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有哪些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 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㈡ 宿舍管理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㈢ 高中宿舍管理规则
宿舍管理规则
为了给每位在校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安静、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人、财、物的安全。我院实行“开放教学、封闭管理”。培养学生集体观念、自律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
一、物品摆放
1.床铺 铺面要求平整干净,订单被罩定时换洗。
2.衣物 不用的衣服要折叠整齐放在箱内,不得随意乱挂乱放。
3.鞋子 经常穿用的鞋置放于床铺下一侧的地板上,排列整齐有序。
4.洗漱用具 脸盆一律放在固定的架子上,牙具、香皂、毛巾等要摆放整齐。
5.其它物品(如行李箱、皮包等) 应按指定位置摆放有序。
二、宿舍常规
1.洗漱、洗脸、洗衣服一律在洗漱间内,不得在宿舍。
2.学生宿舍统一由学院学生管理处调整分配,学生不得擅自调整。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电、用水。不得私自接线,开关电阀。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品、凶器带入宿舍。以上相关物品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窜宿不得擅自留客。不得在宿舍吃饭、吸烟、酗酒、赌博。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男女学生均不得进入对方宿舍。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上课后宿舍锁门。上课期间学生不准进宿舍。如因病、因事确需进入,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证明,到宿舍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入。
6、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出操、就寝、熄灯,保持宿舍内安静。
7、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准在宿舍内逗留,更不允许在宿舍内用餐。
8、文明礼貌,不打架,不骂人,不谈低级趣味,禁止传看不健康书刊及宣传品。
9、学生每天轮流担任本寝室值日生,负责打扫宿舍卫生。
10、除放假和请假回家外,任何人不得在校外过夜。
11、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否则视作旷课或自动退学处理。
12、不准有偷盗或破坏公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留校查看或除名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3、不准拉帮结派、打架斗殴、闹事起哄、造成意外人生伤害者,将给予留校查看或除名处理,情节严重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4、严禁移动床铺、调整床位,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
15、不准在宿舍内养任何宠物,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给予警告处分。
三、组织管理
1、宿舍的管理由学生管理处负责组织,宿舍管理员进行管理,每个宿舍都要挑选寝室长,寝室长对本宿舍秩序等工作全面负责,定期评出先进寝室长。
2、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公物和安全状况,各宿舍每周要自查一次,即时报修公物破损及不安全隐患;卫生检查由学生管理处统一安排。
3、宿舍内严禁追逐耍闹,对有此类现象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将由学生管理处上报学院,由学院处理并记入该生学籍档案。
4、上铺严禁摆放重物或多人盘坐,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附则
1、凡宿舍内务经常不合格者,其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将不予以合格。
2、毕业生须在班主任和就业中心的指导下按学院规定的时间离校,办理离校退房手续后,应把房内的东西带走,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凡不按时退房者,需提前向班主任申请学生管理处审批并预付住宿费,否则,概不允许续住。
㈣ 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与规定哪儿下载
一般网络文库里就有,给你两份你做参考: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阵地。为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管理,保证广大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和正常的生活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入住、退宿管理
一、入住规定:
1、学校实行集体住宿制,学生宿舍分配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2、学生必须按指定楼、室、床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不得多占床位。
3、入住学生须缴纳当年学校规定的住宿费用和宿舍设施押金方可入住。
二、退宿规定:
1、因各种原因转学、退学的学生,随时办理退宿和家具验收等手续。
2、毕业班学生离校,须在一周内交清家具,经宿管中心验收,设施无损坏、丢失,退还押金后,办理离校手续。
3、校区之间搬迁,每个房间必须经宿管人员验收,签发验收单。对不经验收而搬离原住宿舍发生的设施损坏、丢失等,责任由原居住者承担,并按第二条第4款处理。
第二条 日常管理
1、宿舍内务、卫生由宿舍成员共同负责;
2、每个宿舍推选室长一名,带领本室成员共同搞好寝室卫生,安排好每天的卫生值日。物品放置做到统一有序,整洁美观,个人衣物做到勤换勤洗,放置整齐;
3、学生宿舍的门锁及钥匙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统一配置,学生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
4、宿舍内设施(包括门窗玻璃)按标准配制到位,实行使用人员负责制。自然损坏,及时报修;人为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人为损坏,付款后修理;故意损坏,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加倍罚款。不论何种原因离宿,均实行“离宿物品验收制”,验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5、维护宿舍安全,注意防火防盗;
6、严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入宿舍存放;
7、严禁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8、楼内严禁使用明火,包括烧酒精炉、点蜡烛、烧废纸;
9、宿舍区严禁敲盆、放鞭炮、摔瓶子等不文明举止;
10、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在外住宿,不串宿;
11、严禁在宿舍内聚餐、酗酒、抽烟、赌博、打架斗殴或进行经商活动;
12、严禁传播、阅读和张贴淫秽书画,以及进行其他的违法乱纪活动;
1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做到起居有常,生活有序。宿舍大门开放时间为5:00-23:00,其他时间出入宿舍须持学生证在门卫登记;
14、午休及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嘻闹、起哄等,不得高声播放音响,以及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其它活动;
15、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室内外公共卫生;
16、不随地吐痰,不准向楼道内或窗外泼水,乱抛果皮、纸屑等杂物;
17、严禁在楼道内或公寓楼周围踢球。不准在墙壁、门窗上涂写刻画,不得用脚踢门或践踏墙裙;
18、公寓内不准饲养宠物;
19、注意节约水电,严禁违章用电。每间宿舍每学期有100度免费用电指标,超额用电,居住者自行到水电管理服务中心交费认购,无电量停电;
20、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21、不准私拉电线、插座、乱接灯头、床头灯;
22、不准私自拆卸室内电器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电工检修,不得自行处理;
23、患有传染性疾病者,应及时诊治,必须服从校医院的决定,及时实施隔离治疗,防止扩大传染。隔离终止后凭校医院证明方可回原宿舍住宿;
24、自购计算机者须遵守《学生自购计算机进宿舍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宿舍管理的奖惩
1、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学生能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无违规、违纪记录,宿舍卫生值日合格,每学年2学分。
2、学年内宿舍卫生值日优秀达五次以上者,奖励0.5学分,值日优秀次数每增加五次奖励0.5学分,奖励最高不超过2学分。
3、学年内宿舍卫生值日不合格次数超过三次者,扣0.5学分,不合格次数每增加三次增扣0.5学分;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查处者,每次扣0.5学分;2学分扣完为止。
4、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1)凡向室外、窗外泼水、扔杂物,在楼道内踢球、摔瓶子,发现一次给予批评教育,再次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纪律处分。
(2)凡在宿舍内抽烟、酗酒、留宿他人、乱涂乱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3)凡私接电线、乱接灯头、使用电炉、电热器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同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者给予纪律处分。
(4)凡在宿舍或楼道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燃烧废纸、废物,使用蜡烛照明者,所用之具给予没收,同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5)凡将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者加重处罚。
(6)对拒绝接受宿舍卫生检查或对检查人员不予配合,进行刁难者,取消宿舍评优资格,给予通报批评,态度恶劣者,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为了杜绝住宿违章现象,实行责任制,凡违章责任明确者,由当事人负责。凡违章责任不明确者,由所在宿舍住宿人员共同负责。
第四条 本条例由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娱乐的重要场所。优化育人环境是学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内容。建设文明、整洁、优雅的学生公寓是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责任。学校鼓励学生在公寓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活动。
第三条 在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学生公寓中心全面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二章 住宿管理
第四条 学生住宿,须到学生公寓中心办理住宿手续,按照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管理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抢占床位,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室内家具、设备。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五条 寒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应留校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申请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住宿交费后由公寓统一安排住宿。毕业或休、退学的学生,须办理退宿手续方可离校;办完离校手续者限2日内离开宿舍。违者罚款并按校规处理。
第六条 学生公寓不准私自留宿客人,违者每人每天罚款20元,并责令立即搬出;严禁留宿异性,,违者取消住宿资格并按校纪处理。
第七条 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各公寓楼开关楼门时间为:早6:00开门,晚23:00锁门。熄灯后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放录音机或跳舞娱乐等。楼门锁后不得随便外出。晚归者须说明理由并履行验证登记手续。违者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通知各院(系)按违纪处理。
第八条 严格遵守公寓的治安防火、卫生防病、电视收费、微机使用、文化娱乐、物品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纪者取消住宿资格。
第三章 治安管理
第九条 学生公寓严禁私拉电线,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器、大型收录机、音箱及煤油炉、煤气炉等,一经发现,没收器具,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对拒不执行规定无理取闹者,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条 严禁在楼内做饭、焚烧废纸杂物,严禁熄灯后在室内点蜡烛、卧床吸烟。爱护消防器材,违者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并对由此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公寓内严禁酗酒、摔酒瓶、打麻将、赌博;严禁携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音像制品;严禁搞迷信活动;严禁张贴大小字报,不准经商和张贴广告。违者按校规校纪处理,并交公安保卫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加强门卫管理,严格会客制度。来访人员须经值班员登记允许后方可进入宿舍;女生公寓男性不得进入(公务除外),来访客人一律在会客室会客。
第十三条 公寓内禁止踢足球、打排球。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如有意损坏,除赔偿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在公寓如有其他违纪行为,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建立室长负责制,室长负责安排本室学生轮流卫生值日,每日清扫室内卫生,并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内,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第十六条 学生要自觉搞好个人卫生,每日按要求整理好内务,衣服勤洗勤换,床单、被罩按规定时间换洗。对不讲卫生,经教育不改者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七条 爱护公共卫生,讲究社会公德。禁止向走廊、楼梯及窗外泼污水和乱扔废纸、果皮、烟头、杂物,严禁随地吐痰。寝室内禁止吸烟,违者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为保证公寓卫生,杜绝蟑螂、鼠害,预防疾病,禁止把饭菜带入公寓内;严禁在公寓养小动物(宠物);公寓楼阳台严禁堆放杂物。
第十九条 为保持公寓楼外环境整洁,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内且摆放整齐,严禁自行车入楼。对不按规定、乱停乱放且态度恶劣者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每周三全校卫生大检查制度。室长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认真搞好室内卫生。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卫生管理办法》,每学年开展一次"文明宿舍"评比表彰活动。学生公寓内卫生检查成绩及违纪情况将作为学生德育考评和年终评优依据之一。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二十二条 认真执行学校水电管理制度,各公寓楼委会应积极搞好节水节电宣传教育、制定措施、加强检查,提高学生节水节电的意识。
第二十三条 核定各公寓楼(室)水电指标:水定额为每月2.5吨/人(包括公用水);电定额为本科生每月15度/室,研究生每月20度/室,公用电(水房、厕所、楼道)为室内用电总额度×20%。
第二十四条 以公寓楼(室)为单位核定指标、经费包干,按学校《水电制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收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凡在公寓住宿、治安、卫生等方面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公寓建设,表现突出的宿舍,将授予"文明宿舍"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 依据《XX学生管理规定》和《XX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制定本条例。学生公寓中心对本条例具有解释权。
㈤ 中学生范了宿舍管理规定应怎么人性化的处理
一、树立以人为本,一切为学生的宗旨
一切为了学生,学生的需要就是我们的工作。每学年的开学初期,我们都利用墙报、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大量宣传安全、防盗知识,从消防通道的标识,到火警发生后应急避险的措施;从陌生人到寝室的辨认,到领近寝室的防联等等,凡能向学生介绍的,都尽力向学生宣传,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让学生住的安心,家长们放心。
以前,学生把垃圾扫到寝室门口,由清洁人员扫走,在清扫运输中难免漏散飞扬,既不便于运输,又污染了环境,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没有简单地规定如何如何,也没有强制性地罚款等等,而是设计了一个人性化的“垃圾袋装化”方案:工作人员每天把塑料袋送到学生寝室,并在7:30---8:00之间守侯在一楼垃圾箱旁,每送来一袋垃圾就换取一张当天《楚天都市报》,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现在同学们都已养成“袋装垃圾,集中投放“的习惯,这样不仅换来了一个优美的生活环境,还大大减少了我们垃圾运送的工作量。
我们提出了一个工作口号:“以我十分的努力,换您一百个放心。”我们大会小会宣传这个口号,大事小事对照这个口号。我们想让这个口号成为我们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心声,我们将这个口号做成横幅挂在公寓区。
二、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1、每学期开学前后请后勤集团及学工处、保卫处领导为管理人员上课宣讲安全、防盗知识及管理艺术,从根本上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
2、通过经常性的集中学习及资料宣传,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使他们懂得不但要“管好门”,还要“育好人”。要求他们熟悉本职业务,工作思路清晰,爱岗敬业,敢管善管。
3、组织协管员对各楼层经常巡查,尤其是上课寝室无人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我们要求协管员每天都要对学生寝室进行巡查两次以上。
4、公寓是学院精神文明的窗口,我们要求管理员做到文明服务、热情接待。首先从礼貌用语开始:“您好!”,“请出示学生证!”,“谢谢!”规范礼貌用语,增加亲和力,让学生与老师认同我们。
5、杜绝推销人员及陌生人员进入公寓,对学生的贵重物品进行详细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想学工处、保卫处通报。
三、加强卫生常识学习,使保洁工作更加人性化
为了让同学们每天都能心情愉快地学习与生活,我们努力打造一个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我们的口号是:“要让来这里住过的同学记住我们,想起我们的服务与管理。”我们认为这也是一种投资,一种服务投资,一种感情投资,经过努力,我们相信一定会得到丰厚的回报。我们还经常学习卫生标准,对照卫生标准,组织全体保洁人员逐条检查,逐条完善,一条条地学习,一条条地落实,把每一个细节都把握好,使他们了解自己工作应达到的效果。
四、加强防火教育,确保宿舍安全
公寓内的协管员、层长及寝室长都是同学们自己担任,告诉他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有关报案、报警电话,有情况及时报案、报警,还强调自我保护的方法,让他们在同学中广泛宣传。去年莫斯科友谊大学发生火灾后我们立即将报纸剪下来,复印后贴在各公寓的宣传栏,我们针对莫斯科友谊大学和汉口商职医院的火灾专门开了3次防火安全工作的会议,教育管理人员基本的安全知识,组织学生办了3期共60多幅宣传防火安全的版报,剪贴报上真实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五、牺牲自我,查房检查“大功率”电器工作“人情化”
查房检查“大功率”电器及乱接乱拉的工作是我们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以前查房检查“大功率”电器及乱接乱拉现象,都是上班时间,这样的时间寝室无人,没收或整改了学生的“大功率”电器,学生很不理解,并且不能起到教育学生的作用,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要求巡管员、管理员、学生干部利用中午、晚上宿舍有人的时间,进行查房检查“大功率”电器及乱接乱拉现象并要求学生现场整改,这样尽管影响我们工作人员的休息,但上述问题迎刃而解,使我们的工作更加“人情化”,同时教育了学生。
六、物业管理与学生管理分工负责,运转协调
要全面搞好宿舍管理,光靠宿管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与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搞好协调,相互支持,做到群策群力。
1、请学工处、保卫处不定期对管理员通报学院及学生生活中的大事,并进行安全、防盗知识的教育,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力做到事前发现苗头,事发处理萌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力寻求学工处、保卫处的支持和配合。
2、协助院学生会宿管部建立楼栋长,楼层长及寝室长层层责任制,配合管理员作好宿舍日常管理,这样就既培养了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又拉近了管理人员与学生的距离,还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创造了条件,可以说是一举数得。
3、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由学生参加检查并评议,对内务好、环境好、精神风貌好的寝室每周进行评比,并及时表扬及奖励。我们的奖品,也是十分人性化的,如评上一次“文明寝室”,我们奖流动红旗及一袋洗衣粉或拖把之类的清洁卫生用品用具,连续两次评上“文明寝室”的,我们奖励一个月的“楚天都市报”,让同学们天天接受文明教育,天天想到文明建设。
我们在以人为本,抓好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中,作了一些探素,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学院的要求,离学生及家长的期望,还相差很远,我们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倍加努力,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学生为本,把管理工作与员工素质的提高、与学生能力的提高,结合起来,使管理工作更加“人性化”,使学生教育更加“人情化”。
㈥ 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交友、休息的场所,是学院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展示学校校园文明的重要窗口。住宿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文明住宿。
二、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
三、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向班主任领取宿舍钥匙后方可入住。
四、入住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时,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等物品。
六、入住者在正常使用的同时,有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认真遵守《宿舍卫生检查和文明寝室评比制度》,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不要在宿舍内放大额现金。离开宿舍时,一定要锁好抽屉,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钥匙,不得将房间钥匙擅自借出,由此引起的失窃等安全事故,将追究当事学生的有关责任。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学生宿舍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执行消防法规,自觉节约用水和节约用电,严格执行学校水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生宿舍执行晚间熄灯制度,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十三、自觉遵守《学生宿舍进出管理规定》,应主动出示证件,经楼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十四、学生宿舍楼内严格禁止留宿外来人员。
十五、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应指导校学生自管会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十七、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十八、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十九、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十、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凡本规定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㈦ 寝室管理条例
这个学校有发向各寝室的统一条例,但寝室内部也可制定自己的条例;
①寝室集体作息时间统一(不然会出现早睡的被吵着睡不着,早醒的弄醒还在睡的);
②寝室日常卫生(可以轮换制,每天一人轮流拖地什么的);
③寝室大扫除规定(根据自己的学习休假时间、成员数目分配,一般是周末放假);
④寝室费用(平时购买的寝室公共用品如灯管、超出的电费等,需要室费。经大家同意收取室费);
⑤保持安静,不妨碍他人休息、不乱扔果皮垃圾、衣物不随便堆放根据自己寝室制定细则
男女生寝室不一样,具体根据自己寝室特点。女生寝室要注意落发。
㈧ 学生寄宿的管理制度
一、寄宿生守则
1、寄宿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擅自调换。
2、寄宿生按规定携带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对各类贵重物品及现金要提高防盗窃意识,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因病或准假除外)学生不得留在宿舍内。寄宿学生平时及双休日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假条交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校。周日必须回校参加夜自修。
4、双休日白天要离校的寄宿学生,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登记后,方可离校。当晚9时前必须回校。
5、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
6、按规定要求自觉整理宿舍内务,保持宿舍卫生和清洁,不允许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场所泼水、吐痰、抛弃杂物。不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绝不能在宿舍内酗酒、吸烟。
7、爱护生活设施,不擅自移动、调换室内家具;节约用电、用水;设备自然损坏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8、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酒精炉等器具。不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或焚烧杂物。
9、保持宿舍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不允许在宿舍区内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锁箱柜。随手关闭门窗。在宿舍接待来客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并登记。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1、为防止厕所下水道堵塞,应使用软手纸,不允许随地大小便和将杂物丢入大小便池内。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内务卫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并定期组织本舍同学进行卫生大扫除。
2、宿舍内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职责为打扫宿舍地面卫生及门窗玻璃卫生,将垃圾倒入指定地点,督促本舍同学按时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规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负责本舍当日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地按卫生标准检查、评定成绩。
4、学生违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检查不卫生(低于60分),由校区分管主任向班主任发“协助教育通知书”,班主任接通知后,须尽快处理并将结果填好“回复单”上,报校区主任室。
5、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向班主任签发“协助教育通知书”后即取消其本学期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若对该同学发出三次“协助教育通知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㈨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㈩ 古镇高级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2015-06-03 1234人 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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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一、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住宿学生需按学校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 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不得私自留 宿他人,不得将宿舍门钥匙交给外人,不准随意进入他人房间。
三、爱护公共设施,不准用脚踢门,不得毁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爱护公物。
四、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归宿,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进行影响他人 休息的活动。
五、宿舍内要保持整洁有序,地面干净,物品放置规范。值日生要履行好职责。 被褥要叠放整齐,床上不要堆放杂乱物品,每日早晨由值日生做值日。
六、维护公共卫生,遵守公共道德。不准向楼道走廊倒水,倒垃圾和随意摆放个 人物品。不准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准在教室、宿舍、走廊等公共场合大声喧 哗。
七、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八、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九、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
十、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
十一、应服从老师和舍长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听劝告、不讲卫生、不按规 定执行、无理取闹者,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