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泰州市海陵區法院關於李華和徐斌的訴訟
1、現行有效,但後來修改過;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已專於屬200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並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時效性】 已被修改
【修改依據】
本篇法規中第八十三條第三款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司法解釋等文件中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文序號的決定》(發布日期:2008年12月16日 實施日期:2008年12月31日)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