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戶兩基怎麼處理,相關部門是不是有責任
一是嚴格實行「三到場」制度,即申報前,對其所在村組的舊宅基地進行調查核實後,確認無誤符合條件的農戶方可受理,做好批前踏勘、選址到場,審核是否符合審批條件;批後放線、打樁定位到場,確定四址; 建議給鄉鎮所配置動態監測儀器,由鄉鎮所在放線時用JPS把建房戶的四至范圍定位,以免「批東建西」。房屋建成竣工後驗收到場,審核是否超標准用地。經驗收符合標准,才能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以證管地,村民申請新建住宅,必須出據承諾書,承諾建新房後在規定的期限內拆除舊房,退出原來使用的舊宅基地,交給村委會重新安排使用。
二是強化村鎮規劃,引導村民集中統一建房,加快新農村建設統一布局規劃建設居民點的步伐。要嚴格實行拆舊建新制度,對一戶多宅不居住的廢棄、空閑宅基地統一規劃、整理,符合村莊建設規劃在原地翻建、改建的,按用地規劃要求批准後給予保留或減少用地面積,統一建房。在建房時嚴格執行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住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對於一戶擁有幾處宅基地的,建議由當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制定相關的政策,在宅基地交易的時候,買賣雙方如果不是唯一住房的,應該參照稅務部門的稅率收取相關的稅費,大大減少「一戶多宅」的現象。
三是村民建新房盡量使用村內空閑宅基地,積極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對於荒蕪未建的閑置宅基地,超過一年以上未建設的,應當收取土地閑置費,超過兩年未建設的,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回,另行安排。同時對閑置、廢棄的宅基地收回程序應由縣政府作出明確具體的操作規定;對符合被收回條件拒不配合所屬村集體收回的村民,規定相應嚴厲的制裁措施;已建房戶舊宅基地退還給村集體的應當給予適當的補償。
四是根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注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根據國土資源部[2008]146號文件,除繼承外,農村村民一戶申請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受理。
五是制定相關的獎勵政策,由鄉鎮人民政府與各村幹部簽署層層責任狀考核,作為年終考核的內容,減少「一戶多宅」現象。對於那些建房戶,村民申請新建住房時,必須簽署承諾書,承諾期限內拆除舊房,按城市規劃和審批手續建房不得超占面積,建新房後在規定的期限內,限期將舊宅基地拆除後交村集體。各鄉鎮人民政府監督村幹部現場督促拆除舊房,限期交出舊宅基地,這樣可以減少在農村大面積佔新不騰舊造成的「一戶多宅」現象;在村民沒有拆除舊宅之前,土地登記機構不得辦理新房發證登記工作。
六是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力度。要廣泛深入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增強全民法律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圍,國土部門與建設局要協同配合,做到日常巡查與執法檢查相結合,把各種違法用地消滅在萌芽狀態。
七是加強宅基地發證工作的管理。建議所有的宅基地登記發證資料不僅要實行網上審批,還要把登記發證的審批資料全部存入電腦裡面,並實行鄉鎮所與國土局共享,做到及時快速查到土地用戶的詳細信息,以免重發;在土地證備注欄中要把全家人的姓名全部填入,嚴格把關杜絕讓那些人鑽法律的漏洞,把自家的宅基地出賣、出租以後,再次申請宅基地。還要防止出現以接受贈予為名,實際是私下有償轉讓,國土部門要嚴把宅基地使用權登記關,確保登記發證准確無誤,對登記申請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查。真正做到嚴格把關、持證用地,依法依規管地用地的良好社會氛圍;嚴格杜絕「一戶多宅」。
我們要把通過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幫助農民轉變居住觀念,充分調動農民節約集約用地,建宅基地盡量使用空閑地或舊宅基地,不佔用耕地。積極探索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有效辦法和途徑,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更好地、有效地保護和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
Ⅱ 教育的術語中的「兩基」是指什麼
「兩基」是基本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簡稱。
"兩基"是國家教育部提出的·為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國發〔2003〕19號),進一步推進西部大開發,實現西部地區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以下簡稱「兩基」)目標,特製訂《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2004—2007年)》。
(2)初級中學新兩基目標責任狀擴展閱讀:
實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是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著眼於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從根本上解決西部地區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的重大戰略舉措,是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民族團結、邊疆穩定和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重要意義。
實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將有力地推動西部地區教育的發展,普遍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區域之間、城鄉之間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西部大開發戰略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西部地區「兩基」攻堅關繫到我國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全面掃除青壯年文盲目標的實現。2000年,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了「兩基」目標;到2002年底,「兩基」人口覆蓋率達到91%。經過西部地區各級政府的不懈努力,西部教育發展迅速,成效顯著,但教育發展的總體水平仍然偏低,發展很不平衡。西部地區人均受教育年限僅有6.7年,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3年。
Ⅲ 兩基的主要措施
1.在繼續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礎上,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共同實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中央重點補助「兩基」攻堅縣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幫助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寄宿制初中和小學。
2.西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統籌使用好中央下達的各項資金,在合理布局、科學規劃的前提下,加快當地農村現有初中學校的改擴建步伐,改善基本的辦學條件,滿足更多確需寄宿的農村學生的要求,切實鞏固義務教育的普及成果。對確有困難的地區,中央適當予以補助。
3.農村寄宿制學校的設置要同農村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和城鎮化建設結合起來。在實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中,要統籌考慮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育信息化、開展勤工助學、扶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校運轉經費的保障。
4.整合各種教育項目,有效配置教育資源。「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要與「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二期)」和「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綜合考慮、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兼顧西部農村地區的「兩基」攻堅和鞏固提高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證資金的使用效益。
5.中西部地區要根據義務教育合理布局的需要,進一步改善現有農村中小學校辦學條件,保障基本的教學和生活需要。中央將視各地工作情況給予適當的獎勵支持。 1.中央財政將逐年擴大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的范圍,逐步使西部農村地區家庭經濟困難的中小學生享受免費教科書。地方各級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幫助學校減免困難學生雜費,並為必須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必要的生活補助。西部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制定政策,因地制宜地為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提供條件,幫助改善學生生活。
2.國家繼續對西藏自治區的農牧區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實行「三包」(包吃、包住、包學習費用)的政策;繼續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56個邊境縣和特殊困難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3.落實對捐資助學單位和個人的稅收優惠政策,納稅人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提供的捐贈,在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1.在2003年試點工作的基礎上,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逐步實施「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在農村小學教學和師資不足的矛盾。
2.中央資金將主要支持西部農村地區中小學校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建設。各地在規劃布局時要做到科學、合理,並注意與新實施的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相結合。
3.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工程的組織實施,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積極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設施的日常運行和維護機制,保證必要的運行經費。大力開發適應西部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特點的遠程教育資源,支持開發適應少數民族特點和雙語教學的遠程教育資源。 1.西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西部農村地區地域廣闊、人口居住分散、學校規模小等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地核定中小學教師編制。要按照「兩基」攻堅要求,制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調整、配備、補充合格教師。嚴格教師資格准入制度,嚴把進人關。
2.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西部「兩基」攻堅縣任教,認真落實城鎮中小學教師到鄉村服務期制度,繼續組織好「教育對口支援」和「西部大學生志願者計劃」,滿足西部地區普及義務教育對合格師資的需求。
3.要注意為新建、改擴建寄宿制學校配備和補充合格教師,選派符合任職條件的校長,切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大對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培訓,在「教師網路教育聯盟」中設立專門針對西部農村中小學教師的遠程培訓項目。
4.開展少數民族地區「雙語」教師特別是漢語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提高教師「雙語」教學能力。 1.積極推進農村中小學課程和教學改革,因地制宜地實施素質教育。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逐步加強對貧困地區初中實驗室、圖書室的建設,保證實驗課的開課率,開展勞動技術教育。要結合當地的實際開展體育和藝術教育,民族地區要與本民族的傳統文化結合起來。
2.要根據西部多民族聚居、邊境線長的特點,開展生動活潑的愛國主義教育、民族團結教育和國防教育。積極動員各民族愛國人士支持本民族教育的發展。堅持宗教與教育相分離的原則,切實防範境內外非法宗教勢力的滲透。
3.充分發揮農村學校的綜合功能,加強新形勢下的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統籌,在實現國家規定的基礎教育基本要求時,在農村初中適當增加職業教育內容。努力把農村學校建設成為農村黨員培訓的基地,農民文化、科技和教育活動的基地。 1.繼續實施「東部地區學校對口支援西部貧困地區學校工程」和「西部大中城市學校對口支援本省貧困地區學校工程」,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優秀教育工作者赴西部「兩基」攻堅縣任教、掛職,並幫助培訓西部「兩基」攻堅縣中小學校長、教師。
2.建立東部地區經濟發達縣(市、區)、本地大中城市對口支援「兩基」攻堅縣的制度,有重點地選擇若干項目進行援助,從資金、物資、人員等方面支持「兩基」攻堅工作。
3.進一步完善中央國家機關和省級黨政機關與西部貧困地區的對口幫扶制度,著力幫助解決好西部貧困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學問題。 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兩基」攻堅中的責任。
1.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西部各省級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負有「兩基」攻堅的主要責任,縣級政府負有對本地教育發展規劃、經費安排使用、校長和教師人事方面進行統籌管理的責任。
2.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中央財政將加大支持力度,並視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定》(國發〔2003〕19號)和實施本計劃的情況,實行「獎補結合」的方式,在經費分配上給予支持。省級人衡本行政區域內各縣財力,逐縣核定並加大對財政困難縣的轉移支付。在推進農村稅費改革過程中,要保證西部費不低於改革前的水平並力爭有所提高。
3.西部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努力做到本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的「三個增長」;確保中央和上一級政府用於教育的轉移支付不被挪用和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完善教師工資發放的省長(主席、市長)負責制;確保校舍安全,加大農村初中、小學危房的改造力度;確保「兩基」攻堅縣中小學的公用經費,補足實行「一費制」後農村學校的公用經費缺口;確保「兩基」攻堅各項工程配套資金的到位和工程建設的質量。
4.縣級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有關教育經費預算的執行情況並接受監督。鄉(鎮)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兩基」攻堅,以多種形式支持當地義務教育的發展。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國家西部地區「兩基」攻堅領導小組負責本計劃的組織實施。
1.教育部要切實把西部地區「兩基」攻堅擺在教育工作重要位置,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做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的規劃工作,加強組織和領導,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努力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
2.發展改革委要把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必要的建設資金用於攻堅工作,按建設程序加強項目管理。
3.財政部要充分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安排好專項資金用於攻堅工作,按照要求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國務院西部開發辦在研究西部開發年度建設任務時,要充分考慮「兩基」攻堅的需要,將「兩基」攻堅作為西部大開發的一項重要任務,擺在與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實行地方政府領導責任制。
1.西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把「兩基」攻堅列入重要日程,確保保障經費和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制訂具體的組織實施計劃。省長(主席、市長)親自抓,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實施。
2.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縣實行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在完成攻堅任務之前,不準使用政府資金購買小汽車、興建賓館和新蓋辦公樓。
3.嚴格實行「兩基」攻堅工程項目招標制、項目管理制和工程監理制。工程規劃和建設情況要適時公開,接受新聞媒體和群眾的監督。
(三)加強對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的監督檢查。
1.國家每年組織專項督察和檢查,對履行「兩基」目標責任、實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各項工程、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等情況作出評估。對未能切實履行有關責任的地方,要限期糾正,必要時將暫停中央專項經費的撥付。
2.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西部地區「兩基」攻堅各項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對於挪用、侵佔專項經費,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專項經費以及由於規劃失誤和工程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要及時予以查處。
3.國家教育督導部門要將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的實施和「兩基」攻堅縣的督導驗收作為今後一段時期督導工作的重點,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省級教育督導部門要按照國家的評估驗收辦法,組織對攻堅縣的評估驗收。評估驗收要堅持標准,嚴格程序,嚴禁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