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三十二中学在哪里
前门西大街137号 比邻宣武门教堂 已经撤销了
2. 去哪买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校服
市场上没有校服,可以到第十二中学总务处那里买校服。
3. 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的历史沿革
北京市第十二中学创建于1934年,由当地士绅季惠之、巴小泉等在卢沟桥畔龙王庙组织筹建,命名为宛平简师,由宛平县教育局长崔以均兼任校长,中共干部申伯纯等曾为该校捐资助学。校址位于宛平城西门外卢沟桥南 永定河东岸龙王庙内,是一座古式庙堂建筑。(据《日下旧闻考》所载,该庙建于明正统年间,清康熙三十七年重修,乾隆十六年、三十九年又两次重修。据说乾隆皇帝视察卢沟桥时曾在此休息。龙王庙的前殿及其附属建筑被宛平县教育科占用,后殿及其附属建筑被简师占用)
1937年7月发生了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中,部分简师学生参加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宛平简师的校舍遭到日军炮火的轰击,毁坏严重。
抗日战争胜利后,宛平简师迁至丰台镇东安街。1948年12月14日丰台解放 ,1949年1 月宛平简师开始复课。1949年9月简师建立团支部,第一任团支部书记为梁树勋。1949年10月1日,全校师生去天安门参加开国大典。从1949年11月起,简师改名为北京市立丰台简易师范学校。北京解放后,军管会柴泽民代表任命郑伯平担任首位简易师范校长 (也是简师最后一任校长)。1951年7月正式更名为北京市第十二中学,郑伯平继任校长,也就是更名为十二中后的首任校长。
七十年代,在全国率先提出“办学要办厂,办厂为办学”的办学思路,校办厂解决了办学资金难的问题。
八十年代,又提出了“校长负责制”的理念,掀起风潮。
九十年代,提出“让教育充满思想,让思想充满智慧”的哲学思想,引发了一场教育大讨论。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学校在继承中谋发展,在改革中求创新,前进的步伐不断加快。
2002年成为北京市首批高中示范校。创办全国第一所校办工厂,建立全国第一个中学心理教研室,在全国率先开设形体课、心理课和综合实验课。十二中曾被称为了教育界的“小岗村”。
2006年,在继承传统文化基础上,学校提出了“求真、崇善、唯美”的教育理念。鼓励师生做真的追寻者、善的传播者和美的创造者,努力塑造大写的人。
在2009年举办的丰台区名校工程“北京十二中办学实践研讨会”上,学校进一步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三个突破”科学发展战略。
4. 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怎么样
简介: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体育分校,为北京市丰台区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学习、训练、食宿为一体,严格执行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现代体育特色学校。
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
5. 学校里的总务处是什么,干什么的
总务主任职责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做好经费开支计划。要优先考虑教育教学的需要,努力节支增收,争取多方面地帮助与支持。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逐步达到《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标准要求。
二、对师生进行勤俭办学、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制定总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督导、督促所有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服务育人。
三、领导学校基建工作,校舍建设要有长远规划,经费要精打细算,节约开支,求质保量,确保安全施工,标准和质量要符合规定。
四、对校舍房屋随时检查维修、平时检查维修和定期检查维修结合,保持校舍的各种设施和围墙整齐无损,要特别注意雨季房屋的检修,防止塌漏和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 关心师生生活,创造条件,改善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环境,重视校容校貌建设。
总务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组织调动总务后勤工作人员,完成总务处的具体工作任务,带领全员为教学一线服务。
二、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从实际出发,节约开支。负责制定教育教学所用物品的规划和购置,保证用时有物,使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管好用好一切设施、设备、物品,做好分配使用和维修工作,确保物尽其用。
四、关心师生生活,做好师生饮水取暖工作。要努力办好食堂,不断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改善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
五、经常在校内巡视。定期检查,核对财产用具、对教室、年级组、教研组、宿舍的财产要每周检查一遍,每学期清点登记一次,做到收管维修,记录存档等各项工作及时、全面。
六、负责基建的具体工作。基建工作要精打细算,提高财力物力的利用率,保障基建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七、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好校舍房屋的一切设施,负责组织校舍的检查、维修、管理、使用、分配等具体工作,保证学校一切设施整洁无损。
八、 具体负责班级财物管理的检查评估工作,评估要有量化公示,要定期向全校公布评估结果,促进良好班风和校风的形成。
6. 原北京市第三十二中学现在是什么
现在是实验二小涭水河分校;之前是外事职高。32中之前是什么不知道了
7.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组成机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成机构有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基本建设处、学前教育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民办教育处、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政处、督学处、评估与监测处、教育信息化处、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学校后勤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审计处、财务处、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1、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电子政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管理机关行政服务大厅和机关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协调“首都教育热线”相关工作。
2、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协调推进本市教育改革政策研究和任务落实。协调推进机关调查研究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协调推进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和普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协调和监督指导,承担行政复议、申诉和应诉的有关工作。
3、发展规划处(功能疏解工作处)。研究本市教育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编制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招生指导计划。协调各类考试、招生改革和管理工作。协调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和功能优化。研究制定城市副中心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
4、基本建设处。负责拟订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学校和教育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协调本市高教园区建设和在京中央部委院校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及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5、学前教育处。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幼儿园的宏观管理。负责拟订幼儿园办园标准。具体负责公办幼儿园德育有关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保育工作。
6、基础教育一处。负责本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统筹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会同有关单位拟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负责中小学生实践活动和社会大课堂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劳动教育等专项工作。
7、基础教育二处。负责本市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普通高中基本教学文件。负责中小学课程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信息化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标准。指导学制和学校建制改革。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本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负责编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专项规划和拟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负责教材建设工作。
9、高等教育处。负责本市普通高等教育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负责开展普通高校专业建设、结构调整、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管理。负责普通高校实践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负责推动普通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10、民办教育处。拟订本市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民办高校及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日常管理。负责实施民办教育发展促进项目。承担教育机构落实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备案工作。负责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和对外联络工作。
11、高校学生处。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学生就业、创业、征兵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地区高等教育在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
12、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北京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学位、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工作。组织和指导高等学校实施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计划项目。协调与央属高校共建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北京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承担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统筹本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总体规划,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指导大中小学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校外科技活动和学生军训。
14、督政处。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履行发展教育职责的督导工作。负责对区教育发展水平综合督导评价。负责对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
15、督学处。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指导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负责开展校外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制定北京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规划。
16、评估与监测处。负责制定对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的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制定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质量监测政策、标准、工具和规程。组织开展对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的评估和研究生论文抽检工作。
17、教育信息化处。统筹推进本市教育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协调推进教育系统大数据建设、应用及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负责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教育信息化建设、管理与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工作。
18、扶贫协作与支援合作处。负责研究拟订本市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相关配套措施。负责研究制定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的项目计划,协调推进本市与各省区市教育重大合作事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负责对教育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与监测。
19、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及侨务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外事工作。负责本市国际、港澳台教育合作与交流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以及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与国外、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实施。负责统筹管理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出国、赴港澳出访、培训。
20、学校后勤处。统筹指导本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防火、校车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教育系统“扫黄打非”工作,具体负责基础教育“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1、语言文字工作处。负责本市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推广普通话和监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指导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的测试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承担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22、审计处。指导与监督本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对机关、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及审计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单位相关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市拨教育专项经费审计和审计调查。协助查处有关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和案件。
23、财务处。负责提出本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监测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教育政策、经费的绩效管理与评审。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本部门预决算。拟订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培养综合成本核算办法和学校公用经费标准。
24、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属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北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和本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与培训、接收高等学校毕业生、教育类社会团体管理工作。
8. 北京丰台区十二中2020年高考600分以上有多少人
目前在网上掌握的信息是大概200人,但确定的数据建议咨询一下学校教务处。
(8)北京十二中学总务处扩展阅读:内学校(英语:School),容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达到预定目的的社会活动。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社会需求影响,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9. 北京铁十二中学属于哪个区
北京十二中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益泽路15号,属于丰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