
(1)試管。
主要用途:①常溫或加熱條件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②收集少量氣體和氣體的驗純。
③盛放少量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可直接加熱,用試管夾夾住距試管口1/3處。
②試管的規格有大有小。不加熱時,試管內盛放的液體不超過容積的1/2,加熱時不超過1/3。
③加熱前外壁應無水滴;加熱後不能驟冷,以防止試管破裂。
④加熱時,試管口不應對著任何人。給固體加熱時,試管要橫放,管口略向下傾斜。
⑤不能用試管加熱熔融NaOH等強鹼性物質。
(2)蒸發皿。
主要用途:①溶液的蒸發、濃縮、結晶。
②乾燥固體物質。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盛液量不超過容積的2/3。
②可直接加熱,受熱後不能驟冷。
③應使用坩堝鉗取放蒸發皿。
(3)坩堝。
主要用途:用於固體物質的高溫灼燒。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把坩堝放在三腳架上的泥三角上直接加熱。
②取放坩堝時應用坩堝鉗。
③加熱後可放在乾燥器中或石棉網上冷卻。
④應根據加熱物質的性質不同,選用不同材料的坩堝。
2、墊石棉網可加熱
(1)燒杯。
主要用途:
①用作固體物質溶解、液體稀釋的容器。
②用作較大量試劑發生反應的容器。
③用於過濾、滲析、噴泉等實驗,用於氣密性檢驗、尾氣吸收裝置、水浴加熱等。
④冷的乾燥的燒杯可用來檢驗氣體燃燒有無水生成;塗有澄清石灰水的燒杯可用來檢驗CO2氣體。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常用規格有50mL、100mL、250mL等,但不用燒杯量取液體。
②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杯外壁應無水滴。
③盛液體加熱時,不要超過燒杯容積的2/3,一般以燒杯容積的1/2為宜。
④溶解或稀釋過程中,用玻璃棒攪拌時,不要觸及杯底或杯壁。
(2)燒瓶。
主要用途:
①可用作試劑量較大而有液體參加的反應容器,常用於各種氣體的發生裝置中。
②蒸餾燒瓶用於分離互溶的、沸點相差較大的液體。
③圓底燒瓶還可用於噴泉實驗。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應放在石棉網上加熱,使其受熱均勻;加熱時,燒瓶外壁應無水滴。
②平底燒瓶不能長時間用來加熱。
③不加熱時,若用平底燒瓶作反應容器,無需用鐵架台固定。
(3)錐形瓶。
主要用途:①可用作中和滴定的反應器。
②代替試管、燒瓶等作氣體發生的反應器。
③在蒸餾實驗中,用作液體接受器,接受餾分。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①滴定時,只振盪不攪拌。
②加熱時,需墊石棉網。
3、不能加熱。
(1)集氣瓶(瓶口邊緣磨砂)
主要用途:①與毛玻璃片配合,可用於收集和暫時存放氣體。
②用作物質與氣體間反應的反應容器。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不能加熱。
②將瓶口與毛玻璃片塗抹一層薄凡士林,以利氣密。
③進行燃燒實驗時,有時需要在瓶底放少量水或細沙。
(2)廣口瓶、細口瓶(瓶頸內側磨砂)。
主要用途:①廣口瓶用於存放固體葯品,也可用來裝配氣體發生器(不需要加熱)。
②細口瓶用於存放液體葯品。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一般不能加熱。
②酸性葯品、具有氧化性的葯品、有機溶劑,要用玻璃塞;鹼性試劑要用橡膠塞。
③對見光易變質的要用棕色瓶。
(3)滴瓶。
主要用途:用於存放少量液體,其特點是使用方便。
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①滴管不能平放或倒立,以防液體流入膠頭。
②盛鹼性溶液時改用軟木塞或橡膠塞。
③不能長期存放鹼性試劑。
(4)啟普發生器:
主要用途:固—液不加熱制氣體反應的反應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可加熱,也不能用於劇烈放熱的反應。
⑧ 興山縣實驗初級中學怎麼樣
簡介:興山縣實驗中學位於香溪河畔,古夫鎮昭君故里,前身為「高陽鎮中學」。1991年縣政府行文被更名為「興山縣實驗初級中學」,實行縣辦縣管。1993年遷至高陽鎮田家坡,2002年遷至古夫新縣城湖南路。現佔地26689平方米,建有2棟校舍(教學樓和科技實驗樓),總建築面積11270平方米;校園設計現代美觀、功能完善,擁有250米的運動場、3個標准籃球場、1個羽毛球場、1個乒乓球場(6個乒乓球台);學校正在建設3個雕塑(初升、風帆、旋)、1個青春頌浮雕、1個奧運之光展示牆;圖書室藏書20000餘冊;擁有兩個一流的物理實驗室、兩個一流的化學實驗室、兩個一流的生物實驗室、兩個一流的微機室、一個標準的音樂活動室、一個標準的美術活動室、一個多功能教室。20個教學班,學生1036人。在崗教職工93人,其中特級教師1人,高級教師35人,中級教師55人;縣科技人才4人;本科學歷63人,專科學歷14人。科研成績斐然,先後有1個國家級研究課題,5個省級課題,20多個市級課題被批准立項,部分課題已結題。建校以來,共畢業學生39500人,向高一級學校輸送合格學生38600人,合格率為97%。
注冊資本:1170萬人民幣
⑨ 國家規定初中各科教師每周上多少節課時算是滿工作量
國家對初中各科教師每周的課時數沒有具體規定。
1985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
1981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8小時,每周5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全校教師的教學工作量一般應佔全校教師工作量的約 2/3。試行辦法及暫行規定對各級職務教師擔任各種教學工作,進行教材和教學法資料編寫工作,專職和主要從事科學研究、生產、實驗室工作,兼任黨政工作等的工作量計算方法均有詳細規定。
(9)初級中學實驗室建設標准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老師周工作時間:
1、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2、20 世紀 60—70 年代西方一些國家的研究表明:高等學校教師一般每周至少應工作 40 小時,實際每周平均工作時間約為 55 小時;多數教師的教學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 40%~70%。
3、對50個國家80所大學的調研表明,教師每周的平均教學工作量為 6.8 小時~12.5 小時;澳大利亞、亞洲和拉丁美洲的教師工作量最重,非洲次之,北美及歐洲最輕;發展中國家的教師工作量一般較發達國家為重。
⑩ 在家裡組建一個化學實驗室該需要多少錢,我是一個初中生,預算不要太大500左右
建議去醫療器械商店或庫房購買,儀器最基礎得有坩堝、坩堝鉗、試管、內酒精燈、酒精噴容燈、鐵架台、試管、曲頸甑、錐形瓶、燒瓶、廣口瓶、集氣瓶、細口瓶、試管夾、試管架。這些東西買齊就需要不少錢。買葯品更貴,建議還是在學校上課時好好做實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