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擇校」是什麼意思
擇校就是在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情況下,選擇上一所好的學校。
擇校生是指學生因為未達到一校錄取分數線而經過多交學費或聯合培養去一所學校學習,但是他和其他正常學生不太一樣,比如說學費、學籍還有其他一些指標。
可能不同學校的擇校生具體情況不太一樣,但大部分是多交學費的,就是因為分數達不到要求,最終通過其他途徑取得在這所學校學習的資格的學生稱為擇校生。
此外,有些考生和家長希望進入理想的學校,即使低於最低錄取分數線也強烈要求進學校學習,對這種情況,學校也會考慮他們的需求,這部分學生也叫擇校生。
(1)什麼是初級中學擇校生擴展閱讀
「擇校」熱帶來的問題和弊端是顯而易見的、不容忽視的。主要表現在:
其一,公辦學校間的「擇校」違背了義務教育公平原則,阻礙了區域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擇校」引發的生源不正常流動,使招生計劃無法落實。「擇校」使熱門中學班額過大或擴班,造成教育資源緊張,不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
其二,「擇校」引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規范的辦學行為。一些學校為了多收「擇校」生或不失去「好生」,將一部分「優生」集中起來編入快班,配備好教師進行「因材施教」,而忽視了大多數學生。
其三,「擇校」進一步拉大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級生源和經濟收入的差距,直接挫傷了非重點學校的辦學積極性,加劇了一批基礎薄弱學校的辦學困境。
B. 什麼叫做擇校生,要多交錢嗎
擇校生有別於借讀生,應該也算正式生,以後畢業考試,會考一類的考試手續都是你現在版的學權校辦理,而借讀的同學還得回原來的學校去辦理有關手續.而且擇校生交的錢要比借讀生少很多.擇校生進校的分數比借讀生高.我就是一個擇校生,當時每年交2000,三年6000,而借讀的同學每年要交5000,三年15000!
C. 擇校生是什麼意思詳細了解
什麼是「擇校生」
什麼是擇校生,有三種理解。
第一種理解:是否「選擇學校」。與普通老百姓對「擇校」的樸素的理解相一致,與「擇校」的字面意義相一致。「擇」就是「選擇」的意思,「擇校」就是「選擇學校」,因此,「擇校生」的必要條件是要有「選擇」的操作或動作,只要是「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也就是選擇的學校不屬於「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不論分數高低,都屬於「擇校生」。無校可擇(例如:一個縣區市內只有一處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或 教育行政部門指定 一處初中的畢業生只能報考指定的一處普通高中)、或未進行選擇(例如:只報考一處普通高中,擇校志願和統招志願是相同的),都沒有產生「選擇」的操作或動作,因此,不屬於「擇校」。
「擇校生」政策的基礎是普通高中的「劃片招生」政策,不進行「劃片招生」就不會有「擇校生」。 但是,「劃片招生」有「區域歧視」的嫌疑。不在一中招生片內的人,還未出生就已經註定了沒有報考一中統招生的權利。
第二種理解:根據分數(成績)的高低確定是否是「擇校生」。與目前所有高中校乾和招生人員 的理解 是一致的,也就是,一處高中學校當年招生總數的70%是統招生、30%是擇校生;按中考成績來劃分,被學校錄取的成績較高的70%的學生是統招生,成績較低的30%的學生是擇校生,與是否存在「擇校」動作無關。
例1:一個縣只有一處普通高中學校,全縣想升高中的初中畢業生只能報考這所唯一的學校,沒有第二所學校可供選擇;這唯一的一處普通高中招生的學生,有30%是擇校生(要收取擇校費)。
例2:某縣有多處普通高中學校,但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劃片招生」的辦法;一處普通高中只能從指定的幾處初中招收初中畢業生(指統招生),各高中不能跨片招生;例如 二中只能從二中的招生片內招生,二中不能從一中的招生片內招生;一處初中學校的畢業生,只能報考指定的一處高中(指統招生)。例如:某一位初中畢業生屬於一中招生片,該考生的統招志願是一中(他只能報考一中,不允許報考其它高中),該考生的擇校志願也是一中,擇校志願和統招志願是相同的,統招志願和擇校志願都是「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沒有「擇」校,沒有「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但他仍然被錄取為「擇校生」,要繳納「擇校費」。
例3:某初中畢業生,家住在一中附近,與一中相鄰,祖祖輩輩都住在這兒,他的統招志願和擇校志願都是報考的一中,他應該報考一中 並且只報考了一中,沒有「擇」校,但他被錄取為一中的「擇校生」,要繳納「擇校費」。
第三種理解,是對「擇校生」的完整正確的理解:擇校生是指初中畢業生未達到學籍所在區域所報考志願的高中錄取分數線,並且要求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這部分學生除按規定繳納正常學費、課本費等費用外,還應按培養成本一次性繳納擇校費。(後來規定 繳納擇校費的學生不再繳納學費。) 因此,判斷是否是「擇校生」,有三點:一是 分數夠不夠,二是 有沒有「選擇高中」,三是 選擇的是否為 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 第一條,「初中畢業生未達到學籍所在區域所報考志願的高中錄取分數線」,也就是分數不夠,分數低;第二條,「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也就是要有「選擇學校」的動作或操作;第三條,僅有「選擇學校」的動作或操作還不夠,還必須是選擇了「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也就是 選擇的普通高中 不屬於「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如果盡管有「選擇」學校的動作或操作,但選的是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也不屬於「擇校」。上述三點必須同時具備 才屬於「擇校生」;缺少任何一條,均不屬於「擇校生」。
擇校生的招生也是有計劃的。擇校生招生計劃和統招生招生計劃是同時制定、同時批准、同時公布的。實際上,是先確定全校的招生計劃,然後再將招生計劃數乘以0.7就是統招生計劃,將招生計劃數乘以0.3就是擇校生計劃;因此,如果統招生計劃屬於「計劃內」的話,擇校生計劃也一樣屬於「計劃內」的。
魯教基字〔2007〕10號 《山東省教育廳關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
嚴禁普通高中擅自擴大招生范圍。公辦普通高中(包括招收普通高中學生的高級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范圍由舉辦學校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民辦高中招生范圍,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普通高中跨縣(市、區)、市招生的,須經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在全省范圍內招生的,須經我廳批准。
禁止普通高中超規模招生。普通高中招生數量必須與學校規模和設備設施相適應,班額應控制在56人以下。
嚴禁利用普通高中招生亂收費。公辦普通高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三限」政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標准收取學生學費、擇校生擇校費和其他規定的費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償為招生學校介紹生源和組織報名。
魯教基字〔2007〕20號,《山東省普通中小學管理基本規范》規定:
嚴格遵守國家和省關於規范招生行為的要求,不作違規招生宣傳,不違規提前招生,不到規定區域外招收學生,不超出學校合理規模招生。高中不違背「三限」政策招生,不採取不正當手段招生,不接收已按規定程序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格控制班額。小學每個班級不超過45人,初中不超過50人;高中日常班班額以50人為宜,最多不超過56人。
然而,近幾年的招生文件,幾乎都這樣規定:根據魯政辦發〔2003〕63號文件,確定統招生的比例為招生計劃的70%,擇校生的比例為招生計劃的30%。根據***文件「省級規范化普通高中每生擇校費不超過10000元,市級規范化普通高中每生擇校費不超過9000元,一般普通高中擇校費每生不超過8000元」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確定……。
實際情況是:這幾年普通高中招生,一個縣(區、市)有多處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管各高中的條件和情況是如何的不同,各普通高中一律統招生佔70%,擇校生佔30%。即使是 一處普通高中招收的學生全是本服務片內的學生,也就是招收的學生都沒有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學校」,這處高中的擇校生也不會少於30%;即使是 一個縣內只有一處普通高中,全體初中畢業生只能報考這處高中,別無選擇,無校可選,擇校生也不會少於30%。
把「擇校生是指初中畢業生未達到學籍所在區域所報考志願的高中錄取分數線,並且要求選擇非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這一句話的後半句刪掉,只保留前半句;把「擇校生不超過本校招生總數的30%」,變成了「本校招生總數的30%是擇校生」。 這樣做的目的,是盡可能增加「擇校生」的人數,盡可能多的收取「擇校費」。 (這是否屬於「斷章取義」?)
D. 初中的擇校生,在考高中時與非擇校生有什麼區別,是考試成績區別嗎
【編者按】前些時間,開明中學自主招生的火爆場面依然讓人記憶猶新。記者近日從市教育部門獲悉,省教育廳下發的「擇校生報考熱點高中將不再享受指標生降分錄取待遇」的通知,給不斷升溫的擇校熱潑了一盆冷水。
首次明確初中擇校生不得享受指標生待遇
昨天,記者從市教育局基教處了解到,今年5月29日,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審計廳聯合出台了《關於貫徹教育部等部門<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的意見》,其中對治理學校亂收費和控制擇校生比例提出明確要求,即「嚴控擇校比例,到2015年前,每所學校擇校比例控制到10%以下」,「熱點普通高中(含所有四星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要高於招生總數的2/3並逐步擴大比例,指標生的確定要堅持擇優推薦,民主公開,初中擇校生不得享受指標生待遇」。
市教育局基教處處長陳東介紹,控制擇校生比例的政策由來已久,但是今年省教育廳首次明確,要求將擇校生的比例控制在10%以下,同時要求熱點高中的統招分配名額不低於三分之二,而初中擇校生則不得享受指標生待遇。也就是說,初中升高中時,按照今年的降分政策,降20分錄取對擇校生不再適用。
熱點高中定向分配名額將逐步擴大到三分之二
為了推進教育均衡,我市按照省級文件要求,逐年將熱點高中的統招計劃平均分配到各個初中,從最初的20%、30%、40%一直到今年的50%。「分配完全是按照學生數量進行的,得到這個指標以後,就可以在錄取時享受優惠的錄取政策。部分學生可以降低20分錄取,如果降低20分還是不能錄取,剩餘的指標就拿到市招生辦統一錄取。」
在陳東看來,按照文件要求,熱點高中定向分配的名額會逐步擴大到三分之二。目前淮安市區的四所四星級高中將統招計劃的50%進行了分配,而洪澤縣為了創建義務教育均衡示範區,將縣四星級高中的70%統招名額進行了分配。
施教區學生和擇校生將分開學籍便於管理
在該項政策未出台時,市教育部門只明確規定,借讀學生不可以享受降分錄取待遇。而目前如何區分擇校生和施教區學生也成了擺在教育部門面前的一個問題。
陳東介紹,擇校生能否區分主要看在入學辦理學籍時是否將施教區學生和擇校生分開來管理。今年入學的初一新生,在發派位證時就已經開始明確施教區學生和擇校生的不同。為此,市教育局要求各個學校為施教區學生建立專門的學籍庫,而不在派位范圍內的學生則另外建立一個學籍庫,為執行這一規定做好准備。
因而,將來可能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即在同一所初中、同一個班級的兩個學生,一個因為是施教區學生降分可以進入熱點高中,而另一個因為是擇校生盡管分數相同甚至更高而享受不到這一政策無法進入熱點高中。「因此目前我們要求所有學校把這項政策告訴家長,讓家長清楚地知道,孩子如果通過擇校上了比較好的初中,但是將來可能享受不到降分錄取的優惠政策。」
E. 上初中時是擇校生 到中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
你有學籍卡嗎?(快去問問班主任!),如果有的話,是沒有什麼影響的。你的情況很復雜,如果沒有學籍的話,去原學校補辦,否則無法中考!
F. 擇校生是什麼意思
擇校生是對學校招生計劃的補充,學校的錄取方式是以志願為順序,以回分數為依據,擇優錄取答,招滿為止。此外,有些考生和家長希望進入理想的學校,即使低於最低錄取分數線也強烈要求進學校學習,對這種情況,學校也會考慮他們的需求,這部分學生也叫擇校生。
相關法規:
1986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設置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 「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國家設立助學金,幫助貧困學生就學。」
1992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細則》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到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經戶籍所在地的縣級教育主管部門或鄉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申請借讀。」
2006年6月29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G. 擇校生是什麼意思哦
擇校生是指在本學區讀但分數差了幾分在買的范圍內或是要到非本學區的高中讀且分數在買的分數之上的學生。
擇校生是初中畢業生中招時未達到學籍所在區域所報考志願的高中錄取分數線,但想選擇去並不是教育部門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讀的學生。
擇校生是對學校招生計劃的補充,學校的錄取方式是以志願為順序,以分數為依據,擇優錄取,招滿為止。
此外,有些考生和家長希望進入理想的學校,即使低於最低錄取分數線也強烈要求進學校學習,對這種情況,學校也會考慮他們的需求,這部分學生也叫擇校生。
擇校的原因:
1、家長的角度:社會競爭越來越激烈,父母和孩子對高質量教育需求增長,每位家長都希望子女通過接受高質量的教育,日後能在社會競爭中處於有利的境地。
2、社會的角度:優質基礎教育與高中後教育的供給規模和發展,還遠遠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需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的辦學條件和水平差距過大,家長對子女接受教育的期望值普遍提高,且對一些學校還不滿意、不信任,致使家長把視點放在辦學條件好、辦學水平高的學校。
另外,在辦學機制上,由於國家從師資到生源,都向重點學校傾斜,致使重點與非重點學校的中考、高考升學率和辦學條件差距明顯拉大。這種由師資和生源導致的不平衡,是「擇校」現象日趨嚴重的另一個因素。
3、學校的角度:目前有的城區中學辦學條件和水平差距過大,而政府教育投入不足,一些中學希望收取「擇校」費來補充辦學經費,這也是「擇校」經久不衰的一個原因。
H. 怎樣為初中生擇校
初中生,如果確實讀書已經讀不進去了,還是得學門技術,至於學什麼,家長和他商量一下,
I. 擇校什麼意思
擇校就是在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情況下,選擇上一所好的學校。這種現象在小升初中顯得尤其突出。
由於教育水平的差異,很多家長不願意讓孩子參加電腦排位在本區上高中,都希望孩子能享受優質的教育。
這樣就造成了北京的海淀、西城等區教育水平比較高的重點初中校成為擇校的熱門,例如人大附、清華附、北大附、實驗中學、四中、七中、三帆等。
(9)什麼是初級中學擇校生擴展閱讀:
擇校帶來的問題:
其一,公辦學校間的「擇校」違背了義務教育公平原則,阻礙了區域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擇校」引發的生源不正常流動,使招生計劃無法落實。「擇校」使熱門中學班額過大或擴班,造成教育資源緊張,不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
其二,「擇校」引發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規范的辦學行為。一些學校為了多收「擇校」生或不失去「好生」,將一部分「優生」集中起來編入快班,配備好教師進行「因材施教」,而忽視了大多數學生。有一些學校為了「應試」,提高知名度,不執行課程計劃,削弱德育和音、體、美、勞等學科,任意延長學生在校時間,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嚴重影響學生綜合素質提高。
其三,「擇校」進一步拉大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級生源和經濟收入的差距,直接挫傷了非重點學校的辦學積極性,加劇了一批基礎薄弱學校的辦學困境。
J. 中考錄取 擇校生 是什麼意思
擇校生就是他並不是該中學招生區域下的學生,而是別的地方想讀他的學校。。
這樣這個學生就要交擇校費,也就叫擇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