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路中学2018年小升初招生考试什么时间报名
首先,今年“小升初”的工作严格按照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上规定的日期和程序进行。6月内21日起,各容招生学校开始接受学生和家长咨询。经批准举办艺术、体育特色班的学校组织相关测试。6月22日,各小学将毕业考试成绩通知学生和家长。6月24日,有择校意愿的学生统一在所在小学填报信息卡,同时各小学完成信息汇总,统一在网上报名,当天截止。6月26日起,学生和家长可上网查询报名信息。6月28日至7月2日,各民办初中、公办特色学校(班)统一在网上自主录取,同时通知家长办理缴费手续。
⑵ 北京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新政有哪些内容
北京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新政的内容:
1、租房入学须在同区就业。
2018年,本市首次在小学入学政策中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非户籍所在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2、租房入学顺位次于户籍有房。
“对于符合京籍无房子女入学政策的人群,本市有一个基本摸底数据,数量并不太多,不会对各区基础教育入学造成太大影响。”,租房家庭的派位序列将排在户籍有房家庭之后。
3、高校附属校纳入统招管理。
2018年,高校附属中小学入学管理纳入地方统一招生管理。市教委介绍,2017年一部分学校入学已纳入各区统一管理,特别是海淀区等高校附属中小学较多的区,已经将部分校学位纳入大派位范畴。2018年,类似举措的覆盖面将更大。
4、划片入学新老居民有别。
2018年,本市明确,由各区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制定相应办法。对房产、户籍具备条件且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的老居民子女继续实行原有单校划片,不完全符合学校单校划片入学的适龄儿童,将实施多校划片。
5、2019年取消特长生招生。
按照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的要求,本市提出2019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6、释放优质学位便于就近入学。
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本市进一步完善入学规则,释放更多优质学位用于就近入学,让更多孩子公平享有优质教育机会。2020年寄宿招生实行登记派位入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高校附属学校纳入统招管理等政策落实到位,更多优质学位将被释放,用于就近入学。
(2)2018北京小学升中学政策扩展阅读:
北京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新政对教育机构的要求:
各区教委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
1、坚决治理乱收费;
2、坚决禁止任何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
4、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
5、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考试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
6、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
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要及时通报。
各区教委是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主责单位,要统一组织入学工作,加强对本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市区教委和教育督导室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⑶ 2018年北京小升初朝阳区公办寄宿录取结果有人查到吗
小升初分班考试内容: 一般情况下,分班考试的主要内容: 初中各个学校实专验班几乎都是针对属理科而言的,所以占分值比例最大,主要的参考成绩就是数学。而且分班考试一般都是该校新初一的教师团队组织命题,所以往年的真题有很大程度
⑷ 北京要将“小学科”纳入2018年中考是真的吗
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北京将从2018年起调整中考考试科目。根据新中考改革方案,2018年北京中考将分为必考与选考科目,历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等“小学科”纳入中考。
有关负责人表示,力求尊重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五选三”选考科目将在考试内容、试卷结构、题型等方面整体设计,充分考虑学科平衡,努力做到命题指导思想相同、考试内容相当、试卷结构相似,让选择不同考试科目组合的考生都能够充分发挥出自己的水平。
⑸ 2018年北京转学燕郊,中小学都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原来就读学校同意放行,网上中小学学校学籍管理系统申报,到县级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⑹ 2018年外地户口北京上小学怎么办
各区非京籍上学一般需要提供“五证”。具体如下:
1、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注意各区对社保时限要求及是否需父母双方社保在本区。
2、在京实际居住证明(注意各区对完税证明的要求。
3、全家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提供结婚证。
5、北京市居住证。
5、无人监护证明(注意各区针对本证件有模板要求。
各区入学条件和证件材料要求不一样
非京籍幼升小的入学流程。
拓展资料
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原来的规定: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原来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有的地方从2006年9月1日起、有的地方从2007年9月1日起,全国各地最迟从2009年1月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读费、书费、杂费。
北京政策
编辑
北京市教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借读生做了如下修改:
接收借读生范围扩大
以前只有父母双方出国、父母双方在边远地区工作或从事流动性大的工作的、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原 本市下乡青年子女等4类情况的学生可申请在本市借读。但新办法解除了这些限制,只要父母在北京上班、居住,其子女均算作借读生。
外地借读生均有学籍
据悉,新办法仅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管理,不涉及高中阶段,也不涉及高考。
义务教育不退学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不能为学生办理退学,新办法还删除了对中小学生“开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