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什麼啊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如下:2.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考什麼
考三門,教育知識與能力,綜合素質,學科知識與能力(對應你考的科目,比如數學就考數學學科知識與能力)
1、對學歷要求不一樣,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只要大專學歷即可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需要大學本科學歷才可以是申請。
2、教育教學測試(試講、說課、面試等)的內容不一樣,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測試初中課程的內容,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測試高中課程的內容。
3、適用的層次范圍不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適用於初中及以下層次(小學、幼兒園)的學校,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適用於高中、中職學校及以下層次(初中、小學、幼兒園)的學校。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
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小學、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科目一:《綜合素質》;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識與能力》),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面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
4. 求助,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考試有哪些科目啊
你好!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為3個科目:
科目一均為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為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為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5.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考什麼
您好,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一共考三科:《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
6.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都包含什麼科目
初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科目如下:
幼兒園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保教知識與能力
小學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中教師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中職文化課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中職專業課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
中職實習指導考試科目: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
(6)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擴展閱讀
教師資格證書在我國有兩種獲得形式:一是參加國家統考,二是參加地方自主考試。兩種形式的考試模式都是筆試+面試。國家統考地區的筆試科目與地方自主考試不同。地方自主考試筆試科目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
國家統一考試分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職五個層級,其中幼兒園、小學、中職這三個學段考兩門(科目一:《綜合素質》;科目二:《教育(保教)知識與能力》)。
這三個學段不涉及專業知識的考察;初中、高中要多考一門專業知識。根據規定,只有筆試和面試都通過方可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單科成績是保留兩年的。
7. 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有哪些
考試日期為2020年10月31日,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鍾,全部為紙筆考試。具體時間安排如下:網頁鏈接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對應教育部課程標准中相應層次學校課程。按教育部考試中心總體部署,初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其他學科暫不開考。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試,其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的考試納入面試環節進行考察。
初中、高中、中職文化課類別「心理健康教育」、「日語」、「俄語」學科筆試僅開考科目一和科目二,其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結合面試一並考核。
8.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考什麼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考什麼?
所有科目考試均採用紙筆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9. 全國統考的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在考試內容上有不同么
全國統考的初中教師資格和高中教師資格的筆試都是3科,綜合素質、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和學科知識與能力,前兩個是的內容是一樣的,學科知識與能力這一科有一些不一樣,但是差距也不會很大的。
1、在面試方面,初中與高中都是與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同,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和信息技術,共13個學科;
2、初中和高中具體學科的內容不同。比如初中數學主要是代數和平面幾何,高中則包括線性代數、立體幾何、解析幾何等更深的內容。
教師資格證學歷要求
(一)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二)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三)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四)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學歷,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五)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10. 高中生物教師資格證需要考那些科目
高中的教師資格證要考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教育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綜合素質》和《教育知識與能力》是統一考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根據報考的學科來選擇相應的科目如報考高中美術就選擇《美術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高級中學)》。
教師資格證考試各階段需考試科目如下圖所示:
(10)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考試科目擴展閱讀:
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最基本的要求。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對教師實行的一種特定的職業許可制度。世界上許多國家對教師的資格標准都有嚴格的規定,不少國家建立了教師許可證制度或教師資格證書制度。
凡報名當年年底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教師資格條件並願意從事教師工作的中國公民,均可申請並依法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申請程序
師范類:往屆畢業生需准備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在職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提供,非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供);
4、本人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5、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師范生可在其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申請時以學業成績單代替學歷證書,思想品德鑒定表由在讀學校提供。其餘要求與往屆生相同。上述材料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查合格後,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非師范類:與師范類應屆、往屆畢業生需准備的材料基本相同。只是在初審合格後,須參加由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考察,並提供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成績證明。如果符合條件,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在相應的受理期限內通知認定結果。
申請時間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和依法接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資格認定時間。考試課程及時間非師范畢業生(包括在職人員和非在職人員):考試課程按所報類別分為:高級教師開考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中學(含中等職校)教師開考教育學和中等教育心理學;小學教師開考教育學和小學教育心理學;幼兒教師開考幼兒教育學和幼兒心理及衛生學。每年開考一次。
認定機構
根據有關規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受理幼兒園、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地(市)州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受理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及其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省級教育部門負責受理高校教師資格認定。
據省教育廳有關部門介紹,為方便高校畢業生擇業需求,高校學生畢業在讀期間或離校前,完成自願從事教師職業的畢業生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工作。
具有動能的生命體,也是一個物體的集合,而個體生物指的是生物體,與非生物相對。其元素包括:在自然條件下,通過化學反應生成的具有生存能力和繁殖能力的有生命的物體以及由它(或它們)通過繁殖產生的有生命的後代,能對外界的刺激做出相應反應,能與外界的環境相互依賴、相互促進。並且,能夠排出體內無用的物質,具有遺傳與變異的特性。
教師角色是通過教育實踐活動實現的。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教師通過與其他角色——主要與學生——互動,建立起一定的關系,發揮著自己的角色功能。這里就有教師在教育活動中的角色地位問題。教育活動主要發生在教師與學生之間,因此教師的角色地位主要通過師生關系來確定。
教育活動中,教師與學生的角色關系,是孰為主體孰為客體的關系。
對此,大致有三種觀點。
第一,教師為主體,學生為客體。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支配地位,學生處在絕對的受支配地位。這種觀點是「教師中心論」。
第二,學生為主體,教師完全受制於學生的要求。這種觀點是說教師在教育活動中處在絕對的被支配的位置。這種觀點是「學生中心論」。
第三,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
教育活動中,教師作為一定社會的教育目的,承擔起了一定的教育任務,在自己所掌握的知識與技能的基礎上,運用一定的教育資源,對學生開展教育實踐活動。教師作為教育實踐活動的主體是毋庸置疑的。
在教育活動中,學生雖然是教育活動的對象——客體,但是學生作為有一定認知與實踐能力的人,也是作為主體在活動著。針對教師作為主體所開展的教育活動,學生也在這種活動中主動地認識著、實踐著。學生也把教師及教師在教育活動中所運用的一切教育資源作為認識與實踐的對象。
鑒於教師與學生互為主客體的關系,在現代教育思想中,人們一般認為教師在教育活動中發揮著主導的作用,而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發揮著主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