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级中学里有哪些部门
初级中学里有校长室、教务处(教导处)、政教处(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一)校长室
校长室是学校行政的决策指挥机构。
其主要职能是: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主持学校行政例会和教师大会。
3、指挥、协调各处(室)的工作,对各处(室)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评价。
4、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建设好德育工作队伍,切实提高德育效果。
5、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6、加强对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全面实施“五育”。
7、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文化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素质,充分调动他们教书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8、加强对总务工作的领导,贯彻勤俭办学的原则,搞好校园建设,管理好校园设备和经费,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的福利。
9、加强与社会的联系,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努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学校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
(二)教务处
教务处(有的学校也称为教务部,如北大)是学校等教育机构的教学管理机构,主管各教师的教课任务、目标、进度及计划,学生的学习要求、目标、计划及考试等教与学各方面的事务,是学校的主要机构之一。该机构的负责人为教务处长(或教务长,也有的叫教导主任)。
教务处的职责包括:学科与专业建设、教学计划制订实施、组织管理、教材建设与供应、实验实习实训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还包括:
1.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监控教学质量和测评。
2.负责联合办学工作的联系、协调和落实。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教处
政教处是推进学校学生德育目标的职能机构,在书记的领导下带领班主任完成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任务。
其主要职责:
1、政教处要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确定学生思教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同时指定每月、每周学生工作日程,实施全校性学生活动计划。
2、领导年级组工作。指导年级组长指定年级学生工作计划,帮助年级组长,开展各项学生思教工作,落实年级学生工作计划。
3、制定班主任工作职责,领导各年级班主任。组织班主任学习,加强班主任师德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检查和评价班主任工作。
4、关心和帮助共青团做好共青团员工作,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帮助共青团、学生会在学生中开展各项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
5、制定并执行赤水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学生行为规范,树立学生正确舆论。树立校级学生先进典型,组织评选各类学生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工作。负责做好有严重违纪行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6、抓好学生一日生活的常规管理,建立并坚持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工作体系。抓好各年级、各班的校风、级风、班风建设及检查评比工作。
7、做好学生心理工作,领导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8、抓好各级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
9、履行对校长的安全责任书,做好学生人身安全及各项保卫工作,依法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0、主动向校领导及时汇报学生有关情况,争取领导帮助。主动与学校其他职能处、室沟通,形成教育合力。
11、负责学校的美育工作。
12、建立并领导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沟通学校与家长的联系,达成教育共识。听取家长的意见,争取家长的帮助。
13、关心社区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14、抓好德育研究室工作。探索新时期学生思教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指导并解决学生德育工作的实际问题。
(四)总务处
其主要职责是:
1、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思想,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健全账务制度,协助会计中心完善学校财务管理。
3、负责校舍、设施的修建、维护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舍安全。
4、负责组织教学用品,按计划订购和发放学生作业本及教师办公、班级用品,负责购买图书、资料、教具、仪器、体育器材。
5、负责校产的使用登记、添置和维修,加强财务管理。
6、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组织学校收入。
7、美化、绿化和净化校园。负责绿化维护,负责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安排,协助政教处管理环境卫生工作,协助政教处。
8、办好食堂,加强食堂的管理与监督。
9、完成校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总务处,是学校、教育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的后勤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学校工程、财产、维修、保障、生活起居等服务的管理工作。
2. 初中学生德育安全教育内容
初中学生德育安全教育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
(一)遵守交通规则。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护拦。
3.不在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5.上学放学途经山间小路时应尽量结伴而行,不做危险活动,避免意外伤害。横过马路(街)或通过十字街道时,要走交通部门设置的专门穿越道,如斑马线、人行过街(公路)天桥和地下通道。并注意红绿灯信号标志:红灯停,绿灯行。
6.乘坐汽车、火车时要坐好扶好,身体任何部位不要伸向车外,不高声喧哗,不向外抛投物体,不搭乘货车、拖拉机等非载人营运车辆。
(二)骑自行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1.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和人小骑大型车。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拐弯。
2.不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3.不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4.经常性检查车铃、车闸能否正常使用。
5.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6.年满12周岁的学生确需骑自行车,须经家长同意,并不准骑车搭人和在快车道上行驶。
7.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行人、车辆;不闯红灯。
(三)水上交通安全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服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二、校内校外活动安全
(一)防止触电
1.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试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2.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
3.万一遇有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