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学生该怎样爱国
基本要求
1、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2、爱自己的骨肉同胞;
3、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4、爱自己的祖国。
优良传统
1、热爱祖国,矢志不渝
2、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3、维护统一,反对分裂
4、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1)国中学生扩展阅读:
1、培养学生对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卓越的古代文明的自豪感。
诸如被马克思高度评价为"资产阶级发展的必要前提"的"四大发明",为世界文化界所推崇为人类文化源头和思想源泉之一的老庄哲学、孔孟儒学等等,从中学生可以强烈感受到中华民族的精神和物质文明史上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和创造美,油然而生自豪、自尊和自信的民族优越感受。
2、培养学生的忧患意识。
诸如"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艰"式的仰天长叹,"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热烈呼号,都表达了先贤诸哲对罹难祖国及其命运刻骨铭心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
这种苍凉的忧患意识,贯穿于整个中国文化传统之中。以忧国忧民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和内容,具有突出的现实意义。
3、培养学生为了祖国的新生和发展而舍弃个人一切的使命意识与牺牲精神。
"取义成仁今日事, 人间遍种自由花"(陈毅)这种充满悲剧美的千古绝唱,颇能激沸青少年一代骨髓深入的爱国热血。应当说, 在面临民族生死存亡、"小我"与"大我"两者之间必择其一的关键时刻往往最能迸发出爱国主义激情。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爱国主义
B. 美国中学生的生活
我明年去读美国高中10年级,之前也算对美高作过了解.
我就读的高中校规非常严,和中国高中差不多.而且在入学前会让你签一份协定,保证不会违反校规.
上课纪律相对松,氛围较轻松.但老师也有自己的要求.
千万别以为美国中学作业很少.做他们的作业肯定不比在中国少费精力.
教师素质当然要视学校而定,好学校的教师素质普遍高,但也不是100%让你满意.
在美国读中学时刻不能掉以轻心,你每天的表现都被记入最终成绩.如果你平时比较放松,习惯在考试中大展身手的话,就要慎重考虑了.美期末成绩只记最终成绩的20%~50%.
日本、韩国的校规确实比较严
C. 国中生是初中生还是高中生
和台湾一样的,国中生指国立中学生,就是初中生,一般是六年小学上完上国中三年,或者五年小学,四年国中
D. 蒙古国中学生有哪些必修课
蒙古国的基础教育非常重视语言类课程,从小学一年级起就学英语。首都的学校多数开设四、五种外语课,如英、俄、日、德、法语等。近年来,由于国情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人热学中文,学汉语渐成一种趋势,一种新潮,一种时尚。目前,许多有身份、有地位、有经济实力的家庭都愿把孩子送到中国来念书,而且将此作为一种理想和骄傲。这为二连浩特国际语言学校招收蒙古国留学生提供了潜在的生源。
39中已和二连蒙中结为友好学校,二连蒙中现有蒙古国留学生50多人。我们也去准备和二连国际语言学校“结对子”的乌兰巴托18中参观过,还和乌兰巴托市汗乌拉区的教育局长作了短暂的会晤。他(她)们都表达了一个共同的愿望:愿同中国进行广泛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实现互利双赢的目标。
蒙古国的中小学生都不参加校内的劳动,甚至连值日也不做,教室卫生是由教师负责清扫的,但他们的动手能力一点儿也不弱。因为职业技能教育是必修课,做手工、搞检修、玩电脑、拆装发动机,都是行家里手。中学生会驾驶机动车者,比比皆是。
蒙古国现有二百五、六十万人口,居民80%以上集中在城市,仅首都就居住了全国约40%的人口。乌兰巴托的学校很多,有七、八所官方办的大学,100多所综合性中等学校,私立学校也不少,居民受教育的程度相对较高。据说,在蒙古国想念大学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因为,国
E. 国家法律允不允许中学生带手机
目前没有法律依据,宪法赋予公民通信自由和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
手机是通讯工具学校无权禁止,其他文件和法规与宪法相冲突了就是无效的,但是宪法还规定享受自己的合法权利的时候不能损害国家,集体,社会的利益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在使用手机的过程中侵害了其他人的权益,那么你将不在享有这个权利,例如上课玩手机影响了老师教学和其他同学听课,侵犯了他人的受教育权,集体的休息时间你玩手机影响了他人休息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
所以国家法律中没有规定是否允许携带手机,但应根据各学校规定决定是否可以携带。
(5)国中学生扩展阅读
学校无权没收或暂扣学生的物品。
没收和暂扣财物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而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显然没有这样的权利。学校没有没收、扣押学生财物的权利,违反了《民法通则》私人财产(书)神圣不受侵犯的的规定,即扣押与没收。
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有授权的部门才可以行使,法律并没有规定学校可以没收、扣押学生财物,因此是违法的。
学生作为公民享有对自己物品的享有权和进行自行处置的权利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个人财产没收、损坏、遗失,否则要予以赔偿。
按照法律规定没收是一种行政处罚,必须由执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老师既不是行政执法人员,也没有法律依据,无权没收公民的财物,他们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到教育局投诉,甚至可以提起诉讼。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来说,在没有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老师是没有权利没收学生物品或“代为保管”的。
没有当事人同意的“代为保管”是强行转移财产的占有,亦是对个人合法财产所有权的侵犯。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参考资料:网络——民法通则
F. 中学生如何爱国
处於迎合世界潮流和反攻复国大时代里,身为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我们--中回
学生,对於答国家前途的开创,民族的生存,实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与其不可
拒绝接受的时代使命。
从中外历史来观察,多少人立大业、做大事,为国家留下轰轰烈烈的事迹,
这便是「爱国」。 国父在大学读书时期,见清廷政治腐败,屡次受帝国主义的
侵略,国际地位较低落到有「次殖民地」的危险,於是就立志革命,推翻满清。
国父这种有理想、有抱负、具胆识、重情操、又富於国家观念的爱国行动,值
得效法。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中学生应该如何爱国呢?最重要的是,现在
努力用功读书,充实自己,以后为国尽力。其次是遵守校规,不做对国家有害的
事情,以后到了社会,也将是一个守法的好国民。
处於迎合世界新潮流和反攻复国的大时代中,我们要开创富强的中华民
国,爱中华民国,这便是「爱国」。
G. 中学生如何爱国
处於迎合世界潮流和反攻复国大时代里,身为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我们--中
学生,对於国家前内途的开创,民族的生存,实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与其不可
拒绝接受的时代使命。
从中外历史来观察,多少人立大业、做大事,为国家留下轰轰烈烈的事迹,
这便是「爱国」。 国父在大学读书时期,见清廷政治腐败,屡次受帝国主义的
侵略,国际地位较低落到有「次殖民地」的危险,於是就立志革命,推翻满清。
国父这种有理想、有抱负、具胆识、重情操、又富於国家观念的爱国行动,值
得效法。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们中学容生应该如何爱国呢?最重要的是,现在
努力用功读书,充实自己,以后为国尽力。其次是遵守校规,不做对国家有害的
事情,以后到了社会,也将是一个守法的好国民。
处於迎合世界新潮流和反攻复国的大时代中,我们要开创富强的中华民
国,爱中华民国,这便是「爱国」。
H. 中国关于中学生的宪法
中国的宪法只有一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中和未成年有关的条例为: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国家对中学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部法律法规。
《未成年人保护法》分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附则7章72条,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第三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
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职责是:
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规划;
组织、协调公安、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商、民政、司法行政等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社会组织进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对本法实施的情况和工作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总结、推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
第五条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I. 国家规定初中学生在校时间多少,我们学校应该是违反法律规定了
我们那时候是6:30到校,21:20回家,怎么样,这么一对比有没有觉得心里平衡一些了?举报什么的在我们那儿
根本没用,因为这个作息根本就是教育局授意的,包括周六上课都是全市所有学校统一的。不知道你们那儿的情况,不过你要是非要举报,记得隐藏好自己,不要得瑟得跟人到处炫耀,省得哪天教务主任找上你,用个莫须有的罪名给你来个处分,到时候有冤也无处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