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助,和老婆吵架,老婆玩失踪,快两个月,只知道在广东中山南朗工厂〈至少千人以上工厂)上班,求办法
拿着照片,直接到各厂家劳动人事科(或管人事的负责人)去询问。说清楚身份证号、大约进厂工作的时间即可。
B. 我家人在广东中山失踪,现在半个月了,用0746-5611086这个电话给她朋友打过两次电话,这个电话现在关机了
失去联络24小时以上时其报警条件成立警方予以受理。如判定为失踪调查目标,其内证件将容列入警方重点监管。一般做法是带证明你们亲属关系的证件如户口本等到走失人口的常住地派出所登记。假如你的材料充分,警方还不作为,你可以去上级公关机关举报投诉,让上级来给他们施加压力。不过这会搞僵你们之间的关系,影响寻人进展。
有些单位也可以查询到失踪人口的信息,如救助站、民政局、交警队、居(村)委会。
你有你家人失踪前使用的电话,也可以向当地电信求助,列出那个电话的通话清单,逐一联系那些号码,要特别留意那些关机、停机的号码。
C. 我儿子在广东中山打工失踪快三年了,去当地公安局,派出所报案都说是成年人不立案,并且在外地他们也不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回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答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D. 中山有没有失踪人员收容所或救助站
有在博爱医院附近
E. 如果人在广州中山无影无踪的消失要怎么找
可以查一下先报案,然后找一下最近出现的地方,按照一定的线索寻找,总会找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