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吉林市革命烈士陈鸽
陈 鸽 (1958?D1984)吉林复市人,高中文化。制1977年参加工作,1983年参加公安工作,在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预审科任民警。1984年2月28日,在执行堵截任务战斗中壮烈牺牲。1984年3月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和革命烈士,同年3月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战线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1984年3月18日 吉林市举行命名表彰陈鸽大会。大会宣读了中共吉林省委追认陈鸽为中共党员的决定,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陈鸽“黄继光式英雄民警”称号和革命烈士的决定、公安部授予“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的决定、团省委授予“模范共青团员”称号的决定。陈鸽是吉林市公安局干警,在执行任务中,因奋不顾身扑向怀揣手榴弹的歹徒,为保护周围群众而献出宝贵的生命。
烈士图片:http://gat.jl.gov.cn/images/news/297-1.jpg
㈡ 陈鸽的个人经历
陈鸽(1958-1984),男,吉林省吉林市人,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任预审内科科员。1979年在吉林市木器厂当容木工。1983年调入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1984年2月28日晚,他和一民警在一辆无轨电车上搜捕两个杀人犯。当发现罪犯正要拉响身藏的手榴弹时,陈鸽猛扑上去,压住罪犯,为保护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而牺牲。同年,共青团吉林省委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中共吉林省委根据其生前志愿,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为革命烈士,并授予其黄继光式的英雄民警称号。公安部授予他公安战线一级英雄模范称号。陈鸽生前所在小学——吉林市第十二小学校,成立陈鸽中队,每年升到六年级二班的班级即为陈鸽中队,新老班级举行交接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