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晉江2016年8月29砍人事件
如果你想知道這次事件的真相,請關注當地媒體的報道。砍人有可能是故意傷害,有可能是故內意殺人,《容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㈡ 福建晉江市第一中學又發生了砍人事件嗎!
是反恐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